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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濤:村委會發“紙錢”背後鬼影重重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8日 08: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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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宜賓喜捷鎮紅樓夢村村民稱,村委會把多年來拖欠農民的400萬元土地款印成了精美的代金券,替代人民幣發給農民,已分發941張。這批代金券是2005年左右印製發行的,可以在本村內轉讓、贈予,還可以繼承。但如果想換成真錢卻要等到60多歲。(中國廣播網9月7日)

  土地款居然變成了“紙錢”,真是不説不知道,一説嚇一跳!之所以説這些代金券是“紙錢”,是有根據的,因為《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違反規定者除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外,還要處二十萬元以下罰款。”這些代金券雖由村委會印製,並得到鎮政府的批准,卻明顯與法律相違背,不是“紙錢”是什麼?

  農民的土地被徵用了,沒有了生活來源,就指望這些補償款過日子,可是這些代金券要等60歲以後才能兌現,莫非讓他們在60歲以前喝西北風不成?再者,村官幾年換一次,等到村民60歲後,村官都不知換了多少屆了,他們會承認這種名不正言不順的代金券嗎?即便是他們承認,萬一到時村委會拿不出錢來,那村民又能抱著這些代金券充饑嗎?

  村委會既然能發出“紙錢”,説明幕後的鬼影重重。第一重“鬼影”在於,現在被成都老漁翁餐飲發展有限公司佔用的地,原來是村集體企業紅樓夢酒廠所有,而這個酒廠的土地來自當地農民。吊詭的是,早在1996年,這塊地就被轉化為國有土地,可“1996年的徵地是一個非常之絕密計劃,只有極少數人知情”,被佔地的農民並沒有“按當時的政策就是農轉非,然後給失地的農民工購買社會最低生活保障,採取相關的安置工作”。那麼,當時的村委會怎麼能偷偷地將這塊地轉為國有,而當時的政府有關部門,怎麼能批准這樣的“地下活動”?

  “紙錢”背後的第二重鬼影是,2005年,紅樓夢酒廠將土地以400萬元轉讓給了成都老漁翁餐飲發展有限公司。轉讓費400萬元是誰拍板的,又是誰將400萬元用代金券發給失地農民?

  “紙錢”背後的第三重鬼影是,《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讓耕地閒置、荒蕪。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2005年起,成都老漁翁餐飲發展有限公司就將買來的地圍起了圍墻,不再允許農民耕種,大片土地一直荒蕪至今。當地有關部門是否知曉這一情況,如果知曉這一情況,任憑這片土地荒蕪,又有什麼貓兒膩在其中呢?

  村委會發“紙錢”只是表症,而實質在於幕後的重重鬼影,正是在這幕後的“魑魅魍魎”,讓紅樓夢村“紙錢”滿天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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