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央視網評

163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評論頻道 > 央視網評

文化發展,旨歸在“文化權利”

文化發展,旨歸在“文化權利”

社論 2012年3月10日 07:15

文化,無疑是近期熱詞。去年10月召開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專題研究文化問題,這也是新中國第一次以文化為議題的中央全會。而會議決議中,“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目標,對文化“産業”、“事業”兩分法的重申,都被認為有與延安文藝座談會一樣重大的意義。

對於公眾來説,文化的發展與繁榮,最終體現在個人文化權利的落實:是否能在電影院的大屏幕上欣賞到更多好片?是否能更方便更便宜地走進體育館打場羽毛球?是否能在村裏就看到最新出版的各種書籍?是否能在茶余飯後有更多地方走走逛逛?公眾對文化發展繁榮的判斷,不會源於乾巴巴的數字,而是來自這些切身的體驗和感受。

馬克思曾説,人們首先必須吃、喝、住、穿,然後才能從事政治、宗教和哲學。也就是説,在滿足了吃喝住穿這樣的物質需求之後,也就要會産生進一步的文化需求。而對公眾文化需求,指向的就是文化權利。這是與經濟權利、政治權利並列的基本人權,在某種程度上,它標誌著一個國家的發展程度、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這也正如聯合國世界文化與發展委員會《我們的創造的多樣性》的報告所言,脫離人或文化背景的發展,是一種沒有靈魂的發展。

應該説,中國民眾的文化權利,的確在不斷實現。在任何小山村,都有廣播電視信號;每年有500部電影,在全國院線上映;更不用説上萬部電視劇,更不用説浩如煙海的出版物……正如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中所言:“物質匱乏不是社會主義,精神空虛也不是社會主義。”應該説,改革開放30多年的歷史,我們重塑了一個物質世界,也正在重整一個文化的世界。

然而,在文化權利的保障上,也還存在不少問題。近日公佈的一份《在浙新生代農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調查報告》顯示,47.9%被調查者沒參與過社區文化活動,33.6%沒參與過單位文化活動,電視、上網成為這些年輕人最主要的精神文化生活;2009年,我國城市文化投入佔全國文化事業費的70.6%,農村僅佔29.4%,城市和農村間同樣存在“文化鴻溝”。電影越來越多,罵聲卻也越來越大;需求越來越多,青少年宮等場館卻越來越少。在建設文化強國的道路上,這些都亟待解決。

在文化方面,不同人群也確實存在不同需求。既需要茶余飯後闔家團聚時電視裏播放的綜藝節目,也需要那些探索性實驗性的繪畫、戲劇;既需要社區空地上簡單甚至簡陋的健身器材,也需要有著一流音響與舞美的國際級劇院、音樂廳……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對文化“事業”和“産業”的兩分法,具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滿足人民的文化需求,是文化建設的根本任務,也是政府作為服務者的根本職責所在。把文化當做“事業”,正是強調文化的這種公益性。比如,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的建設,很多都是“賠錢賺吆喝”的買賣,不僅初期投入大,運營經費同樣面臨巨大壓力,這些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必須靠政府的強力支撐。如何在有限的投入下盡可能多地産出,與公眾的文化需求、品味“俱進”,如何引入社會力量參與,都是文化作為“事業”發展所需要解決的問題。

而另一方面,對於人們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則可以讓市場成為承擔這一需求的主體。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越來越成為人們進行個性化文化消費、滿足多樣化文化需求的主要途徑。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印刷複製、廣告、演藝、娛樂、文化會展、數字內容和動漫……這些文化産業的不斷壯大,才能不斷滿足公眾精神需求、豐富群眾精神世界。而在這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在放開市場的同時加強引導,讓更多高質量、高品味的文化産品脫穎而出。

文化的發展和人的發展,處於一種雙向互動的關係之中。實現公眾文化權利,必然會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從而反過來又促進文化的繁榮。實際上,文化如此,其他領域又何嘗不是這樣?

中國非常識:文化軟實力,中國崛起新動力

兩會評論頻道

2012全國兩會

專欄作家

“未富先老”不是問題,“養老多軌制”才是問題

“未富先老”不是問題,“養老多軌制”才是問題

肖鋒:《新週刊》總主筆、《財經郎眼》常約嘉賓、擅長社會趨勢營銷

此“帽”應為美國戴

此“帽”應為美國戴

王嵎生:中國前APEC高官、中國國際問題研究基金會戰略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變革的陣痛既痛又長

變革的陣痛既痛又長

安惠侯:外交部亞非司前司長、中國國際問題研究基金會理事

更多更多非常識

第319期:城市水災自救指南

天災固然難以避免,但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水平,是公共救援達到前最重要的生命保障。[詳細]

第318期:高招“男女線”,區別對待一定有錯?

這個社會需要溫暖與正能量,但人們也應該明白,你為了免費的麵包所付出的代價,往往是最為昂貴的。[詳細]

第317期:暴雨天災亟需治水之道

天災固然難以避免,但需要我們更充分的準備應對之。[詳細]

第316期:呼籲停發新股不是提振股市之道

買東西事後覺得買貴了,不值這個價,就應該吸取教訓,下次買別的,而不是呼籲禁止所有同類商品出售。[詳細]

第315期:刑訴法修改,“不得強迫自證”有何意義

“不得強迫自證”意味著你有權保持沉默,但這並不妨礙司法公正、懲惡揚善。[詳細]

第314期:研究生就業難源自高校盲目“研究化”

研究生教育的擴張與學校的發展策略和學生的就業形勢都有關係。[詳細]

第313期:實體書店,也許再也沒有春天

經營書店不應成為小資們自娛自樂的文藝買賣,當人們在藍色港灣的湖畔頌詩之時,請不要忘了這些讀不到書的孩子們。[詳細]

第312期:富豪“選妃式”徵婚美滿了誰?

婚姻中的兩個人都應該是平等的,都應該是基於感情的結合,而非經濟因素。[詳細]

第311期:“刻章救妻”的悲劇如何避免?

沒有人否定廖某的犯罪行為,但更多的人表達的是同情。[詳細]

第310期:天價“地王”為何不是“孤家寡人”?

在促進房價合理回歸的路上,我們還有很多事要做,而抑制樓市投機,更是重中之重。[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