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傅萬夫:舉報的價值不在於獎勵多少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3日 08: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買東西索要發票受拒,冒著高溫往返10多次舉報給稅務局,光車費都花了50元,卻被告知獲舉報獎1元,洛陽男子任樂亮感覺受到愚弄將洛陽市西工區國家稅務局告上法庭。9月21日,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判決任樂亮一審敗訴,駁回其訴訟請求。(9月22日《東方今報》)

  從感情上來説,舉報人忙活了那麼久,又費時間又費工夫地舉報逃稅,稅務機關也接受了舉報,卻在笑納罰金後,只給舉報人一元錢的獎勵,還號稱是“巨獎”,這確實給人不好的感覺。如果説,鼓勵舉報都這麼鼓勵的話,結果很可能越鼓勵越沒人舉報,主要是大家丟不起那個臉,受不了這種“巨獎”的刺激。當地稅務部門做法有待商榷,但我們是不是就不舉報了呢?

  大家為什麼要去舉報這種逃稅行為?難道僅僅是為了獲得獎金嗎?如果任先生是想通過這樣的舉報,幫助稅務部門對逃稅現象進行監督,規整市場秩序,就算不給錢,他的舉報被承認並且對方也被處理了,説明他已經贏得了尊重,何必去在意那點獎金呢?如果這個時候,任先生還糾結在一塊錢“巨獎”上,反倒容易將自己舉報的價值給弱化了,甚至給人造成一種為了拿獎金而去舉報的錯覺,這似乎就有點得不償失了。

  不管是舉報逃稅,還是舉報腐敗,真正的價值在於通過這種舉報的方式,形成一種監督的氛圍,對那些違法亂紀的行為形成一種震懾,也是為相關部門的管理提供一種補充。一旦這種官方監管與民間監督有效互動,市場秩序得到了規範,最終受益的還得是公眾。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覺得舉報一些違法亂紀行為應該成為每一個公民的義務的關鍵所在。從這個角度説,任先生舉報了,他是履行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如果能夠通過他的舉報讓逃稅現象有所收斂,也算是他的功勞了。或者説,這種舉報的價值根本不需要用錢來衡量,一元錢與一萬元錢的獎勵,價值應該是等同的。

責任編輯:趙春曉

熱詞:

  • 判決
  • 一審敗訴
  • 訴訟請求
  • 駁回
  • 罰金
  • 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