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來論:事業單位怪胎造就30萬年薪亂象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1日 16: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央視網評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作者:畢舸

       2010年12月,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被曝全年人員工資1913萬元,人均年薪近30萬元。近日,國家審計署披露審計報告顯示,該中心2009年和2010年人均工資達32.76萬元和30.57萬元。被曝光至今,該中心未出現人事變動,僅把其主任從市財政領取的2萬元收回(京華時報1月11日報道)。

       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直屬深圳市住房建設局管理,是經費自籌類事業單位,這就讓我們明白這家名頭不大的管理服務中心何以擁有人均30萬年薪的底氣——它雖然不是行政管理部門,卻預知緊密相連從而被賦予了大量管理權力,它的經費自籌性質又讓其理直氣壯地開通各類收費渠道,權力市場化的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創造出一個被權力高度管制的畸形“服務”市場,所有與之相關的行業只能面臨兩種選擇,要麼接受高昂費用為代價的強迫“服務”,要麼因拒絕類似“服務”而可能被人為排擠出市場。

       這並非獨沽一味的特殊個案,而是某些所謂事業型單位存在的普遍現象,我們完全可以將其直接冠名為“事業性質壟斷型企業”,它們在權力與市場之間左右逢源,享有近似鐵飯碗的事業編制待遇,更包括其背後隱含的行政保護傘,由此獲得了與市場規律無關的排他性資源,把控著一個本該下放給公平競爭而産生的市場領域,其結果是所有的市場化改革都走向行政化老路,乃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深圳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的收入來源構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過2%的固定比例從政府物業租金收入中計提的業務費、維修費以及“自有物業”收入。政府物業租金是一個非常穩定的收益來源,而2%的固定比例就如同上了鎖的現金保險箱,憑什麼這個比例不可以通過公開招標、引入更有競爭力的市場管理企業,降低到1%甚至更低?有關部門將政府物業管理權及收益轉移到下屬事業單位,本身就屬於違背市場運作的左右互搏。

       國家審計署在調查報告中特別指出,“因地方財政及國土房産主營部門未對其‘自有物業’進行資産清查和産權認定,導致應作為國有資産管理的所謂‘自有物業’收入變成了該租賃中心為員工發放高工資、高福利的來源。”其實這也同樣是所有事業型單位、國企的通病。國有資産名義上屬於全民所有,但于現實層面則遭遇監管缺位與支配權不明的雙重尷尬,實質變成少數管理者的權力自肥。企業內部出現管理者與普通員工收入福利的兩極分化,企業外部則是全民應享分紅權利被虛置。

       我以為,不僅是地方財政及國土房産主管部門要對政府自有物業進行資産清查的問題,而是要擴展為對政府自有物業收益走向進行全民討論——這筆巨大的隱形收入到底歸誰所有,是政府還是民眾,如何讓理論上的産權擁有者真正收益,是否應納入政府財政預算體系並交由人大審議,而不是某些職能機構自己説了算……一系列關鍵問題都亟待厘清解決,否則管理亂象下焉得不出現年薪30萬的“服務企業”怪胎。

       每年都要出具的審計報告,凝聚了大量審計人心血並被寄予了民意厚望,雖然也披露了一些令人觸目驚心的問題,也通過黨紀國法查處了一些違紀亂法責任人,但離治本效果還相差甚遠。這恐怕就是因為,類似事業單位過度“放權”、國有資産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等老問題,總是沒有得以根本性治理,讓不過是承擔監督職責的審計部門一家難以承受之重。“深圳一家事業單位人均年薪超30萬元”再次反映出體制改革的緊迫性與複雜性。

熱詞:

  • 30萬年薪
  • 天價工資
  • 事業單位
  • 審計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