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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西方“普世價值”之實質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0日 15: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光明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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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中東和非洲爆發重大危機,加上世界各地一直存在的武裝衝突和其他暴力活動,數百萬人正遭受著巨大苦難,這種情況將在2012年延續”,這是紅十字國際委員會(CICR)6月25日發表的“2011年度報告”得出的結論。

       報告説,去年該會向全球494.2萬人分發了食物,向約380萬人提供了基本生活援助,為680多萬人提供了醫療和相關衛生服務,創下歷史新高。該會在飲用水、衛生和建設領域的活動幫助了大約2200萬人,是2010年的兩倍,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受益者是婦女和兒童。去年該會的一線行動開支為10.66億美元,索馬裏、阿富汗、伊拉克是花費最大的三個國家,分別為1.05億美元、9530萬美元和7330萬美元,佔一線總開支的四分之一強。

       面對這一組組數字,讓人不禁對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這個日內瓦民間人道主義組織在世界各地的1萬多名員工肅然起敬,是他們不顧生命安危,頭頂炮火,腳踏雷區,向最需要幫助的人提供了維持生存所必須的人道主義救援。但另一方面又讓人産生疑惑:1907年的《海牙章程》、1949年的《日內瓦第四公約》和1977年的《第一附加議定書》等現行國際公約,早就對外國佔領者的責任和義務有明確規定。《海牙章程》第42條規定,領土如實際受制于敵軍當局,即被視為“被佔領”。《聯合國憲章》也規定,一旦實際情況構成佔領,佔領法即適用,而不論佔領是否合法。據此,佔領是否得到聯合國安理會批准,佔領的動機是什麼,都不能成為佔領者回避其義務的理由。根據上述國際法,佔領者的義務包括:遵守佔領地的現行法律,除非該法律對其安全構成威脅;確保公共秩序和安全;確保有足夠的教育、醫療機構運轉;確保佔領地居民的食物供給。此外,國際法對領土主權、平民遷移、財産管理等也有規定。

       如果説,索馬裏因為內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加大援助尚可理解的話,那麼,阿富汗、伊拉克成為該會的主要援助對象就難免讓人疑惑了。因為阿富汗、伊拉克去年仍在相當程度上處於美國和北約的實際佔領下。首先,美國和北約國家都是上述國際法的簽約國,主要條款就是他們提出制定的。作為佔領方,他們理應知道佔領者的義務,也有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其次,美國和北約國家出兵伊拉克、阿富汗的口號就是“人權高於主權”,旨在改善當地的人權狀況。他們佔領後,理應迅速改善當地包括醫療、食物供應在內的基本生存條件。還有,佔領伊拉克和阿富汗的國家,都是世界上最富、自我標榜人權保護最好的國家。2010財政年度,僅美國國會通過的阿富汗、伊拉克軍費預算就高達1280億美元。既然這批佔領者熟知自己的義務,又是扛著“解放”別人的大旗去的,也“不差錢”,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再將阿富汗和伊拉克作為援助行動的重點,就讓人看不懂了。

       不過,世界各國記者在阿富汗、伊拉克記錄的真實鏡頭告訴世界,無論是佔領區還是後佔領區,當地居民的人權狀況根本沒有得到改善,生活反而變得更加艱難,甚至連生命都難有安全保障。逛一趟街,去一次餐館,都有丟命的危險。阿富汗和伊拉克的現狀昭示出,美國等西方國家並沒有將佔領區的人權、民主放在心上。人權、民主等西方國家整天挂在嘴上的所謂“普世價值”都是用來維護其世界統治地位、實現其最大利益的工具。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將阿富汗、伊拉克作為援助重點實屬無奈,只是為了避免那裏發生更大的人道主義災難。

       事實勝於雄辯。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等國開展的大規模人道主義救援行動,為人權、民主等“普世價值”在西方對外政策中的地位,做了入木三分的注解。(作者:方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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