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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高管濫發獎金”是大學市場化的隱喻

“校企高管濫發獎金”是大學市場化的隱喻

作者 朱四倍 2012年01月10日 07:16

2001年至2004年間,北大資源集團一直處於負債運營狀態,而公司的高管卻分得總額近2000萬元的鉅額獎金。根據檢方指控,北大資源集團6名高管通過轉移房租收入等方式共分得逾千萬國有資産,其中4人已被提起公訴,北大資源集團總裁葉麗寧和另一名高管呂某仍在逃。(《京華時報》1月9日)

北大校企高管因公司虧損仍發高額獎金集體被訴是一個怎樣的信息?解剖這只“麻雀”,在筆者看來,有助於厘清大學市場病是怎樣一步步“病入膏肓”的,對後來者也不無啟示價值。

事實上,北大資源集團的設立與高校熱衷於創收和牟利的邏輯是分不開的。正如溫儒敏先生所説,“國家投入不夠,學校要自己去賺錢,不少大學只好不斷擴招,靠獲取學費來維持運行。還有就是‘創收’(這個詞對於學校來説很不好),辦各種班,賺了一些錢,可是風氣壞了,人心野了,老師哪有心思教學?現在學校的商業氣氛越來越濃,越來越世俗、庸俗。”而本則新聞中,有關人士以“資源集團每年給學校上繳幾千萬元的管理費,對學校貢獻很大,創業很辛苦,想用科學園賬上的沉澱資金給大家發放獎金”的名目來為濫發獎金製造藉口,無非是一種小把戲罷了,與大學創收的邏輯是一脈相承,或者説,是大學創收邏輯的另一種顯現形式罷了。

就當下現實來説,大學的經費缺口皆要由創收與貸款來填補,而創收的途徑,除創辦企業外,多數學校的創收主要靠辦班,這種以創收為目的的大規模辦班,雖然造成了教育規模的膨脹,但由此出現的水分和大學的功利至上實在堪憂。正如中國人民大學原校長紀寶成所説,如果大學為各種各樣市場利益集團服務,成為各種各樣市場利益的代言人,甚至於大學自身變成一種趨利性的活動、一種盈利性的活動,大學的自主性根本談不上,大學的使命不可能完成。

應明確的是,大學不是不能追求經濟利益,但大學的功利性追求,既不是辦學的主要目的,更不是唯一的目的。當大學把利益的攫取當作首要的選擇時,不僅是錯位,更是大錯特錯。道理很簡單,大學的生存與發展是為了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與學生個體發展的需要,而且只有在這種適應中才能求得大學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因此,大學的功利性追求不能偏離大學辦學的根本宗旨,更不能置國家、社會、學生的利益而不顧,否則就會失去大學存在的價值。即便可能得利於一時,也是難以長久的。

進一步説,如果為了利益,大學成了“文憑發放工廠”,成了“經濟動物”和“利益動物”,一切都以利益的交換為準則,受到傷害的就不僅是國家和公眾的利益,而且對大學自身來説,也是飲鴆止渴,必然侵蝕大學賴以生存的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當前出現的學術權力市場化、利益化,以及在項目申報、科研資金獲取的種種醜聞都是明證。

我們曾經對美國的大學市場化艷羨不已,但即使在美國,也不是沒有不同看法,有學者明確指出,“由於教師是為難以確定價值的長遠目標工作的,因此不可能像計算企業或商業人員的價值那樣來計算學者的價值”。“學術體系一定不能完全變為商業性質”,“大學不能由成本會計師來辦,也不能辦成一個只跟著變化的市場轉的商業性企業。那樣對我們來説是很糟糕的,而對我們力求為之服務的社會就更糟了”。 在北大校企高管因公司虧損仍發高額獎金集體被訴的信息面前,重溫這些告誡並不多餘。

“北大校企高管濫發獎金”戳破了大學市場病的膿包,在一定程度上是大學市場化的隱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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