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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公務員招考折射背後的社會公平問題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2日 11: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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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考試理應宣揚一種聲音,那就是無論你來自何方,只要你是合法的中國公民,只要你有才能,政府的大門始終為你敞開。招考部門必須牢記,在招考公平背後還有四個重如千鈞的大字——社會公平。

  由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撰寫的《2011年國家公務員招考中的就業歧視狀況調查報告》表明,相比較去年,公務員招考在保障公平方面有積極變化,但歧視仍然廣泛存在。除了100%存在的健康和年齡歧視,其他類型歧視也廣泛存在,依次是政治面貌歧視、性別歧視,再次是社會身份歧視,最後是身體特徵歧視。報告稱,社會身份歧視是歷年公務員招考中的“重災區”,其中,最為嚴重的又是戶籍歧視和地域歧視。

  近年來,國家公務員考試一直處於群雄逐鹿的態勢,每年一度的國家公務員招錄考試可以説承載了無數大學生的就業夢想,選聘優秀大學生去國家機關任職也是國家人才發展的一個重要戰略。隨著報考人數呈幾何倍數增長,公務員考試已經當之無愧地成為“國考”,牽係太多應考者的利益成敗,那麼,誰有資格報名成為一個關係重大的前提性問題。可以毫不誇張地説,現在的各類招聘會中,就業歧視是一個無處不在的頑疾,成為很多應聘者求職的攔路虎。但是,公務員考試作為一個全國性的選拔性考試,一個國家不拘一格的求賢之舉,它所具有的引導作用是具有標誌性意義的。35歲,原本是人生中最富激情、最富創造力的年齡,然而現實生活中,35歲卻似一道無情的坎橫在中國眾多年輕的“老”求職者面前。尤其當越來越多的大齡研究生被多種職業拒之門外時,他們的就業正遭遇無形的年齡歧視。2005年四川大學在讀法律碩士狀告國家人事部因其年齡超過35周歲而拒絕受理其報名參加公務員考試,儘管最終敗訴,但是卻引起了社會各界對此問題的關注。

  歧視來源於汗牛充棟的紅頭文件,而紅頭文件又將歧視制度化,單憑小小個體的力量無疑是以卵擊石。比如,35歲以上不得報考公務員,比如,沒有北京戶口,也不屬於北京生源,就無法報考北京市公務員。誠然,不是説公務員考試作為一種選拔性考試,不能有自己的價值取向,或者對某些特殊職位不能設置特殊要求,只是這些規定的要求沒有客觀考慮考生的能力與工作職位之間的實際聯絡,其設定具有很強的任意性,這樣就對非範疇內的人群極不公平,所謂招考制度的公平公正公開就大打折扣。

  除了這種明擺著的歧視,還有一些暗地裏的手腳,俗稱“蘿蔔招考”。一個蘿蔔一個坑,招聘條件往往就是為某個人量身定做的。我們往往把根源歸究于權力腐敗上,卻忽視了“蘿蔔招考”背後制度本身存在的先天缺陷。招考專業的要求過於隨意,招考條件的設置無法監督,而防止歧視招考的制度規定近似于無,最終導致了歧視遍地開花。往往到了媒體公開事件,輿論監督展開的時候,早已有不少的蘿蔔已經填到坑裏,穩穩噹噹了。“國考”中的種種歧視不僅違背了起碼的“就業機會公平”的原則和要求,更在無形中讓社會各行各業有了效倣的榜樣,造成歧視橫行。

  公務員考試是國家作為主體招賢納能的考試,國家應致力於讓寄託無數應聘者夢想的“國考”成為能體現人人平等且具有廣泛參與度和認可度的民心工程。公務員考試理應宣揚一種聲音,那就是無論你來自何方,只要你是合法的中國公民,只要你有才能,政府的大門始終為你敞開。招考部門必須牢記,在招考公平背後還有四個重如千鈞的大字——社會公平。如果未能意識到這一點,考試也就是一個考試而已,而政府形象無關痛癢。(南方日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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