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造富計劃縮水:一場利益糾葛後的故事

2010年03月17日 14:12  上海證券報 我要評論

10多年前一個惠及萬人的造富神話,而今卻引發出一場利益糾葛。

  3月15日,深圳福華路星河發展中心大廈門口,來自全國各地數十位平安員工股持股代表(通過員工持股公司“新豪時”間接持有平安股票),選擇在消費者權益日這天,齊聚中國平安總部。

  手拉巨幅橫幅,手揣《致中國平安高管們的一封信》,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已從平安離職,前幾天通過網絡等通訊方式聯絡上,而後結伴到“老東家”來討説法。

  ⊙記者 黃蕾 ○編輯 金蘋蘋

  起因:財富“縮水”四成

  2月22日公佈的平安員工股解禁方案是這次風波的導火索。

  當晚,中國平安公告員工股解禁方案,意圖在5年內以分批解禁的方式來維護股價。正當市場熱議、同業艷羨平安這個造福神話時,該解禁方案卻引起了平安員工股持股人的強烈反應,尤其是那些已經退休和離職的非在崗職工。

  因為媒體連篇累牘的曝光,中國平安的造富計劃始末如今已被市場熟知。1997年至2001年之間,中國平安增資擴股,期間號召員工購買公司股票(價格為每股人民幣1.76元)。據持股員工稱,部分員工購買了一定數額的股票,並收到了平安的收款收據,隨後又收到了新豪時的股權證。

  2003年9月10日,中國平安公積金轉增股本(10送10)。新豪時作為員工持股公司每年將中國平安的分紅打到自然人的中國銀行賬戶,已經累計分紅10年。

  儘管已有分紅落袋,但“關於兌現權益中中國平安A股股票,需分5年出售、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及相關費用的消息讓見證中國平安成長奇跡的員工們無法忍受、深感憤怒。”在去深圳之前,員工股持股代表聯合寫了一封近千字的《請願書》,內容涉及對解禁方案的不解和不滿。

  解禁方案超出他們承受底線,讓事態沿著激進的方向演進。最終激化持股代表與新豪時之間矛盾的,是難以承重的高額雙重稅賦——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員工持股代表認為,新豪時未經他們同意設下三年鎖定期,使他們遭遇了2009年發佈的《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這一新政,在限售股股份套現後必須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此外,根據解禁細化方案,新豪時將委託一家代理公司在二級市場並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這意味著他們除了繳納個人所得稅外,還要支付印花稅、向代理公司支付手續費、由新豪時繳納企業所得稅(深圳企業所得稅稅率2010年為22%、2011年為24%、2012年及以後為25%)。這意味著,這些員工所持的股份權益將至少縮水四成。

  這個結果,讓經歷了十多年漫長等待的持股員工“難以接受”。“我們仍然相信平安會給我們合理的答覆。我們不希望與奮鬥數十年的公司對簿公堂,我們更希望成為平安的員工、持有員工股份會成為我們一生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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