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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對“啃老”立法的意圖令人費解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1日 11: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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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敬一山

      據報道,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開幕,就《江蘇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草案修改稿)》進行了審議。記者發現,跟一審的草案相比,修改稿增了對“啃老”現象的規定:“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經濟資助的,老年人有權拒絕。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以物業或者其他理由,騙取、剋扣或者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

      “啃老”確實已是個越來越嚴重的社會現象。據中國老齡科研中心統計,在城市有30﹪的年輕人靠“啃老”過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問題。但無可否認,以目前的就業形勢和工資標準來看,很多在城市剛畢業的年輕人,要想順利找到滿意的工作,承擔得起高昂的房租,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短暫接受父母的援助難以避免。這種“啃老”行為,只怕沒有幾個父母忍心拒絕。

      那麼江蘇這一草案,針對的只能是惡意的“啃老”行為。現實中一定存在一些“少小不努力,老大啃父母”的人,但這些行為已然受到道德輿論的壓力。如果他們的行為惡化到“騙取、剋扣或者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的地步,那麼現有的法律也完全可以完成對他們的懲戒,法律並沒有對詐騙的主體有所限制,親人犯法也可與陌生人同罪。因此,單獨就這一社會問題列出規定,似乎也沒有太大必要。

      更何況,從嚴謹的角度來説,這個條文在執行的時候也會存在界定難的問題。“沒有獨立生活能力”到底是該怎麼解讀,以剛畢業的大學生為例,他的工資難以負擔自己在大城市的生活,如果他“啃老”了,在認定時算有沒有“獨立生活能力”呢?

      社會問題理應通過社會政策來解決,對法規的迷信是一種迷失。這背後暴露出來的或許是處於社會精英位置的立法者,和社會一般民眾之間的認知鴻溝。同樣是“啃老現象”,一般民眾看到的是“啃老”背後的諸多無奈,比如工作機會的缺乏,上升通道的阻塞等,而精英們則是從純道德的視角觀察,從“有獨立生活能力”的限定,可知在他們看來,只要有獨立生活能力,再啃老就不道德,現實是否絕對如此?大學生就業率的持續低迷,卻説明即使有“有獨立生活能力”,也未必就能隨時在城市找到養活自己的職位。

      “子女常回家看看”入法之後,曾引起輿論的巨大反彈。原因也在於立法者所倡導的孝,社會上的一般子女並非不懂,只是太多的民生艱難讓柔軟的孝心也不得不變的堅硬。春節了,誰不想回家看看守望自己的父母?但一張火車票都求之不得啊!

      類似“啃老”、“子女難常回家看看”這樣的社會現象要杜絕,有賴於社會的根源問題得到解決。那才是執政者和立法者需要推動解決的。否則,針對每個看起來不正常的社會現象都推出一個應對的法規條文,只不過是一種看上去很美的“紙上作為”,于現實毫無益處。而這樣的“紙上作為”多了以後,銷蝕掉的也將是法律本身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