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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木華:徵地補償也搞“入股分紅”不靠譜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9日 09: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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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日前向記者透露,目前正醞釀立法解決集體土地徵收和補償中存在的問題,諸如補償標準過低、補償不公、失地農民生活保障、暴力強拆等。中國社科院財貿研究所財政與稅收研究室副主任楊志勇認為,所謂“市場價”補償因為難以説得清楚什麼是“市場”,造成了事實上操作的困難,“可能的辦法是,怎麼能讓那些農民共享城鎮化的收益,比如可以考慮入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民分享未來的土地收益,這樣可能會減少很多矛盾。”(《新京報》9月17日)

    集體土地徵收立法,難點在於如何確定補償標準,繞開難點,採取入股、分紅等形式補償農民,看起來很美,但很可能只是“畫餅”讓農民“充饑”,不利於保障農民權益。

    首先,這種建議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如果事實確如專家所言,什麼是“市場”説不清楚,那麼建立在市場收益基礎上的入股、分紅同樣也應該“説不清楚”。反對“市場價”補償時,以“市場”説不清楚為藉口,建議入股分紅時,又預設“市場”可以説得清清楚楚,這豈非自相矛盾?

    “市場”説不清楚其實是藉口,從現狀來看,在國有土地補償中,按“市場價”補償並不存在“説不清楚”的問題,土地交易採取的是招拍挂的形式,有何説不清楚的?

    其次,入股分紅的形式能不能保障農民利益?農民房屋被拆遷後,不可能睡在野外,必須要有地方可住,必須要生活。入股分紅的不確定性很多,既存在“紙上財富”難解現實生活困難的問題,也存在分紅難兌現、分紅成“白條”的可能。在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並不透明的情況下,分紅能分多少,會不會少得可憐,會不會忽悠農民,恐怕也是一個疑問。

    集體土地徵收立法必須要考慮到農民的利益,入股、分紅的建議是站在如何有利於地方政府拆遷的角度上進行政策構想,看起來很美,但一旦實施,後遺症將會很多。其實,保障農民利益真的很難嗎?既然集體土地先要轉化為國有土地,然後進行招拍挂,那麼參考當地過去的國有土地交易價格,以略低於市場價格補償給農民,又有何不可?有何難度?農民能得到足夠的補償,地方政府也能獲得一定的收益,這不正是一種雙贏嗎?

    在筆者看來,確定補償標準為何會成為難點?原因就在於地方政府熱衷於與民爭利,在土地收入上,地方政府不願意讓利,這才是最大的攔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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