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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操辦婚喪規定又會是一場過家家嗎?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2日 13: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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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張天潘 
   
    陜西定邊縣日前出臺規定,要求幹部操辦父母壽辰、子女升學,喬遷等事宜的宴席不得邀請本人親屬以外的其他人員參加。操辦婚喪事宜時宴請規模不得超出200人,不得多次設宴。(12月2日《華商報》)
   
    其實此類規定,可以説是老調重彈了。如果真的有效果,早早就解決了,不用再如此大動干戈地頻繁出臺。隨便搜索下,諸如《關於規範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關於嚴禁國家公職人員參與賭博、工作日早午餐飲酒、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關於嚴禁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利用子女升學之機操辦斂財的通知》、《關於嚴禁國家公職人員利用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的規定》等規定,在各地多如牛毛,這也再次驗證了如此規定的無力感。
   
    這並不是説這種規定就是無用功,只是因為這種規定根本就沒有抓住解決問題的核心,所以造成了它只能成為雷聲大雨點小或者形而上的條文,發揮不了字面上所欲達到的效果。而這些問題的核心,其實是深深根植于中國的傳統文化之中,沒有對這個方面進行破土動工,結果都很難實質性地解決問題。
   
    中國是一個鄉土社會,傳統的影響根深蒂固,在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看來,鄉土社會裏有一個“差序格局”,人們以宗法群體為本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以親屬關係為主軸的網絡關係。在差序格局下,每個人都以自己為中心結成網絡。這就像把一塊石頭扔到湖水裏,以這個石頭(個人)為中心點,在四週形成一圈一圈的波紋,波紋的遠近可以標示社會關係的親疏。
   
    在這樣的格局下,所用於維持秩序時所使用的力量,不是法律,而是基於人際關係的人治。所以按照我們每個人都熟知的社會習慣與情境想象一下,假如一個領導幹部要操辦一些宴席,他們的下屬能夠按規定真的離得遠遠的嗎?領導會怎麼看這些人?不參加的結果最後就是自己成為了局外人,不再是自己人了,然後升遷肥差等等,也隨風而去了。同時,中國人的攀比心理也是很畸形的,場面往往意味著身份地位,你讓一個大領導的宴席不超200人等,那不就等於讓他混同於普通老百姓了嗎?這無疑太傷自尊了。
   
    因此按照這個推理,我們可以發現,在一個權力高低的等級體系裏,來自上級的這種明文規定,往往會很快被上級自己打破,規定可以暫時地約束下級,卻無法牽制自身特權使用的衝動,最後規定又成為一紙空文。然後等到問題有很嚴重時,再來一個規定,如此往返反復,難以消停,哪怕規定越來越詳細,具體到人數、次數等,卻始終沒有辦法真正解決問題。
  
    但是儘管如此,根深蒂固的傳統與反復的不消停,並不意味著這個問題無法解決,人類的聰慧,也早已解決了這個問題:即實行自下而上的民主化,將人治轉型為法治,依靠多數的民眾力量監督少數的幹部權力。只要把監督權下放,而不再依賴於上級,讓下屬對領導有牽制能力、讓民眾對官員幹部有鉗制能力,到那時,誰還不只能乖乖地低調,誰還敢大操大辦鋪張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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