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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吧”變“罵吧” 清華大學教授狀告百度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6日 22: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經濟信息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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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除了揭開百度競價排名系統存在利益交換的黑幕之外,我們還需要重點提示您,百度網頁上的貼吧,也存在重大的問題,蔡繼明是清華大學的一名教授。多年來他一直從事教學、科研。2007年的某一天,蔡繼明突然發現,因為一個叫百度貼吧的地方,他的生活莫名其妙地起了巨大變化,不知道什麼原因,罵他的人鋪天蓋地潮水般涌了過來,這究竟是怎麼回事?百度貼吧到底登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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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年底的一天,清華大學的蔡繼明教授突然接到一個電話。
  蔡繼明告訴記者,對我的夫人,對我的女兒,都進行了極其惡劣的人身侮辱,對我的祖宗八輩,對我的學校,對我的民主黨派也都進行謾罵,完全是一種非理性的發泄。他不是跟你講道理。

  事情到底是什麼原委,蔡繼明還沒弄清楚,緊接著,就有手機短信發過來了。短信內容也充斥著謾罵和人身攻擊,使用的語言非常難聽和惡毒。
  蔡繼明告訴記者,(他們就説)打他電話把他電話打爆,給他發電子郵件,給他發短信,甚至鼓動人們到清華大學去找他,去打死他,他要一齣門就打死他,還有人説明年的清明節,全國人民都給他去掃墓。

  不僅是手機和電子郵件,即使在家裏,也不斷有人打進家庭電話來進行騷擾。
  蔡繼明告訴記者,第一種拿起來先問你,是蔡教授嗎?顯得很親切的樣子。你以為是學生給你打電話,你要回答是問你有什麼事?他就開始破口大罵。罵完以後就把電話挂了,這是一種。第二種,拿起電話只要你一接,開口就大罵。不問青紅皂白,這是第二種。第三種拿起電話來也不説話,你把它挂了之後他再打。
  由於打進來騷擾,謾罵的電話太多,蔡繼明不得不將一些電話進行儲存,再看到這樣電話的時候就不接。受到這樣的騷擾,讓蔡繼明教授很納悶,究竟為什麼會突然有這麼多人罵他?自己手機號碼這些個人信息,究竟如何洩露的呢?
  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告訴記者,後來有很多學生朋友告訴我,説蔡老師你去看看吧,百度貼吧裏有一個蔡繼明吧,你的電話、手機還有電子信箱,在上面都公佈了。那裏邊不堪入目,充斥了大量謾罵你的語言,這樣我才知道這個起因,恐怕罪魁禍首就是百度貼吧。

  聽學生這樣説,蔡繼明馬上登陸百度貼吧查看。不看不知道,這一看,還真把他嚇了一跳。
  蔡繼明告訴記者,他們就在百度貼吧設置了一個,以蔡繼明這三個字命名的貼吧,吧主開宗明義,就是對假日制度不滿,想罵蔡繼明的人,就可以到這裡來發貼子。在蔡繼明這個吧裏面,充斥了大量對我個人進行人身攻擊、謾罵、侮辱,甚至語言威脅的貼子,數量高達3000多條,600多個主題。有的甚至把我的頭像,和動物的畫像結合在一起。

  而為什麼會突然出現這個一個貼吧,貼吧裏的帖子又是從何而來呢?這還源於2006年蔡教授承擔的一項假日課題研發。
  蔡繼明告訴記者,我受民進中央領導的委託,成立了一個清華大學假日制度改革課題組,主要是針對我們當時的假日制度如何改革作出研究。如何把長假期加以分解,分解成短假期,把節省出來的法定假日,分配給清明中秋端午這些傳統節日。

  就是這樣一個假日提案,讓蔡繼明成了反對短假期的網民的宣泄對象,而百度貼吧就成了這些人的聚集地,因為帖子涉及蔡繼明的個人信息,蔡繼明隨後找到百度公司交涉。
  蔡繼明告訴記者,最初我曾經委託代理人向百度提出投訴,要求他關閉這個吧,但是沒有得到答覆,後來我的代理人又要求,你既然不關閉,我能不能擔任你這個吧的吧主,因為這個貼吧處於沒人管理的狀態,百度回答説你沒有資格當這個吧主,這樣等於你的投訴就沒起到作用。
  
  蔡繼明認為,作為運營方的百度沒有盡到對網站內容進行審核的義務,放縱網民在論壇上發佈侮辱或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利,對他構成了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的侵害和語言威脅。面對蔡教授的指責,百度是這樣回答的。
  蔡繼明告訴記者,他説你必須按照我規定的投訴渠道,而且你要拿出證據,哪一條是對你的人身攻擊,我就刪哪一條,你要不拿出證據,他不會主動檢查。

  交涉無果的情況下,蔡繼明將百度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刪除貼吧中侵犯其人身權利的言論,關閉蔡繼明吧;在百度貼吧主頁發表致歉聲明,並保持兩年以上;提供在"蔡繼明吧"上對其進行謾罵和評議威脅者的個人信息,同時索賠精神損失費200萬元。
  蔡繼明告訴記者,我追究他200萬,我無非就是要讓他吸取教訓,無非就是加大他的侵權成本,同時也給社會,給其他受到侵害的人提供一個案例,你們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尊嚴。我想當全社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能夠維護自己權利的時候//像百度這樣的企業也就不可能再為所欲為,他侵權的成本就會加大。

  面對蔡繼明的投訴,百度公司的代理人稱,在互聯網環境下,需要嚴格區分網民和互聯網服務商的行為。涉案的百度貼蔡繼明吧屬於電子公告服務(即BBS服務),貼吧的名稱和帖子內容均由網民發佈,按法律規定應由發佈者承擔責任。發現貼吧中有違反規定的內容後,百度已經及時進行了刪除,因此不承擔侵權責任。 
  蔡繼明告訴記者,毫無疑問不是百度在罵街,可是等於百度提供了擴音器,提供了一個平臺,提供了一個迅速向全世界傳播擴大的途徑,那麼這個責任應該誰負?
  一審法院敗訴後,蔡繼明不服提出上訴,北京市一中院審理認為,百度公司怠于履行事後管理的義務,致使網絡用戶侵犯蔡繼明的損害後果擴大,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2011年8月11日,北京一中院判決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賠償蔡繼明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十萬元、公證費人民幣五千零八十元。
  蔡繼明告訴記者,我打這個案子不是為了錢,即使這個案子打不贏,即使我得不到一分錢賠償我還往裏搭錢,但是我也要向全世界來證明,百度是在侵權,是在明目張膽侵權,他的營利是不義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