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退出中金收益超26倍 聯姻華鑫證券幾成定局

2010年05月26日 13:18  證券日報 我要評論

  轉讓中金34.3%股權,收益將超26倍。

  □ 見習記者 潘 俠

  曾經傳得沸沸颺颺的大摩(摩根斯丹利)轉讓中金(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股權一事,近日有了新進展。

  據悉,證監會有關部門已于5月4日正式受理大摩出售所持有的中金34.3%股權的申請材料,按照行政審核流程,若無補正,該申請將在3個月之內(即8月4日前)獲得批復。

  對於誰來接手大摩所售股權,中金公司董事長李劍閣早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公司最終將這些股票賣給誰還需經過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審批,並透露中金對於未來合作夥伴的選擇已有所考慮,但暫時不方便透露。

  此前也有消息稱,摩根士丹利將與兩傢俬募股權機構KKR(科爾伯格-克拉維斯)和TPG(德克薩斯太平洋公司)簽署協議,出售所持34.3%中金股權,售價或超過10億美元。

  而據消息人士透露,大摩此舉意在聯姻華鑫證券,與其成立合資投行,以便開拓在中國的承銷業務。

  《證券日報》記者就此分別致電摩根士丹利、中金公司和華鑫證券,但三家機構的媒體發言人辦公電話均無人接聽。其中,華鑫證券深圳工作人員表示,此類問題係公司高層才能對外回答,一般人員不好擅自對外回應。

  大摩不差錢 看重話語權

  據悉,大摩持有中金34.7%股權的標價為10億美元,而成立之初,摩根士丹利投資的數額為3700萬美元,若真作價10億美元售出,其收益率將超過26倍,這還不算摩根士丹利每年從中金公司拿到的分紅。單從投資的角度來看,大摩入股中金公司這筆交易獲利頗豐。

  早在2000年,中金獲利1.7億美元時,時任中金公司副總裁的方風雷就已經拿出1.1億美元分給股東,原始股東幾乎已經從該次分紅中回收全數投資。但不差錢的大摩實際上並不在意股權投資的回報率,選擇出售股權,更多的是因為無法參與或主導中金公司的管理。

  摩根士丹利於1995年與中國建設銀行等合作創建了中金公司,它也因此成為第一個與中方機構合資成立投資銀行的華爾街券商。中金公司的股權分配如下:中方機構建設銀行(後改為由建銀投資公司持股)持有43.35%股份,中國投資擔保公司持有7.65%股份。外資方大摩擁有34.3%,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7.35%、香港查懋聲家族名力集團控股7.35%股份。

  大摩最初參股的本意是,將其在中國的投行業務變成全球業務的一部分,所以剛開始,大摩向中金公司派駐了大量人員,參與中金公司的日常運作。很快,中金公司就形成了一套可以媲美外資行的業務標準。但隨著合作的加深,雙方在人事、公司文化以及處理與其他外資銀行關係問題上漸漸出現分歧。於是,大摩在上世紀末逐步淡出管理,僅為財務投資者,每年從中金公司獲得分紅,對於經營管理不再具有發言權。大摩的中國拓展計劃落空,這與大摩的初衷不符。因此,大摩決定取消與中金的合作,再次在中國尋找投行業務著陸點。而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大摩如果想與其他證券公司合資,就必須退出中金公司。隨即,大摩展開一系列動作。

  2007年,中投公司耗資50億美元收購了摩根士丹利持有的中金公司9.9%的股份。2008年初,摩根士丹利選定貝恩資本、德州太平洋投資有限公司以及由泛大西洋投資集團、斯達國際公司(Starr)和J.C. Flowers組成的財團作為中金股權的競購方。但最終由於潛在買家出價太低而未能成交。

  聯姻華鑫證券幾成定局

  有了前車之鑒,摩根士丹利再次尋找合作夥伴時,主要考慮中小券商。因為這樣的合作,更利於其提高在合資公司的話語權。最終,大摩將目光鎖定華鑫證券。

  在與大摩發生關聯前,華鑫證券名不見經傳。據其官網顯示,華鑫證券有限公司成立於2001年3月,在原西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及受讓原上海浦東聯合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證券營業部的基礎上增資擴股組建而成。註冊地為深圳,註冊資金16億元人民幣,屬於全國性綜合類證券經營機構。目前它的股東構成為,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63%)、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24%)、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8%)、上海飛樂股份有限公司(3%)和上海貝嶺股份有限公司(2%)。

  兩者第一次發生關聯是在華鑫證券成立僅兩年的時候。2003年3月,大摩與華鑫成立了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摩出色的國際化業務水平加上華鑫的地區優勢,使得該公司目前資産規模已超過80億元——公司預計的盈虧平衡點。

  顯然,過程雖有曲折,但合作仍是可持續的。2007年底,摩根士丹利同華鑫證券欲二度合作,簽下了合作備忘錄,但由於證監會規定僅允許外資公司在國內成立一家合資投行,因此大摩只有先處置好中金股權才能申請與華鑫證券合資。於是,大摩開始著手出售中金股權,並迅速進行到第二輪競標報價程序。豈料天不遂人願,2008年美國爆發金融危機,資金流動性迅速凍結,競標者第二輪報價幾乎折半,最終此次售股交易半路夭折。

  雖然出師不利,但大摩仍一直在為與華鑫證券的合作努力著。當初華鑫證券的投行業務幾乎是空白,但要滿足合資公司獲批的硬性門檻,華鑫必須在此方面達到行業中等水平之上。2008年,大摩開始著手幫助華鑫證券建立投行業務團隊,並在次年不斷通過各種關係,為華鑫證券拿到承銷項目,這類承銷項目多采用聯合方式,基本上不收取或收取很低的承銷費用。

  據中國證券業協會公佈的2009年證券公司各項業務排名顯示,在股票及債券業務主承銷家數排名中,雖未見華鑫證券,但在起決定作用的股票及債券承銷金額排名中,華鑫證券以超過78億元,位居該項業務排名第30位,超過了中位數第38名。

  “這意味著,退出中金獲批後,大摩與華鑫證券成立合資投行的申請有望很快獲得監管部門的批准。”業內人士表示。

責編:曹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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