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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2月23日 10:10 讀報文集 我要評論
CCTV.com消息(第一時間):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歡迎您第一時間聽我馬斌讀報。
先來看看今日頭條。
明天就是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了,現在,咱消費者的維權意識越來越高了,大到幾百萬的房産,小到一根油條,都有人出來“斤斤計較”。今天,咱們就來認識幾位認真到可愛的消費者。
《浙江日報》説,杭州80歲的鄭大爺就認為“小事不小”。前一陣,他買了一包鮮肉包子,剛要把包裝袋扔掉,他發現袋上標示的重量是420克,可發票上寫的卻是510克。是不是貨發錯了?按照包裝上的聯絡號碼,鄭大爺給廠家打了個電話,結果對方只説了句:可能是票子上印錯了,就挂電話了。這樣的態度可不行,鄭大爺要“管一管”。鄭大爺給消委打了投訴電話。第二天,廠家就登門道歉了,承諾把印錯的發票收回,更改為420克。
77歲的褚師傅比鄭大爺還愛“較真”。今年2月底,他在一家超市買了一袋粉絲,煮完後發現湯裏有些泛綠。褚師傅立馬趕到超市,詢問怎麼回事,超市也回答不出來,不過態度挺好,立即給他退了錢。按説事情應該到此為止了。可褚師傅晚上還是翻來覆去睡不著,他擔心,自己的錢是退回來了,但是別的消費者買了這個牌子的粉絲,萬一他們沒注意就吃了呢?越想越不對勁,第二天,他起了個大早,騎車穿越了大半個杭州城來到消委。當他知道應該找工商和食品質量檢驗部門後,熱心的褚師傅又跑到了工商局,要求對那個牌子的粉絲進行檢驗,確定是否合格。用褚師傅的話説:“不要以為粉絲湯泛綠是小事就算了,這可是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大問題啊!”
今年1月底,李阿姨到蛋糕店買了5元錢一袋的切片麵包,剛吃了沒幾口,就咬到了一塊小石子。李阿姨就給蛋糕店打了個電話。本來她無非想訴訴苦,沒想到店裏馬上派人帶了一袋切片麵包、一小盒點心過來算是賠償,可是卻不承認麵包裏有小石子。李阿姨的精神頭上來了,就找了婦聯,要求店家道歉,店家的答覆是已經進行了“一賠一”的賠償,處理已經結束。這時候,李阿姨又去消委討要説法,可蛋糕店説她證據不足,沒辦法證明小石頭是從他們的麵包中吃出的。她又要女兒在網絡上發帖,尋求網民的支持。這次“3 15”的到來,李阿姨覺得自己又多了一次機會,她説:不蒸饅頭爭口氣,我認真才能讓商家認真。
58歲的劉先生最近跟肉松麵包較上真了。劉先生患糖尿病多年,對飲食很注意。可他最近兩次買肉松麵包,打開後卻發現是甜餡麵包,他覺得超市很不負責,非要他們改掉這種壞毛病。劉先生找到超市後,超市卻根本沒把這個當回事,認為這是無意識出錯,對消費者也不構成危害,給他換了一個麵包就完事了。劉先生看超市連句道歉都沒有,以後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話也沒有,就跑到了消委。消委的工作人員立即打電話給超市,要求超市馬上改正,不要再出現貼錯標簽的事情了。接受了道歉後的劉先生説:“我必須投訴他們,不然他們以後就更隨便,更無所謂了。”
您發現沒,這幾位“較真”的消費者都是中老年人,一項調查顯示,除了一些大宗家電、房屋和手機等投訴外,一些小事情的案子裏很少出現年輕人的身影,中老年人成了維權主力軍。主要原因就是現在生活變好了,消費者反而變“懶”了。碰到一些小事情,很多消費者不是不在乎,但卻連電話都懶得打。
對此,《浙江日報》就説,《社會需要認真的消費者》。做個認真的消費者,維護的不是你一個人的權益,其實是廣大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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