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期:計生部門“贊助”公安,一場涉嫌違法的利益分贓
(2014-05-20)
相關新聞:
9月10日下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大連會見了出席2013夏季達沃斯論壇的企業家代表,就中國經濟增速放緩、金融體系改革等熱點經濟問題回答了企業家代表的提問。李克強表示,面對經濟下行壓力,增加赤字,放鬆貨幣,可能會起到短期效果,但是對未來未必有利。改革仍然是未來發展最大的紅利,中國推進金融改革的決心是堅定的,同時,金融改革的重要問題是防範風險。
改革開放以來的30多年,中國經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GDP保持了年均9.5%的增長率,總量的加速擴張大大縮小了我國與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的差距。但同時,我國也存在越來越多諸如投資沉澱、産能過剩、高能耗、貧富差距拉大等種種不利於持續發展的問題。
總理的表態引發的思考是,我國經濟轉型需要轉什麼?
首先是轉變理念。未來相當長的時間內,中國經濟將從高速增長轉為中速增長,GDP將保持7%左右的增幅。衡量未來中國經濟增長好壞的標準不再是速度,而是發展的質量。這意味著中國將從高增長的“奇跡”時代,開始穩步跨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經濟結構和發展方式將在這一時期發生質變,制定經濟政策的理念也要隨之發生重大變化。“十八大”的召開為我們傳遞了積極信號,它是中國經濟政策的“分水嶺”,標誌著中國的政策取向開始從追求高速增長或“保增長”,向“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的可持續發展目標轉變。
其次是轉變結構。調結構關鍵要優化四大問題:需求結構、産業結構、區域結構和城鄉結構。優化需求結構,即政策著力點從投資和房地産向擴大消費轉變,使消費與投資的比例逐步趨於合理,形成消費主導型經濟結構;優化産業結構,即鼓勵創新,鼓勵升級,鼓勵長期發展能力,創造中國産業的新競爭優勢;優化區域結構,即縮小區域差距,促進地區間的均衡發展;優化城鄉結構,即以加快人口城鎮化、改善人們的生活質量為出發點,走新型城鎮化道路。
第三是轉變增長模式。中國的經濟增長越來越受制于資源、環境的約束,空氣和水資源污染都已經接近危險水平,經濟繼續快速增長對人民福祉利不抵弊。中國需要在環境友好、資源節約前提下,實現有質量的增長。
當然,在轉型升級的進程中,我國經濟還會遇到一些不容忽視的挑戰。
挑戰之一是經濟增長短期內很難擺脫“路徑依賴”,即對房地産的過度依賴。高房價和房地産持續繁榮將抑制城市化的進程,阻礙需求結構優化。房地産長期高增長、高暴利也誘導社會資金和人力資源過度地向這一行業流動,抑制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和産品升級的動力。高房價還將擠佔消費,抑制消費結構升級和新消費增長點的形成,同時影響社會公平和穩定。
挑戰之二是虛擬經濟(貨幣金融信貸)與實體經濟的背離有加劇趨勢,影響資金向實體經濟的流動。調結構措施主要是通過信貸導向、政府支出結構等來調整資金流向,拉動實體經濟的需求。此外,行業壟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房地産對民營、實體經濟的擠壓等,也是限制資源有效配置的重要因素。
挑戰之三是增長放緩對就業和消費的壓力。進入第三季度以來,中國經濟增速放緩的態勢仍在繼續。增長率如果大幅度降低,將帶來就業機會的減少,消費則將受到投資下降和企業盈利狀況不佳的影響。對此,決策層需要加大政策微調,在短期實現穩增長、保就業的目標。
今年以來,政府已經密集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核心就是在維持總量平穩的條件下,確保資金從財政、信貸和資本市場等渠道流向小微企業、新興産業、服務業、棚戶區改造、市政建設、環保和三農等實體經濟部門,同時壓縮“兩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産能過剩)行業、房地産行業、三公消費以及其他容易帶來金融風險的行業和領域。
預計未來還將在一系列重要領域加快改革的步伐,推動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進程,涉及減少審批事項、財政和稅收、金融體制、資本賬戶開放、資源價格、農村土地制度、社會保險、環保多個領域。
可以想見,未來的中國將向更加“綠色”、更加注重國內消費、更加關注城市和農村居民生活質量改善的“以人為本”的新的發展模式轉變。李克強總理在達沃斯論壇所説的“我們沉著冷靜,站穩腳跟,把思考和眼光盯著前方,把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統籌起來,採取既利當前、更利長遠的措施,已經見到成效”,彰顯新一屆政府對待增速放緩所展示的“淡定從容”態度,表明新政府很可能會容忍更低的增長速度,以更大的決心推動改革。
總而言之,深刻的結構調整過程才剛剛開始。在穩住經濟增速的大前提下,中國需要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增加中低收入群體的收入,釋放消費潛能;改革科技創新機制,釋放企業潛能;改革城鄉管理體制,釋放勞動力潛能。正如李總理此前所闡述的,要實現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必須致力於在發展中促轉變、在轉變中謀發展,推進經濟轉型和模式創新。(田慧芳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員)
(2014-05-20)
(2014-05-19)
(2014-05-19)
(2014-05-18)
(2014-05-17)
(201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