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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復活讓河南農民趙作海服刑11年後重獲自由,趙作海案與佘祥林案一樣,堪稱中國司法史上抹不去的污點和恥辱。而通過5月10日《新京報》的相關報道,我們進一步感受到了冤屈承受者的悲涼與粉飾冤案者的無恥。
報道稱,得知獲釋消息的趙作海失聲痛哭,在法律文書上簽字後鞠躬致謝,對監獄多年的教育和照顧表示感謝。監獄的“罪犯情緒晴雨錶”顯示,趙作海在獄中的情緒牌為象徵“快樂”的紅色。趙作海解釋為何不申訴時説,之前在社會上生活得並不好,入獄後感覺“生活穩定”,就不想再折騰,安心服刑,以求早日出去。
這就是説,無辜服刑11年的趙作海,絲毫不介意這場牢獄之災,不僅在獄中生活快樂,而且內心充滿感激——我相信,這是有關方面非常希望聽到的説辭、非常樂意看到的效果,這樣的説辭和效果讓有關方面卸下了一大部分負疚感、負罪感,並讓這場冤案具有了“壞事變好事”的喜劇意味。但我同時相信,只要趙作海是一個有正常心理感受的人,那麼所謂的快樂和穩定以及所謂的感激之情,便都是可疑的,是深思之後讓人感到悲涼和諷刺的。
中國監獄的條件縱然在不斷改善,但總不至於比外面的世界更好,否則很多人就會爭先恐後地故意犯罪,央求被抓進監獄享受快樂生活。趙作海既然覺得監獄生活如此穩定和美好,又為何安心服刑以求早日出去?他應該在監獄裏不斷犯事以求永享“牢獄之樂”才是。趙作海無辜被關進監獄長達11年,監獄之外妻子改嫁、房子倒塌、4個孩子3個送人,他竟然還能快樂得起來?
但是,他被抓之後,“先關了44天,也打了44天”,“打到最後,他們要我説啥我就説啥”,所以趙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於是我們明白了一切:趙作海是一個完全被暴力馴服的人,是一個除了服從沒有任何想法的人,所以在入獄之前,對於自己是否犯罪,暴力要他説啥他就説啥;所以在出獄之後,對於自己的獄中生活,權力要他説啥他就説啥,要他怎樣表演他就怎樣表演。既然讓趙作海承認殺人都那樣容易,讓他鞠躬致謝一下,讓他情緒快樂一下,有何難哉?
無辜的趙作海遭受了11年牢獄之災,家破房塌,妻離子散,最後竟然還要鞠躬感謝有關方面執法犯法、枉抓無辜、草菅人命,這是對法治社會、朗朗乾坤的極大嘲諷,是比冤案本身更大的恥辱,而在冤案真相大白之後,有關方面為了某種目的讓受害者繼續表演,又是“生活穩定”又是“情緒快樂”,以此美化冤案、粉飾過錯,則是一種徹頭徹尾的無恥行徑。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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