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自由、婚姻自主”是上世紀50年代最美妙的詞彙之一。當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依舊是成千上萬家庭的婚姻信仰,飽受包辦婚姻痛苦煎熬的人們,正被捲入一場偉大的婚姻革命。他們渴望衝破“吃人的封建禮教”,橫掃一切封建餘孽,實現驚天動地的大變革。人們隱約感到,即將到來的未來令人期待。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將每年的3月8日定為婦女節。同樣是在這一年,中國評劇院編排的現代劇《劉巧兒》一經上演,就紅遍了大江南北。在劇中,新鳳霞成功塑造了新一代農村女性“劉巧兒”這一藝術形象。該劇劇情很簡單:陜甘寧邊區的農村少女劉巧兒,自小由父親作主與鄰村青年趙柱兒訂親,後其父貪圖財禮,唆使巧兒退婚,嫁給財主王壽昌。巧兒不允,遂自己作主與柱兒訂親。劉父到縣政府告狀,地區馬專員用群眾斷案的方式解決了這宗案件,最後有情人終成眷屬。
1950年,為了配合宣傳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長春電影製片廠將其改編成電影搬上銀幕,在全國上映。至此,劉巧兒成為當時青年男女的偶像。和現代女性癡迷韓劇類似,當時女青年追捧《劉巧兒》的潛在動力是“我也要過(劇中)那樣的生活。”
隨著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正式啟動,中國傳統婚姻家庭模式開始變革。除反對包辦婚姻外,童養媳式的舊式夫妻關係在建國初期也大量解體,甚至還出現了新中國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離婚高潮。據統計,1951年到1956年,全國大約有600萬對夫婦離婚。
但由於中國當時是典型的計劃經濟時代,國貧家窮,政治運動接踵而來,整個五六十年代,很多人結婚還是出於被迫或是無奈。
在“激情燃燒的歲月”,人們崇尚理想、滿懷激情,青年男女一心想要“上山下鄉幹革命”。沒有人會把談戀愛當成大事,除了緊張地工作外,還要抓“階級鬥爭”。當時的口號是“階級鬥爭一抓就靈”。
那個時候,遇到組織上介紹的婚姻,不願意就是政治問題;還有女青年是因即將被疏散下放,即回到老家農村務農,於是便匆匆嫁給自己不喜歡的、但有城市戶口的男人。在當時的女人眼裏,“戴花就戴大紅花”,最理想的婚姻無外乎嫁給一個軍人。
“文革”十年,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人最不堪回首的日子。以階級鬥爭為綱,以劃清界限為榮:妻子揭發丈夫,兒子批鬥父親……一切正常的家庭倫理道德,都被這十年扭曲、撕裂。
1972年,16歲的北京少年徐星,給一個比他高兩個年級的女孩寫了第一封情書,字裏行間沒有多少卿卿我我,更多的是對眼前現實的懷疑和追詰。女孩把情書交給了自己最信賴的班主任老師。不久,徐星被公安局抓走關了起來。
在那段時期,眾多名人和不出名的人,被迫或主動與自己的另一半劃清界限,離了婚。其中就包括中國政法大學前校長、“中國民法三傑”江平。
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初,戀愛、婚姻相對要自由多了,自由戀愛的思想得到了體現,但不張揚。不過,仍有相當一部分人是通過父母、同事、鄰居等介紹認識的,多數人在相親時説不出什麼話,甚至見了幾次面後還不知戀愛怎麼談,心裏喜歡就是不知如何表達,有的甚至為此錯過了很多戀愛良機。如果兩人好上了,頂多也就是看看電影,最親密的方式不過就是牽牽手,不敢再有其它想法了。
這個時代結婚的人,離婚率高於五六十年代。人們常常説的“七年之癢”,在這一代人身上表現得較為明顯。
由於這一代人承接父輩們的傳統思想較重,或多或少受了家庭的影響,加上國家改革開放不久,人們的婚姻觀念還未完全受到新思想的衝擊,所以在組成家庭的前期,夫妻不會輕易提出“離婚”兩個字。
“七年之癢”中的“七年”,只是一個相對的時間概念,它體現了這一代人婚姻思想的跨度,即從傳統到相對開放的轉變過程。
上世紀90年代末至今,中國人的戀愛婚姻理念進入了全新的時代。在“80後”、“90後”看來,再提戀愛自由簡直就是老土,難道還有“不自由”的戀愛嗎?這個時代,女人追求男人亦成一種時尚,婚前性行為比例大大提高。(央視網 作者:關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