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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蠻子:幹部提拔要有父母德孝證明是公權私用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30日 10: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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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魏縣縣委書記齊景海自2008年5月上任伊始,便明確提出了“德孝治縣”的理念,把孝敬父母作為縣委常委行為準則中的一條,不孝敬父母的人不準進村“兩委”班子,“決不能讓不孝敬父母的人得到提拔重用!”如今在魏縣,提拔幹部必須有父母的德孝意見證明,無德不孝一律不予考慮。據統計,目前該縣已有3名科級幹部、8名股級幹部,由於德孝行為有瑕疵未被重用。(12月28日《中國新聞網》)

  一個幹部無德不孝便得不到提拔重用?表面上看起來,這似乎是一個不難回答的問題。循著這位縣委書記的邏輯,我們大抵可以這樣理解:一個幹部能夠孝順父母,便是孝子,而孝子一定是好人,對好人委以重任,自然是“對黨忠誠、對人民負責”,這顯然是百姓之福。換言之,孝子不會成為貪官或者説涉嫌貪腐的機率很小。

  但是我們從近年來被查處的一些貪官來看,齊書記似乎忘了這樣一個事實:貪官當中亦不乏“孝子”或者“好丈夫”。很多貪官對其父母及其兄弟姐妹,在吃穿住行方面都照顧得無微不至。譬如成都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兼原市農牧局局長弓繼權就是這方面的典型。他多次探望生病的老母,經常背行動不便的老母上樓,而且結婚20多年從未有任何緋聞。在鄉親眼裏,他確確實實是一個好兒子、好丈夫。再如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就曾不無“自豪”地説:“我是一個十足的孝子。”因其“至孝”,其岳父在得知其所為後,哭瞎眼睛、氣絕身亡。從媒體以及有關傳言來看,這些貪官在家庭倫常上表現得十分謙恭與孝順,但他們的貪腐卻也同樣令人瞠目結舌。與齊書記所説的“無德不孝”者不予重用相反的是,這些集孝順與貪腐于一身的官員卻官運亨通、一路飆升。

  可見,有“德”有“孝”的幹部並不一定就是好官。德孝與好官並沒有必然的聯絡,至多只是其中的一個條件。值得注意的是,在一種情況下,德孝兼有的幹部可能是一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有如“好好先生”般的“庸官”;而在另一種情況下,所謂的“德孝”則成為一些貪官以偽孝順的名義謀一己之利的遮羞布。至於德孝並舉而又清廉有作為的官員,無疑算得上官場中的異類了。顯然,單純講“德孝”,並不能甄別一個幹部是不是真正的“好官”。

  更為荒謬而可笑的是,一個幹部的提拔與否必須要有父母的德孝意見證明。按照魏縣的“德孝治縣”理念來看,父母的德孝證明相當於“一票否決制”。私域和公域已經被捆綁在了一起,這明顯是一種公權私用的濫權行為,更是對民意赤裸裸地漠視。同時,我們還看到了一種封建遺毒:官員的升遷受制于父母的一紙德孝意見證明書,讓人仿若回到封建王朝時代,官員的仕途命運,捏在儼然“太上皇”的父母手裏。

  一個官員對雙親孝順與否,完全是官員私下的行為,屬於私人領域。而官員的升遷與否則屬於公共領域。一個官員是否升遷被重用,關鍵在於這個官員的執政水平和清廉度。換言之,正常情況下,得到重用的應該是那些清廉而執政能力強的官員。而這種評判的大權應當掌握在民意手中,提拔與否應由民意説了算。當然,父母也是一種民意,但僅有父母的意見顯然代替不了民意。

  退一步説,即便是讓父母的德孝意見證明書決定子女的仕途升遷與否,也是非常危險的。雖然古有“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親”的傳統,自己的親人有能力,可以對其投贊成票。但這種投票的公正與否,取決於父母的道德自覺。顯然,這種道德自覺是非常不靠譜的,其真實性到底有多少,讓人值得懷疑。俗話説:“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試問,現實生活中,有誰不願自己的寶貝兒子陞官發財呢?用我不太豐富的想象力,魏縣的這一荒謬制度若得到推廣,可能會産生這樣荒誕的景象:那些很具有“作秀”能力的官員,為博取“孝順”美名,一個個提著大包小包禮品對老人噓寒問暖,一些孤寡老人的門檻將被踏破;而至於父母的德孝意見證明書上,定然會寫滿了“孝順”“好兒子”“好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