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年擬出臺《保薦業務內控指引》

2010年06月12日 08:05  中國證券報 我要評論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11日表示,針對目前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執業中存在的問題,證監會今年擬出臺《保薦業務內控指引》,明確保薦業務內控制度的標準,規範保薦業務經營和運作,防範和化解保薦業務風險。該指引要求保薦機構設立專門的內部控制機構,配備專職內部控制人員,健全相關保薦業務的流程控制。建立科學、規範、統一的發行人質量評價體系,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在項目實施的不同階段分別進行質量評價、風險評價、過程評價和綜合評價等,提高項目的整體質量水平。

  據悉,有關保薦辦法明確規定,保代個人不得持有自己保薦的股票,如果出現這一情況,證監會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而券商直投機構在符合監管規定的前提下,持股比例在7%以內的,可以擔任被投資企業的保薦機構,但對這一情況監管部門會對相應披露做嚴格審核。

責編:曹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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