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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立法限員工跳槽是一種軟暴力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0日 16: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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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苗蠻子

      大學畢業生就業難已成各方普遍關注的社會問題。近日,來自安徽的全國人大代表劉慶峰對此建議,國家應立法限制企業員工隨意跳槽,以使企業培養新員工所花的時間、代價方面得到更好的法律保護。

      看到這則消息,我不由得感慨每年初春舉行的“兩會”總是“雷語陣陣”。劉慶峰此番言論更讓我詫異的是,他的這個雷人建議是在參加“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網絡訪談時提出的。無論怎麼看,他的這個建議都和這個訪談的主題格格不入。我甚至懷疑劉代表是在“替誰説話”了。

      不妨來看看劉慶峰此番言論的邏輯。他認為,由於目前勞動法對勞動者隨意跳槽行為幾乎未設定任何違約成本,企業因而不願意培訓新員工。而這對新員工的成長是不利的,因此有必要立法限制員工跳槽。

      為了讓企業培訓新員工,而建議立法限制員工跳槽,實在是荒唐之極。用人單位本來就有培訓新員工的義務,這是我國《勞動法》中明確規定的內容。可見,企業不願培訓新員工,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應當受到制裁才是。而立法限制員工跳槽,企業才有培訓新員工的動力,這無疑是在縱容企業的違法行為,是在對企業法外開恩。不難想見,在現有的勞動者權益保障機制不完善的背景下,劉慶峰的這個建議一旦實施,最大的獲利者只能是用人單位。限制員工跳槽,無疑是用人單位施加給員工的一種“軟暴力”,是在給員工戴上一道“金箍”,這勢必將進一步加劇勞動者的弱勢感。

      無可否認,近些年來,企業員工頻繁跳槽、企業留不住人的現象比較普遍。但是我們不能對員工頻繁跳槽一概而論。的確有些員工未深思熟慮而一時衝動跳槽,或者缺乏起碼的誠信惡意跳槽,但這應當屬於少數,更多的是為了個人前途的理性選擇而跳槽。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下,先找份工作幹著以解決生存問題,等積累了工作經驗後再跳槽。這種“曲線就業”已成為人們的一種無奈選擇。

      員工之所以頻繁跳槽,除了上面所説的個人因素外,恐怕更多的因素在於企業本身。有的企業要麼在發展模式上存在問題,要麼在用人機制上存在缺陷,要麼在企業文化上乏善可陳,有的企業甚至惡意欠薪,或者隨意壓榨員工,將員工當做廉價勞動力使用。一些企業又想馬兒跑得快,又不想讓馬兒多吃草。可想而知,這樣的企業怎麼能留得住人呢!如果很多企業像壟斷企業那樣福利待遇穩定,相信員工也未必會隨意跳槽。從這個角度來説,員工頻繁跳槽,其實也是給用人單位敲響了警鐘。

      説到底,員工跳槽是一個雙向選擇的問題,這是一種趨利避害的正常選擇,本無可厚非。員工跳槽既是人才流動的需要,也是市場經濟的需要。企業員工作為公民所具有選擇工作的權利,任何立法都不應該侵犯這種權利。所以,與其建議所謂立法來限制員工隨意跳槽,還不如通過改善企業的用人環境來穩住員工的心。至於對那些因一時衝動以及缺乏誠信而跳槽的員工,企業、學校以及政府部門應當合力而為,建立起相關的心理疏導機制,讓職場中人更加理性地看待跳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