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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遭校方調查後精神失常 家屬索賠170萬元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5日 05: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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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北京物資學院校園網上出現兩條不當言論後,學生楊楚(化名)因為電腦IP地址相同受到學校懷疑並被調查,此後精神失常。事發後,楊楚的父母將學校起訴到法院索賠70萬元。通州法院一審判其敗訴後,二審法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昨天下午,通州法院開庭重審此案,楊楚的父母將索賠數額增加到170萬元。

  受到調查精神分裂

  楊楚2002年考入北京物資學院,為了準備專升本考試,他租住在該校教師宿舍樓而沒有住宿舍。楊母説,兒子學習用功,只想拿到本科學位後當個成功的基金經理。2006年12月28日,該校校園網留言板上出現兩條不當言論網帖,學校調查發現,發該帖IP地址與楊楚的電腦相同,因此找到楊楚調查。楊母説,當時兒子錶示網帖不是他發的,其電腦平時不關機,同學串宿舍時經常玩,很多同學都有租住房間的鑰匙。但校方要求楊楚指出發帖人到底是誰,否則楊楚就難辭其咎。2007年1月起,校方多次調查楊楚,要求他承認問題,調查現場還架設了設備,對詢問過程進行攝像錄音。

  記者在錄像截屏中看到,楊楚當時的表情顯得緊張、焦慮。楊母説,當時學校還警告兒子週末不許回家、不許離校,必須寫出書面材料,開手機保證隨傳隨到接受調查。接受一段時間調查,楊楚回家後對母親説,“覺得沒有尊嚴,人格被侵犯了”。此後,原本性格平和的楊楚情緒出現異常,時常一個人呆著不動,沉默寡言。當年7月,楊楚開始出現比較嚴重的幻聽、幻想,總覺得有人跟蹤他,甚至髮發脾氣打罵家人、砸東西,此後父母報警將兒子送進精神病院。翌年1月,楊楚被醫院確診為精神分裂症。

  鑒定認為與調查有關

  2008年,楊楚的父母以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將北京物資學院起訴到通州法院索賠醫療費等70萬元。一審中校方稱,他們對楊楚的教育正當,不存在人身侵權,所做的工作都是在履行法律賦予的教育管理職能。

  同時楊楚在離校半年後才確診患精神病,與學校無關。對於扣留楊楚檔案一事,學校辯稱是為了讓楊楚接受教育,事實上學校也未將網帖的事寫進檔案。

  楊母和校方均申請對楊楚的精神狀況進行司法鑒定。中國法醫學會司法鑒定中心的結論認為,楊楚患有應激相關障礙,抗挫折、應激能力差,校方履行教育管理工作的行為起了增荷作用,與産生此精神障礙之間屬於間接因果關係。在接受鑒定人員詢問時,楊楚所在居委會人員和居民都稱,小夥子個性活潑開朗,2006年以前都很正常,也未聽説楊家有人有精神病史。

  但這份鑒定結論並未得到認可,2009年9月,通州法院一審認為,楊楚要求學校賠償的理由不當,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駁回其起訴。楊楚父母提出上訴後,去年8月13日,二審法院以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楊母説,今年5月5日,她和校方曾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了一次調解,她主動將原來的賠償請求降低到30萬元,但校方堅持只同意賠償10萬元,最終調解因差距過大未能達成。

  校方稱未限制其離校

  昨天下午,北京物資學院派出一名辦公室負責人和律師到庭應訴,楊楚父母代其出庭。由於楊楚父母計算了近4年的治療費用和傷殘賠償金等,將訴訟請求增加到170萬元,校方表示需要申請15天的答辯期,法官隨後宣佈休庭。

  校方新聞發言人胡佔君昨晚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楊楚父母所講的情況不完全是事實,學校並沒有對楊楚進行監控或限制他離開學校,他在畢業前很多課程都照常考試,學校也沒有給他任何處分。學校的調查只是為了找到發帖者進行教育,“學生承認了錯誤就得了”。楊楚的宿舍是他一個人住,“如果不是他發的,哪個同學去過宿舍他應該能指出來,但楊楚卻説不出是誰,這説不過去”。對於此案發回重審,胡佔君表示既然已進入法律程序,校方就等待法院的判決。

責任編輯:呂鵬

熱詞:

  • 精神病史
  • 精神障礙
  • 家屬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