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期:計生部門“贊助”公安,一場涉嫌違法的利益分贓
(2014-05-20)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所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標誌著中國將啟動全面深化的改革。説它是“全面改革”,是因為改革內容覆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等六大領域;説它是“深化改革”,是因為它是繼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新一輪改革,是對中國35年來的改革開放的總結和深化。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中明確提出,建設法制中國,必須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建設法治中國確定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改革方向和目標。“法治中國”是今年年初習近平同志在就如何做好新形勢下政法工作問題上的一個重要批示中首次提出的一個法治建設新目標,它是自黨的十五大以來,有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中國版、升級版和綜合版。“法治中國”是將法治的共性與中國具體國情相結合的産物,是對自黨的十五大以來依法治國方略的升級,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的綜合體。這次全會,“建設法治中國”正式寫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並確立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改革方向和工作方向。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與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構成了建設法治中國的兩大重要支柱和改革內容。行政執法體制是行政體制的核心內容,是指我國行政機關依據憲法和法律履行行政職能、治理國家和社會的機制和方式的綜合體現。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目標,是要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優化政府組織結構,提高科學管理水平,高效便民,實現公平正義,達到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也是“嚴格執法”的要求。黨的十八大報告確立了“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法治建設方針。科學立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前提;嚴格執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關鍵;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保障;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基礎。我們之所以要抓住“嚴格執法”這一關鍵,是因為中國當下法治建設中的主要問題,顯然不是無法可依的問題,而是執法不嚴、執法疲軟的問題。這一法治建設的“短板”已經困擾了我們幾十年。執法不嚴、執法疲軟,主要表現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作為、弱作為、亂作為。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就是要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執法不嚴、執法疲軟”的問題。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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