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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代理掃墓,情感內涵何處安放?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5日 15: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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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堂吉偉德

      繼綠色祭祀、網上祭祀等新興祭祀方式近年來開始興起之後,一種代理掃墓的業務開始走紅,從業者稱月入數萬元。這一現象也引發了社會爭議,有人表示祖先之祭不可假他人之手,否則為不尊;也有觀點認為,時代、環境在變,代理掃墓可以理解。(4月5日《重慶晚報》)

      市場經濟條件下,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一切都可以假人以手 “代理”。我們常見,打官司、搞訴訟、鑒合同都有大量的“代理人”。用金錢雇用勞動或或購買智力,這無可厚非。但凡事應當有度,超范之後,除了形式上的相似之外,代理的內容卻完全變形走調,比如代理掃墓,其間的內涵和意義卻完全變了味。

      假若沒有了內涵,一切形式都可是敷衍——就這好比一個贗品,外形跟正品一模一樣,但內容卻完全不同。清理墓地、擺放祭品、燒香、念悼詞、磕頭、放聲大哭、喊聲爸媽,一切都跟真的一樣,可拜祭者只不過是一個花錢雇來的“托”。看似生動而真實的表演,全都是虛情假意。要知道,沒有真正的血脈關聯,又何來的真心表達和真情流露呢?

      假若一切表達都可以代理,那麼情感內涵就無處安放。比如,代理看望父母,禮物無比貴重,稱呼無比甜密,形式無限周祥,可父母的感受,是親自探望所能替代的嗎?從某種意義而言,父母需要的不是禮物,而是子女探望所體現和表面的濃濃親情。于祭祀而言,道理同樣如此,失卻親歷親為的代理,在“天堂的靈魂”何以消受這份虛假的孝心呢?

      佛語説,酒肉穿腸過,佛在心中留。意即一個人應淡化形式,注重內涵。一個人只要真有祭祀之心,孝順之意,就應當體現出誠心實意。在這種情況下,環境、時間、工作、路程就成不了羈絆。一次真實實意的祭祀,比一百次花錢應付更有意義。這其實已經不再是祭祀的形式問題,而是祭祀的性質問題。祖先之祭假他人之手,不是尊敬,而是褻瀆。就像一個人結婚,如果新人中的某一個由人“代理”,恐怕連本人也承受不了這種情感打擊。至於請人代哭的靈堂,不是悲情而是鬧劇。

      中國民俗學會副理事長葉春生則認為,有些事情可以變化,但有的東西不能改變,寧願幾年去誠心地拜祭一次,也不要請他人代為拜祭。誠然如斯。如今,人情的淡化,一個根本原因就在於我們對於形式的注重,而忽視了其表達的內容。結果,吃請喝送的樣式越來越豐富,精神層面卻越來越匱乏。年味的失去,傳統氛圍的失去,根本原因在於個人情感的變異。功利的心態,使人與人已經變得相當疏遠和隔膜。假若沒有了情感的依託,一切熱鬧的拜祭,都是一種假象。

      時代、環境在變,但做人的基本倫理應當不會變,表達情感的方式應當不能變。代理掃墓無法替代情感,假若圍在身邊的“孝子孝孫”只是一個外人,假若聲嘶力竭的跪哭者只是一個“代理人”,于個人來説是一種悲哀,于社會來説,同樣是一種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