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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曙:商丘再現“趙作海案”,詭異!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0日 13: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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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張振風、郭新魁涉嫌入室搶劫、強姦,被柘城縣警方抓獲。在警方藏匿重要無罪證據的情況下,他們被判重刑。一個月前,該案真兇落網。商丘市公安局發佈《商丘政法機關主動查究一起錯案》的通稿(今日本報A26版)。

    趙作海案後,相隔僅僅4個月,也在河南商丘市,具體辦案人也是柘城縣警方。都是重刑案,定罪的時候,都長篇大論不容半點置辯;放人的時候,又都輕描淡寫一句話:我們錯了——這起“類趙作海案”的背後,其實還存在諸多別樣的詭異。

    詭異之處首先在於,“張振風案”不像是主觀過失、程序違法(刑訊逼供)辦成的一樁錯案,而是辦案人蓄意造假:柘城縣警方通過DNA鑒定,已完全可以排除張振風等5人的作案嫌疑,但是這一鑒定結論竟然遭到辦案民警的刻意隱匿。

    再看“張振風案”的另一詭異之處。真兇出水,帶來真相大白。不妙處境面前,當地有關部門的應對可謂出手神速。一份來自商丘市公安局的新聞通稿,再為本案添上“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一筆。

    張振風從看守所出來後,有關部門給了他10多萬元。而按照柘城縣政法委與當事人的“約法三章”之一:不能提出國家賠償。且不説幾名受冤人完全有權利主張國家賠償,既然已經支付了10多萬元,那麼,這究竟是一筆什麼名目的錢?又是“誰”給的?“賠而不賠”,“私了”“公了”説不清的尷尬背後,折射何種詭異?

    重歸自由的5名當事人“已經答應人家不説了”,被記者問及“有沒有刑訊逼供”時,一句“你比我聰明,這個事還問我”的反詰,很巧妙,很意味深長。 

(江蘇 王景曙)原題:商丘再現“趙作海案” 多重詭異誰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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