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韓國一艘載有475人的客輪“歲月號”,在韓國西南部海域沉沒。截至北京時間17日18時,已確認沉沒客輪的實載人數為475人,目前8人死亡,近300人失蹤。中國駐光州總領事館證實,失事客輪上有一男一女兩名中國乘客,但並不排除有更多中國乘客的可能性。
“歲月號”客輪1994年建造于日本,總長145米,型寬22米,可容納921名乘客,是目前韓國國內同類客輪中最大的一艘。該船2012年10月在韓國正式通航,主要往返于韓國仁川和濟州之間,本次航行乘客的主體為300多名韓國京畿道安山市檀園高中的學生和15名教師。
事發後,韓國總統樸槿惠表示,這是一場“真正的悲劇”,並稱要“傾注全力投入救援”。然而,就在人們沉浸在災難帶來的巨大悲痛之時,傳出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據韓國《朝鮮日報》報道,海難發生後,由於熟悉船的構造,船長李俊松(音譯)和船員比很多乘客先下到救難艇。在回答警方的問詢時,李俊松沒有回答自己為何先下船的問題。
古羅馬的老普林尼説,“給人類帶來災禍最多的就是人。”據目前掌握的資料來看,與許多災難一樣,“歲月號”海難亦是人禍大於天災。其中,船長獨自棄船逃生,是人禍的一個核心環節。
根據獲救者敘述,事發時,船體發出“哐”的一聲,然後船身就開始慢慢傾斜,但是廣播卻告知大家不要動,等待救援。直到海水淹沒到一定程度後,廣播裏才告知乘客要逃生到夾板上。如果乘客能早點跑上夾板,相信情況不會這麼糟。
“那個時候,客輪已經要翻過來了,但是有人告訴我們不要動,那樣很危險。所以,我們都沒動。”一名高中生説,“所以,我不太清楚整體情況如何,但是我聽説我的朋友們被困在裏面了,因為通道被水封死了。” 其他一些獲救者也證實了船上廣播要求乘客留在原地不動的説法。
韓國媒體引述該國海警官員的話稱,失事客輪偏離了既定航向,而事發海域水下有暗礁和很強的洋流。至於偏離航向的原因,可能是因為船長試圖縮短航行時間。若這一説法屬實,則“歲月號”船長李俊松的瀆職行為更加嚴重。
在具有遠洋傳統的歐洲,船長是最受人尊重的職業之一,“船長”的稱謂也是榮譽的象徵。與榮譽相匹配的是責任。船長最重要的行為之一,是沉船時他必須是最後一個離船的人;危難時刻,他要與船一同葬身大海。這是他們的職業操守,是一種必須具有的責任感。
按照國際慣例和相關法律,船在發生翻沉時,逃生順序是先婦女兒童老人,再其他青壯年乘客,然後是船員水手,最後才是船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船舶發生海上事故,危及在船人員和財産的安全時,船長應當組織船員和其他在船人員盡力施救。在船舶的沉沒、毀滅不可避免的情況下,船長可以作出棄船決定;但是,除緊急情況外,應當報經船舶所有人同意。棄船時,船長必須採取一切措施,首先組織旅客安全離船,然後安排船員離船,船長應當最後離船。在離船前,船長應當指揮船員盡力搶救航海日誌、機艙日誌、油類記錄簿、無線電臺日誌、本航次使用過的海圖和文件,以及貴重物品、郵件和現金。”
莫泊桑在《在海上》中描述了船長貝爾納的一個癖好:他真是一個難得的好水手,事無巨細都不放過,哪怕廚房的銅器上沾了一點水也要馬上抹乾凈。莫泊桑説,在海上沒有一件事是貝爾納不關心的,他關心突然遇到的水流,因為這水流説明某處海洋上起了輕風;他關心海邊某一片群山上堆積的雲,因為這雲表明地中海颳起了一股西北風……
而在廣為傳頌的“泰坦尼克號”沉沒事件中,船長和船員的表現也堪稱偉大。1912年4月15日,號稱“永不沉沒”的“泰坦尼克號”,正漸漸被海洋吞噬。在輪船的電訊室裏,兩個電訊員始終堅守崗位。他們每10分鐘往公司發回一份電報:1時25分,“我們正讓婦女上船”;1時35分:“機艙進水了”;1時45分:“淹到鍋爐了”……
2時05分,船首的井形甲板已被海水深深地淹沒,主甲板離水面也只剩下10英尺。救生船已沒有了,但船上仍有1500多人。二副賴托勒放下一隻橡皮船,命令船員們用槍把船圍住,只讓婦女和小孩上船,又載走了44人……當再無一隻救生船隻可用時,“泰坦尼克”號上出現了一片奇怪的寧靜,大家不再驚慌,數百人靜靜地站在甲板上。這時,史密斯船長出現了。他走到電訊室,告訴電訊員説他們已盡責了。“現在,自己救自己吧!”他對所有的船員説。
在“泰坦尼克”號被淹沒之前,船上的樂隊一直在演奏,船上的燈也一直亮著,就像水中的一團團火。2時18分,船完全沉沒,四週一片黑暗,只有此起彼伏的哭叫聲、求救聲。
“泰坦尼克”號的船長,沒有辱沒他的榮譽。棄船逃命的人,不配做船長。瀆職的“歲月”號船長,應受到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