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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揚:“禁用公款購高檔酒”該如何落實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8日 09: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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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國務院召開的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強調,當前反腐倡廉建設與人民群眾的期待仍有較大差距,執政黨的最大危險就是腐敗,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人亡政息”。會議佈置了今年要重點抓好的六項工作,其中之一是嚴格控制三公經費,今年繼續實行零增長,並特別強調“禁止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3月27日《新京報》)

       公款大吃大喝,是不落腰包的腐敗,嚴重腐蝕公務員隊伍,並容易引起民怨。我們難以想象,那些把70%的時間都花在酒桌上的“公僕”,怎麼可能“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更難以想象的是,那些成天大吃大喝、鋪張浪費的部門,怎能有良好的形象和公信力。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公務接待該用什麼酒、該不該禁用茅臺等話題,受到代表委員和社會輿論的熱烈探討。“禁止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這一表述,相當於對兩會期間的爭論作出了明確回應。此前有些人説,公務接待不用茅臺難道要用拉菲?如果禁用茅臺,那麼五糧液呢?這些問題現在有了明確答案——所有高檔酒,都在公款消費的“黑名單”上。

       三公消費問題的根源,在於權力約束不力,預算管理不嚴。近年來,社會上出現了這樣一種輿論傾向:一味強調治本之策,嚮往畢其功於一役,卻往往對遏制三公消費的具體舉措不屑一顧,指責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似乎這樣也不行,那樣也不對,唯有“通過制度建設約束權力”才對。可是,既然治本之策一時無法找到或施行,我們何妨先治標?況且,所謂“制度”是由多個具體措施構成的,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沒有一個個並不完善的具體措施,就不可能有可以約束權力的制度。

       同樣,對於禁用公款購買高檔酒,有些人可能也心存疑慮:這能從根本上管住“嘴上腐敗”嗎?確實不大可能,但誰也無法否定其積極作用。一瓶高檔茅臺的價格,是一般中檔酒的好幾倍甚至十幾倍,如果公務接待禁用高檔酒的規定能切實執行,就可大大節省公款。畢竟,公務員的酒量不會隨著酒的檔次下降而提高。即使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執行,節省的公款也相當可觀。哪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對策”也會有所顧忌,不至於像現在這樣,什麼酒貴,一些官員就喝什麼酒,明目張膽地喝,肆無忌憚地喝,甚至把喝高檔酒作為一種權力炫耀。

       “寧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機”,套用《人民日報》這句話,在遏制三公消費方面,我們寧要並不完美的措施,也不要流於空談甚至無所作為。當然,新規定雖好,最重要的還是落實。

       加強上級監管和群眾監督,無疑是必要的,但首先要進一步明確規則,提高效力。為此,筆者有兩個建議:其一,應明確何謂“高檔酒”,不妨劃一條價格紅線,超過這個價格的酒即為高檔酒,即為公款消費所禁用。同時,應詳細規定違規者應受的處罰,治理“三公浪費”須用猛藥,相關處罰措施宜嚴不宜松、宜重不宜輕,否則管不住一些官員的饞嘴。

       其二,強調“禁止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這還只是一種會議要求,下一步應將其上升為法令,明確寫入相關紀律文本和行政法規,作為一種長期政策和剛性措施要求各級公務人員遵守,通過不斷強化監管和監督,讓公務人員真正養成廉潔奉公、珍惜納稅人錢財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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