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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於世:米貴稻賤緣于農戶議價能力失衡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04日 08: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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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極推進新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是一場影響深遠的農業制度變遷

       隨著全國糧食的“八連豐”,知名的黑龍江省五常大米也迎來好光景,大米不僅質量好,價格也是節節攀升,最貴的一斤甚至賣到了199元。但五常市的許多稻農卻感受不到喜悅,因為他們辛辛苦苦種出的水稻,賣給當地的加工企業每斤不到2元。(1月3日《新華每日電訊》)  

       優質大米市場價格節節攀升,但種植大米的農戶卻難以分享其中的收益與利潤,這種現象反映了分散的農戶在市場中議價能力失衡的現實。

       議價能力失衡表現在無力改變利潤分配不公的事實。稻農反映,許多加工企業低價把水稻收去,“一扒皮”就賣十元甚至幾十元一斤。可是企業收購價平均還不足2元,去掉企業加工費、包裝費,也得十倍利潤。而一位企業經營總監透露,除了水稻收購價,還有收儲、烘乾、水電、設備折舊以及銷售等費用,這些加工、流通成本每噸在150元~200元之間。據此推算每市斤大米的加工成本僅為0。2元左右。

       議價能力失衡其實反映市場力量的懸殊對比。雖然五常大米利潤上如此懸殊的倒挂只是個案,但利潤倒挂卻普遍存在於目前的農産品生産與銷售領域中。現在農産品生産大多以家庭為主,農民面對的往往都是實力強大、組織完備、運作高效的農産品經銷商,缺乏議價能力,處於難以對等談判的弱勢地位。即使在一些農業産業化程度較高的地區,例如五常大米雖然採取所謂“訂單農業”,也沒有真正解決問題。據報道,實際運行中,一些糧企把市場風險推給農民,在訂單中“做手腳”,而有關部門也沒有為農民爭取更多權益,致使當地農民糧食根本賣不上高價。而一些相關部門也沒有真正為農民撐腰:作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五常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的人員同時還是稻米産業管理中心以及大米協會的工作人員,一套人馬三塊牌子。身兼三部門負責人的人士表示,這幾個機構的職能,是統一行使對稻米市場的引導和管理、帶領企業闖市場,維護企業利益,而對稻農利益只字未提。

       事實上,改革開放以來,在農業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的情況下,我國農業以農戶小規模經營為基本特徵的生産模式已不能適應競爭的要求。而要改變這一現狀,最重要的是提高農民的“自組織”能力,提升在市場中的話語權。

       近年來,在一些地方,農民自發建立了各式各樣的合作經濟組織,這些組織對內服務每個成員,協調行動,統一生産標準;對外則統一經營,直接進入市場,努力實現利潤最大化。由於經營規模的積聚擴大,銷售方式統一,農民經濟合作組織在對外銷售談判中的地位也大大提高,減少了流通環節,降低了交易成本和市場風險,切實保護了農民的自身權益。

       雖然這些抱團的新型合作組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與現實需求相比,其數量還偏少,農戶認可度、積極性還不高,比如像五常這樣多年從事大米生産的地方,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糧農合作組織就是明證。

       農戶長期在農産品議價上處於弱勢地位,不僅抑制了農民個人收入的增加,也抑制了農民再生産積極性,不利於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更嚴重的是,中間商合謀形成壟斷,在把農民擠到議價被動地位的同時,也隱藏了導致社會不安定的隱患。因此,積極推進新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是一場影響深遠的農業制度變遷。

       由於受當前農民的文化素質、資金實力,以及外部環境等因素的制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發展中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決的障礙,例如農民難以擺脫對舊有生産經營路徑的依賴,對這些新型組織的作用、效果了解不多、認識不深,難以形成合力,成立新型組織與維持運營尚缺乏資金來源與必要的支持。因此,在這一過程中,政府部門並不能放任自流、袖手旁觀,而是要為農民成立經濟合作組織提供及時有效的引導、服務和支持,依法打破行業壟斷,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讓各市場主體對等談判、平等議價。如此,農民才能體會到抱團取暖的好處,才能催生更多的農業合作組織,讓分散農戶失衡的議價能力不斷壯大、成長,從而保護農民的正當權益,使農民同步享受到發展成果,使農村發展跟上時代的步伐。   

熱詞:

  • 農民合作經濟組織
  • 農戶
  • 農業制度
  • 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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