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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輒籲請權力出手是一種“陋習”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6日 04: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千龍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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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假期,廣州市民劉先生和朋友到某KTV娛樂,當他們準備打開自帶的一瓶清酒時,被KTV工作人員要求支付600元開瓶費,雙方爭執不下,這瓶酒最終沒有打開,他們匆匆唱完歌離開了KTV。就此,記者致電廣州市工商和物價部門,得到的答覆是KTV收取開瓶費合理,他們無權干涉(《廣州日報》1月3日)。新聞甫出,眾多網友和不少時評人都表達了憤怒,一方面指責這家KTV的開瓶費高得離譜,侵犯消費者權益;另一方面批評廣州工商和物價部門不管不問,涉嫌行政不作為。

  有一個細節首先需要澄清:廣州工商和物價部門只是解答了開瓶費的“合法性”——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在事先告知的情況下,KTV可以收取開瓶費,標準由企業自主制定,政府部門無權干涉——而沒有對600元開瓶費的“合理性”作出評判,所謂“工商物價部門均表示KTV收取開瓶費合理”,只不過是記者的過度闡釋。顯然,“無權干涉”與“認為合理”是有明顯區別的,不合理但不違法(合法)的事情有很多,政府部門無權干涉的不合理現象同樣很多。

  無論是帶有明顯主觀傾向性的新聞報道,還是眾多網友及時評人的批評指責,顯然都是在呼籲權力出手管制——開個瓶就要收600塊啊!沒有天理啊!政府不能不管啊!可是,我們不是一直在呼喚依法行政、一直在闡述權力邊界、一直在強調“法無授權不可為”嗎?怎麼此時忘得一乾二淨呢?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服務場所收取開瓶費,政府部門強行干涉之,就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違法行政。換言之,廣州工商和物價部門稱無權干涉開瓶費,恰恰是恪守權力邊界,謹守“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這在當下中國是一種尚顯稀缺的權力品質,應該受到讚揚而不是批評啊!

  至於現行法律法規為何對開瓶費不管不問,我想應該是平衡各方利益的結果。餐飲、娛樂都是充分市場化行業,遵循“願打願挨”交易原則。一家飯店或娛樂場所禁止顧客自帶酒水或者收取開瓶費,消費者可以“用腳投票”不去光顧它。

  權力應該管好該管的地方,對於不該管的地方,不分青紅皂白地籲請權力出手管制,甚至批評權力之手伸得太短,這是一種缺乏法治精神的表現。30多年的改革歷程,從某種角度説就是不斷約束權力、讓權力之手不斷回縮的過程。遺憾的是,也許因為脫離計劃體制不久,一些人還留戀、依賴於權力管制,仍習慣於由權力處處替自己做主,對於自己看不慣、擺不平的事情,一些人習慣性、下意識地籲請權力出面。殊不知,權力之手伸得太長,今天可能做一件讓你高興的事,明天則可能做一件讓你失望的事,今天維護民眾的利益,明天則可能損害民眾的利益。因此,在權力不該管的地方動輒籲請權力出手,這是一種與時代潮流背道而馳的陋習。(晏揚)

  (來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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