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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流動人口“高危低薪”的風險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9日 08: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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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提供決策依據和數據支撐,引導人口有序流動,國家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于去年7月啟動了重點地區流動人口監測試點調查,報告顯示:流動人口中78.7%為農業戶口,以青壯年為主,主要在製造、批發零售和社會服務業領域就業,多集中在低薪或高危行業。(中新社6月27日)

  我國流動人口已達到2.11億,這是一個規模巨大的群體,但是,當他們成為“高危”、“低薪”乃至社會不公平的代名詞時,在筆者看來,他們所面臨的生存發展問題,已經不是單一的個體困境問題,而是需要整個社會都應面對的課題。

  從一定意義上説,“高危低薪式”流動人口表明了社會流動的不合理,隱藏其後的就是制度性排斥。當前,城市中人為設立的各種政策壁壘和制度歧視嚴重阻礙了農民工在社會中的向上流動。儘管從農村流動到城市、從農業流動到城市就業是一種積極的向上的社會流動,但是由於農民工城市社會地位的獲得面臨著諸多制度性障礙,造成他們的社會流動的渠道單一,最終成為“高危低薪式”流動人口。

  “高危低薪式”流動人口,在筆者看來,至少有三種含義。一是流動人口群體是沉默的群體。這一群體是一個沉默的、可以被社會忽視的群體,在城市社會中處於失語者的地位,是城市社會階層結構金字塔底端的奠基石。一方面,城市社會漠視或傾聽不到來自流動人口群體階層的聲音,另一方面,他們缺乏對城市社會的話語權,沒有掌握對自己生存利益相關的社會事務的話語權,沒有合法的、制度化的利益表達渠道。這直接影響了他們社會地位的提高,無法對自身的利益進行表達與控制。

  二是邊緣的群體。城市有著自我的保護屏障,流動人口只存在有限的生存空間與有限的發展機會。與城市的其他群體相比,流動人口群體的權利是不平等的:戶籍的障礙使他們在城市的社會身份低人一等,就業的障礙使他們在城市不能公平競爭,社會保障的障礙,使他們在城市中無法享受公共資源等。

  三是無根的群體。流動人口是一個沒有歸屬感和認同感的群體。在目前的城市社會環境中,無論是在制度還是在文化方面,沒有給流動人口提供一種適應他們生存、融人城市生活的環境。這意味著流動人口的權益維護處於缺失狀態,因此,也就無法産生心理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之所以如此,就在於種種早已存在的制度性排斥。不過,我們應看到,當合理和正當的社會流動渠道被堵死後,人們要改變自己的境遇,向上流動,就只有借助於其他不正當的社會流動渠道,正如我們所看到的,拉美國家的犯罪率在20世紀90年代達到10%。而不少數字顯示,在我國的流動人口群體中,犯罪率較高。這不能不引起警惕。

  道理很簡單,如果有充分而合理的社會流動渠道,社會流動便可以活躍起來,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中蘊藏的巨大生産力和創造力就可以被激發出來,反之,則是夢魘。正如經濟學家馬爾薩斯所説的,“如果社會中沒人指望升遷,也沒人擔心敗落;如果勤奮沒有帶來好處,而懶散也不會受到懲罰,我們就別想看到那些改善我們自己境況的生機勃勃的活動,而這些活動現在已成為社會繁榮的主要動力”。

  因此, 消除橫亙在社會面前和隱藏于“高危低薪式”流動人口背後的制度排斥和政策啟示,就是一個與時代的公正和正義相關的課題,也是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的議題。 (原題:流動人口“高危低薪”已非個體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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