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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彥玲:百度“從良”不能靠作者“單打獨鬥”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9日 07: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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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百度文庫部分非授權作品涉嫌侵權一事,百度發表官方聲明稱將在三天內刪除所有未獲授權的文學作品,並對一些作家表達歉意。(3月28日《文匯報》)

  現在,百度文庫雖然刪去了未獲授權的文學作品,但是其他沒有討伐百度的作者的作品,還是放在那兒沒有人管。而沒有人管則是個大問題。作協、文聯,理應出頭維護作者的權利,不幸的是,我們沒有看到作協、文聯為作者出頭,而是默不作聲。還有,北京市版權局副局長王野霏表示,百度文庫版權糾紛涉及資源分享網站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該問題的妥善解決對建立和完善行業規範和行業秩序意義重大。話雖正確,卻僅是正確的廢話。版權局作為版權維護機構,本該針對事實拿出處理辦法,怎能如此君子動口不動手,作壁上觀。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是,整個事件的過程中,法律好像也一直在“打醬油”。對於如何維護作者的權益,執法者不知道,侵權者也貌似不曉得。《著作權法》中規定:許可使用合同和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許可、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白紙黑字明擺著,愣是沒人理睬。這時候,法律如果不能保護作者的權利,那麼也就間接地提供了違法者施害作者的幫助。

  其實,在版權保護的事情上,有一句話很重要:“未經許可”。百度應當明白這四個字的法律含義,同樣,作協、文聯、版權局等部門,更應該維護好“未經許可”這把尚方寶劍。侵權、盜版等行為是當前版權問題的核心難題,唯有依靠法律,才能將局面收拾好。要是法律在各種不成文的規則前躡手躡腳,任何權利都是空談。

  百度道歉了,並不代表以後就會“從良”。所以,監管部門和法律,必須給作者們一個交代。唯有法律和監管堅挺了,作者們的權利才不會“輸入”時百度“無法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