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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生:“尋官記”何時來點“創新”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3日 09: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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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立生

  湖南郴州市農機局尋官,高潮剛過;安徽安慶市水利局又唱一齣。不過,情節雷同,不新鮮。

  3月21日《安徽商報》報道:已離家20多天,安慶市花涼亭灌區管理局局長艾應順仍無音信。3月19日,安慶市水利局在《安慶日報》刊登通知,要求艾務必于30日之前回單位上班,否則依規處理。據悉,艾應順55歲,為正處級幹部。

  “否則依規處理”!那不“否則”,又將如何?還依不依規?“否則”云云,喻示著還有迴旋餘地、騰挪空間。

  “郴州版尋官記”主角,“紅頂”而經商,負債又“失蹤”的農機局副局長王昌宏,終於在3月13日被“雙開”,前後跨約3個半月。“安慶版尋官記”主角,若從2月29日離家,算到公告的返崗截止日期3月30日,那就將滿1個月。而《公務員法》第83條明文規定:“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難不成就成了可松可緊的橡皮筋?非到萬不得已,公務員的飯碗,就不能砸?《公務員法》約束公務員,在一些地方當真就成了自己的刀頭削自己的刀把?也無怪“公考熱”一波接一波,通往各種公職的過道上,腦袋要擠破。

  什麼時候,“尋官公告”修正為“,鋻於無故脫崗半月,已被依法除名,請看到後速回單位辦理交接,接受離崗審計。”也就算是“創新”了一點“劇情”,或能叫好又叫座了。否則,“公僕”自己非公僕,而我等“看客”,倒還真成看客了。

熱詞:

  • 公務員法
  • 公僕
  • 看客
  • 劇情
  • 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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