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制火車票洩露個人信息 廢票成販賣對象

2010年02月26日 11:16  深圳晚報 我要評論

 

實名車票面上印製著個人名字和身份證號碼,正在成為那些專業的“撿票族”手上“牟利的工具”。

  當行色匆匆的人們在火車站的出站口把自己的車票隨手丟棄的時候,這些票面上印製著個人名字和身份證號碼的小小紙片,正在成為那些專業的“撿票族”手上“牟利的工具”。在今年實行火車票實名制後,個人的身份信息也在票面上一覽無遺。

  記者近期在調查時發現,在深圳火車站,有一些人專門收集人們隨手丟棄的車票,然後把他們轉賣給他人。而在其背後,這些被出售的個人信息可能被用於非法用途。而律師對此指出,伴隨車票丟棄的還有乘車人的重要身份信息,而這個信息本屬個人的私人信息,且這個信息又恰是可能被不法分子為實施詐騙或者其他不法活動而利用的重要信息。

 一小時有幾十人丟棄車票

  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當火車票實名制被試點推行後,票面上的個人身份信息,也被一些人“盯”上,因為上面除了名字之外,還有身份證號碼,這些真實的個人信息如果被大肆販賣,則“可能導致很嚴重的問題。”

  很多時候,問題就在人們的疏忽中發生了。記者在調查時發現,在春運期間,出了深圳火車站出口的人們,會隨手把自己的實名制車票丟棄,這使個人信息安全增加了很大風險。

  2月20日,記者來到火車站出站口附近進行調查,在一個小時內,有幾十個人會把車票丟在地上或者垃圾箱內,當記者上前採訪時,一些人不以為然地説,“都坐了車了,保存票也沒有什麼意義了。”

  一位從成都趕往深圳上班的汪姓乘客告訴記者,自己坐了這麼長時間的火車,又煩又累,自己又帶著大包小包的行李,當票被檢查過之後,覺得車票也沒有什麼用了,所以就隨手丟在了出站口附近的垃圾箱內。

  但當記者再問,“這些票面上有自己的身份信息,你難道不擔心被其他人利用嗎?”見記者提出這樣的問題,他似乎才恍然大悟,“我真是沒有想過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隨後,記者隨機採訪了12位乘客,其中有9人丟棄車票是疏忽了“信息可能被利用”的考慮,而3人表示無所謂。

  但在隨後的調查中,對於實名制車票的乘客,也有不少人意識到了“實名制車票的確與以往普通的車票有很大不同”,表示會妥善保管,不會讓個人信息成為他人非法謀利的工具。一位乘客表示,“如果我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利用出售,我會感到很吃驚,社會上的信息洩露已經無孔不入了,關鍵還是個人要意識到問題發生的可能性,從根源上去杜絕這些事情的出現。”

 一天至少撿上百張車票

  “你問我一天可以在這個地方撿多少車票,我怎麼能告訴你?”面對記者的提問,一位聲稱在這裡的“撿票族”一臉的不屑。

  但這位中年女性的同夥在與記者的攀談中説,自從實名制火車票試點後,就有人告訴他們,只要他們去撿實名制的車票,然後轉賣,就可以每張票賺取15元,“至於他們要收集這些車票有何用途,我就不是很清楚。”他告訴記者説,他們的老鄉今年沒有回家過年,所以跟他一起做起這個“生意”。問及一天可以從這裡撿到多少張車票,他絲毫不隱瞞,“少的時候有每人可以撿到二三十張車票,多的時候可以達到百張。”

  按照“撿票族”的説法來計算,他們每個人一天就可以從中獲利幾百元到上千元,“這些能不讓我們動心嗎?”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活躍在此的“撿票族”不下十幾個人,其中多為中年人,以女性居多。見到有人把車票丟棄在地上,一個男性擠進滾滾人流中,一貓腰就麻利地將票拾起來,放在口袋裏。

  同時,除了實名制車票成為他們的重點收集對象外,對於普通的車票,他們也不放過。“這些車票也是可以賣錢的,主要是一些人用來報銷。對於普通車票,硬座車票,如果有人來買的話,每張要10元,而臥鋪車票則要賣得高點,二三十元都可能賣得出手。”在見到記者有意購買,他們吐露了實情。

用於製作假證件或其他途徑

  實名制火車票被肆意出售,著實讓不少市民大為吃驚。一些市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社會上總有一些人在收集個人信息,用來非法操作,很讓人擔心。如果這些人收集到了實名制車票,完全可以從票面上獲取當事人的身份信息。這些人一旦掌握了這些情況,用來製作假身份證,或者拿這些來辦理信用卡,那可就非常麻煩了。”

  為了了解實名制車票被兜售的背後情況,記者向“撿票族”套來了收購者的電話,並佯稱手裏有大量的車票,在22日上午與一位購買者接觸上。他問記者為何有大量車票,記者説“都是很辛苦從車站撿到的丟棄票。這位孫姓的男子説,那就好。

  而對於價錢,他表示可以量大從優。“可以每張票給你18元。”記者問:“這些票你們收購去做什麼用途?”孫某表示無可奉告,但在記者的堅持下,他説,“聽説後面還有一個團夥,在拿到這些車票後,主要是利用票面上的個人信息,製作假證件,或者是用於其他途徑。”

  記者問到“能否接觸到‘上面’的人時,孫某馬上説,你問這麼多沒有任何意義,隨後便挂斷了電話。此後,記者多次打電話,但都被告之手機處於“關機”狀態。

  保護居民身份信息不容忽視

  德恒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黎孟龍律師就此問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部分人在車站等場所撿拾廢棄實名車票收集居民身份信息牟利的問題,參與此事的人均或多或少地存在違法行為。”

  他説,“今年的火車票實名制的推出的確倉促,倉促間為查驗方便將乘車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堂而皇之地印在了車票上。值得注意的是,身份證號碼可不僅是一組號碼,它還包含了持證人的原始發證地點、出生日期和性別等重要身份信息,這看似為便於查驗的舉措,但也幾乎等同於將身份證複印件的大部分信息印在車票上。”

  “除了少數人有報銷的需要外,大多數乘車人按照以往的慣常思維,在離開擁擠的車廂後將毫無利用價值的車票連同購票、乘車的一系列煩惱一同丟棄。但是,今年開始,伴隨車票丟棄的還有乘車人的重要身份信息,而這個信息本屬個人的私人信息,且這個信息又恰是可能被不法分子為實施詐騙或者其他不法活動而利用的重要信息。”因此,他提醒説,在車票實名制後,市民要增加一個意識:要向對待你的身份證複印件一樣對待你的車票。

 實名制需要相關配套措施

  黎孟龍認為,目前採用“實名制”的領域已經日益廣泛,但因以往鮮有像實名火車票一樣將身份信息印于票面,所以直接打擊或者制裁利用載有身份信息的廢棄車票單據的相關法規並未出臺,因而某些人員撿拾他人丟棄的車票,看似並無違反某一條、某一款的具體法律規定。

  但其實不然,如果這些包含大量居民身份信息的廢車票提供給不法分子,則不法分子就可以盜用這些身份信息進行偽造身份信息和相關證件、冒名頂替辦事等不法活動,一些詐騙案件或者其他的違法案件又多了一條可資利用的條件。這將給當事人帶來很大的麻煩,以前就有過這樣的例子。

  因此,將此看似並不違法的“撿拾他人丟棄的車票”行為與其後續的“可能不法活動”聯絡起來,特別是在相關人員對上述後果明知的情況下,則相關人員行為的違法性便不言自明了。事實上,一旦盜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案件敗露,則為其提供廢棄車票並據此提供他人身份信息的相關人員將成為那些直接違法行為人的幫兇和共犯,也將脫不了干系。

責編:季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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