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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在今年兩會期間的提案中,建議加強保護20世紀“活著的遺産”。在另一個提案中,他建議:建立當代建築遺産保護評估機制,凡是具有30年以上歷史的當代建築,在決定改造或拆除前,均須進行遺産價值評估。
單霽翔是提案大戶,在他今年向政協提交的提案中,有兩個是關於加強20世紀、當代遺産保護的。
一般人提到“文化遺産”,常常想到的是古代的宮廷、建築,而幾十到百年左右歷史的遺産,則容易被忽略,相關的保護法規也不夠明晰。
建議加強保護“活著的遺産”
單霽翔表示,20世紀遺産與較早的古代遺産相比,並不存在本質上的區別,具有同樣重要的意義。而且,與那些歷經千百年滄桑,早已被剝離了實際應用,只作為歷史遺跡接受研究與觀賞的古代遺存不同,20世紀遺産往往是功能延續著的“活著的遺産”,其産生背景、建造過程、修繕狀況等均有據可查,基礎資料相對較為完備。
單霽翔指出,當前,對於20世紀遺産缺少保護意識,例如普遍認為古代建築年代悠久,更需要保護,而20世紀建築數量大,還難以納入保護之列。由於缺少法律保護,越來越多的20世紀遺産在城市建設和生産生活變遷中被毀滅,從城市的記憶中消失。事實上,在受法律保護的文化遺産中,20世紀遺産所佔比例很小,在多數城市和地區,這一保護行動尚未開始。留存至今的20世紀遺産數量,與曾經擁有的和已經遭到破壞的數量相比,實在是微不足道。如果沒有清醒的認識,20世紀遺産會面臨比早期文化遺産更嚴峻、更危險的局面。
他建議:
一、由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文物主管部門發佈通知,要求在城市規劃建設中注重加強20世紀遺産的保護。
二、加強20世紀遺産保護研究,明確界定保護範圍及保護方法,將20世紀遺産從實踐探索的層面,上升到理論及法規政策層面。
30年以上歷史當代建築,改造或拆除前均須評估
單霽翔還提交了一份《關於設立當代建築遺産保護評估機制的提案》。
他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執行的保護評估機制缺乏對當代優秀建築的針對性,應結合文化遺産保護新的趨勢予以調整,建立起充分考慮當代建築遺産特點的保護評估機制。
單霽翔説,今天,新建築的誕生往往伴隨著對原有建築的否定和藐視,致使一座當代建築的拆除與重建變得再普通不過。有關統計數據顯示,中國房屋建築的平均使用年限不到30年。“短命建築”現象在中國的出現,很重要的一條原因就是,人們不能以理性的態度對待當代建築遺産。今天的一項挑戰是如何正確認識當代建築遺産的價值,而遇到的主要障礙就是僅強調年代悠久與否,而忽視其他方面的價值認定,只有跨越了這一障礙,才不會把當代建築遺産列入尚未受到威脅的範疇中去。
他舉例説,被譽為“國慶十大工程”的經典建築華僑大廈早已被拆除。而在“國慶十大建築”是否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問題上仍然存在爭議,最終以它們建成不到50年,目前正在使用,尚未遇到被拆毀的危險等原因未能列入。
單霽翔認為,健全的科學評估原則是構成當代建築遺産保護的有效基礎。對於當代建築遺産的選擇和判別,需要改進傳統的調查方法和評估標準,建立科學的價值評估理論、篩選辦法和甄選過程,並根據保存狀況劃分風險等級。當代建築遺産應該包括:見證國家、地區、城市、社區發展歷程的重要建築;見證不同歷史時期重大歷史事件的典型建築;見證文化、教育等不同領域發展的重要建築;成為體現城市特色風貌的代表性建築;在建築科技方面具有世界領先地位的建築。面對數量龐大的當代建築遺産,正確加以選擇,進行價值判別,確定保護對象,建立保護和修復體系,是當代建築遺産保護的重要前提。
他在提案最後建議:建立當代建築遺産保護評估機制,凡是具有30年以上歷史的當代建築,在決定改造或拆除前,均須進行遺産價值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