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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國強:“立體快巴”得罪誰了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30日 10: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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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體快巴”的發明經報道後,人們對其抱有極大的興趣——堵車的苦,用北京人的話説,“吃大發了”。

    據《新京報》報道,擁有“立體快巴”專利的深圳華世未來泊車設備有限公司稱,6月24日,北京市交通委專門為“立體快巴”召開了一個碰頭會,當時有領導提出,北京四環、兩廣路和平安大街,可以試運行“立體快巴”。

    但是,北京市交通委宣傳部門表示,“沒有這事,設計者是在推銷自己”,稱“交通委目前沒有在快速公交線上試行立體快巴的想法。”

    這樣説來,深圳華世是在造謠?可這是一個多麼令人鼓舞的“謠言“啊!就算此前沒有開過這個會,北京市交通委能不能就開一個給大家看看?這是老百姓的盼望啊。但是,北京市交通委宣傳部門的表態很冷漠,好像生怕跟“立體快巴”沾上什麼瓜葛似的。

    是不是北京市交通委吃準了“立體快巴”有致命傷,根本不可行?即便是這樣,北京市交通委也有責任出來表明觀點,不能眼看著公眾當傻子不是?如果北京市交通委發現了“立體快巴”的發明有缺陷,有毛病,或者跟北京現有的交通設施難以“接軌”,就不能主動與專利發明者和專利擁有企業商談,幫助他們改進?為什麼要這麼冷漠呢?難道你們和宋有洲先生和深圳華世有什麼過節?

    “立體快巴”,哪得罪人了?事情會不會壞在“推銷”上。“設計者是在推銷自己”,北京市交通委這位宣傳幹部的話裏透著一股子衙門味兒——你們不請示,不彙報,不來請求審查,就在市場上嚷嚷開了,什麼意思?讓我們交通委來買你們的專利,跟你們討價還價?那你們不是跟交通委平起平坐了?雖説“到了北京才知道官小”,可是跟你們企業比,北京市交通委至少是一廳級單位吧?跟你們談生意,還有廳級單位的威風嗎?

    “立體快巴”發明者宋有洲也不懂政治,怎麼可以貶低北京的交通設施呢?“立體快巴”的運行,需要城市立交橋的高度約4.5米至5.5米。宋有洲説,深圳、廣州、珠海的立交橋沒有低於4.5米的,一般是5.5米,只有北京的立交橋高度不規範,有些高,有些矮。北京有的橋只有4米高,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將橋下的路面挖低,下沉半米,就夠了;如果橋3.5米高,也可以將地挖低1米,只要將坡度放長一點,把路面改造一下,就能過去——宋有洲以為自己在談技術,可換個立場聽起來都是政治。宋有洲説這些話考慮過人家的感受嗎?技術再精通,不懂事就行不通。

    “交通委目前沒有在快速公交線上試行立體快巴的想法”,以後怎麼樣,看你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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