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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江:國美之爭,規則之爭還是道德之爭?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9日 09: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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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美之爭落幕,或有人認為是陳曉竊取控制權成功。投票結果顯示,國美大股東黃光裕提出的動議,除了取消董事會增發授權得以通過外,關於撤換董事等議案支持率均低於反對率3個百分點。董事局主席陳曉、董事及副總裁孫一丁均得以留任。(9月28日新浪財經)

    不少人已經向陳曉揮舞起道德大棒,有教授稱,從倫理、道德上説,陳曉的做法是不對的。湖南一些企業家也表示同情創業者,“對創業者的勞動成果予以尊重”支持黃光裕,甚至有網友給陳扣的高帽直指“民族罪人”。

    “叛徒”、“民族罪人”這些標簽具有無限大的威力,往往容易掩蓋住事實本身,歷史上的例子比比皆是。而陳黃之爭一開始,我們就給兩者定了道德基調,顯然是操之過急。當然,陳曉目前並沒有出局,仍然擁有證明自己清白與否的機會。

    企業從傳統的家族經營走向公眾公司,一直與我們的情感邏輯有所出入。在融資過程中,創始股東的股權逐漸被攤薄,有的失去了控股權,有的甚至在角逐中出局,這與“打天下,坐江山”的傳統文化顯然有所出入。

    馬克思韋伯認為,權力的來源並沒有先驗的合法性,也不能決定權力的行使效果。黃光裕作為大股東,在獲得多數股東支持的情況下,有替換掉職業管理人的權力,這是規則,不過顯然,這與其創始股東的身份並無關係。而唯一具有決定權的是28日的國美電器全體股東大會。

    無論在現在的企業管理,或者政策出臺、執法權行使上,規則理應是最重要的合法性依據,而非事件本身傳遞過程中摻雜的情緒。既然董事局權力、股東大會權力並沒有因此被剝奪,一切經營理念甚至個人利益的衝突,最終進入民意決策階段,整個過程只是一場博弈罷了。至於道德帽子,有時也只能無可奈何。

李新江(財經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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