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7期:計生部門“贊助”公安,一場涉嫌違法的利益分贓
(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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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以來,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心逐漸轉移到公立醫院,破除“以藥養醫”機製成為改革的關鍵環節。不少公立醫院已開始紛紛試水醫藥分開,通過降低15%藥品加成、增設醫療服務費降低藥品價格,但全國也有近半數醫院缺席醫藥分開改革,破除“以藥養醫”機制之路依然艱難。
任何一項改革在其推進的過程中都會遇到慣性的阻力,破除“以藥養醫”機制也不例外。起源於上世紀50年代的“以藥養醫”體制,初衷是在政府財力不足而醫療服務價格又受物價局限制的情況下,通過政府放權給醫院藥品加價權的方式,來解決醫院資金不足的方式,養活醫生。經過多年的發展,“以藥養醫”雖然已經弊端重重,加重了患者的負擔,成為醫院賺錢的工具,但對於不少醫院來説,這種快捷的盈利模式已經成為了他們長期依賴的不二選擇。因而,要在短時間內破除這種機制並非易事。
更何況,這項改革涉及到每一個醫務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用醫療服務費代替藥品加成會不會導致醫生收入下降?這是諸多醫院尤其是基層公立醫院的顧慮,關係到醫藥分開改革的成效。在此次醫藥分開的改革中,不難發現,大城市公立醫院相對比較積極,而不少基層醫院卻一直在觀望態度。較之於大城市的公立醫院,基層醫院特別是鄉鎮衛生院,藥品收入比重佔到70%以上。在政府對基層醫院投入不到位的情況下,離開藥品收入,醫院和醫生將面臨生存危機。在這項事關醫院生存問題、醫務人員切身利益的改革面臨,要改革一步到位、全面推進顯然不太現實。
儘管目前一些地方在推進醫藥分開改革時,採取了“一減一補”的模式,通過增加財政投入來彌補公立醫院改革過程中遇到的資金問題和醫務人員工資可能下降問題,但不少地方的補償機制並未到位。舊的“以藥養醫”制度被打破後,新的補償機制又未建立起來,或者補償未能及時到位,這就在客觀上增加了醫院改革的壓力,也挫傷了醫院改革的積極性。
其實,在醫改的整個大環境中,醫藥分開只是撕開了一層薄繭,取消的15%藥品加成只是解決了藥品銷售終端醫院加價賺錢問題,卻未觸及藥品購銷體系中的層層暴利、醫生靠處方拿回扣等問題,因而也難以從根本上解決藥價虛高問題。
要解決看病貴問題,醫藥分開顯然只是第一步。在推行醫藥分開、取消藥品加成之後,更要解決藥品購銷體系、藥品流通過程中的種種亂象,加速藥品流通業整合、加大藥品價格監管力度,進一步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這樣才能從前端阻斷醫藥代表的藥品促銷行為,切斷藥品供銷商和醫藥及醫生直接的利益鏈。
不僅如此,更要做好後端的補償機制,確保實施醫藥分開後,醫務工作人員的待遇不下滑。目前增設的醫療服務費雖然可以補償醫藥分開之後醫生的一部分損失,但對於很多基層醫院來説,這可能遠不能彌補醫院的損失,需要政府進一步加大財政的投入。否則,如果改革沒有後續保障制度,醫院在面臨生存危機時,難免藥品下降後,再催生各類天價檢查費。此外,還有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體系,確保患者看病所報銷費用能夠及時報銷,切實減輕患者看病負擔。
醫療體制改革是一項整體工程,破解“以藥養醫”機制、破除看病貴不能單兵突進,在推進醫藥分開制度時,僅僅降低醫藥藥品加價行為、增設醫療服務費顯然不夠,還應從源頭上解決藥價虛高問題,並做好舊制度破除後的補償機制和醫療報銷工作。醫藥、醫院和醫保改革三輪驅動,才能將改革的阻力降到最小,取得改革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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