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簽也愛玩“曖昧”

2010年03月11日 16:01  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我要評論

   食品標簽也愛玩“曖昧”

  買來的橙汁原來是橙汁飲料,買來的巧克力其實是巧克力餅乾……您有過這樣的經歷嗎?原以為無“真實身份”的食品只會來自地下廠家,但近日發現,市場上有不少正規廠家生産的食品也喜歡模糊概念,誤導消費。

  誤導方法之“喧賓奪主”

  在一家超市,發現有好幾種食品在標注産品標簽時,利用字號大小和色差試圖掩蓋食品的真實屬性,比如某正規廠家生産的一種蘆柑檸檬,其實是“柑橘檸檬果味飲料”,蘆柑檸檬四個字很大,而在一個很不顯眼的地方寫著果味飲料,並畫上水果圖案來混淆消費者的視線,誤導消費者。

  據了解,類似的食品標簽還有“橙汁飲料”、“巧克力夾心餅乾”等食品,均突出食品名稱中的橙汁或巧克力,淡化了它其實是一種飲料或餅乾。

  誤導方法之“避重就輕”

  一款紅棗蓮子羹,紅棗、蓮子兩種成分卻在食品配料表上排在最後面,前面排著糯米、澱粉、白砂糖等。還有一些八寶粥、藕粉,用“銀耳”、“百合”、等冠名,雖然銀耳、百合、桂圓成分往往排在配料表的最後,但在名字欄卻特意用大一號的字體突出這些成分。據了解,根據《食品標簽通用標準》,食品的各種配料須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排列,這意味著,配料表中排在前面的成分,含量較多,越排在後面,含量越少。

  在採訪中,記者發現有不少的顧客,曾被食品光鮮的名字誤導。一位姓肖的阿姨感慨道:“還以為紅棗蓮子羹裏有很多紅棗蓮子,買回家後才發現少得可憐。 ”

  消費者可以依法維權

  據業內人士透露,食品廠家之所以喜歡在標示食品名稱、外包裝圖案和産品介紹等內容時忽略其真實屬性,或者把價格較高但含量較小的配料提煉出來作為商品名,其目的只有一個,即抓住顧客先入為主的心理,激發顧客的購買欲。一些市民為挽回損失或討個説法,曾找過商家或廠家,對方往往以“誰叫你自己不看清楚”等答覆推卸責任。

  中鼎律師事務所的汪靜律師告訴記者,現行食品標簽國家標準對利用産品名稱混淆食品真實屬性等欺騙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食品企業一旦違規,將被依法查處。

責編:季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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