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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收治亂局:精神衛生法26年呼之不出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31日 05: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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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蘭溪市梅江鎮宋宅村,因無錢醫治,“武瘋子”宋紅文被家人關在鐵籠中9年。資料圖片/陶玉其 攝

  正常人因社會糾紛乃至家庭矛盾而被送入精神病院,“被精神病”威脅到個體安全,也因此成為社會關注熱點。“被精神病”何以能發生?

  另一方面,數據顯示,我國70%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得不到治療。他們成為家庭的沉重負擔,有些甚至危及家人、社會和自身安全。

  專家認為,地方法規及現行法律設計存缺陷,無精神衛生方面的立法規範,長期經費投入不足等,都是精神病收治亂局存在的原因。

  5月12日,南京市六合法院城東法庭,開庭審理楊某殺人案。被害者是楊某的嬸嬸。

  事情發生在去年7月17日。楊某後來跟警方講,當晚他看電視節目《非誠勿擾》,看著看著渾身燥熱,覺得美女都在勾引他。有點“飄”,他覺得母親不是母親了,於是去看個究竟。吵鬧起來,母親嚇得往外跑,他拿起菜刀就追。

  追到堂叔家門口,看到嬸嬸,他覺得嬸嬸是20歲的女子,覺得奇怪:“到底是鬼還是那24個美女?”接著毆打、刀砍,致嬸嬸死亡。

  事發後,精神病司法鑒定顯示,楊某屬於短暫性精神障礙,作案時沒有刑事責任能力。此案尚未宣判。

  調查發現,楊父也患有精神分裂症。因家庭貧困,父子都沒醫治。

  據有關媒體2010年4月的報道,中國約有70%的精神病人得不到治療。他們或被家人監護,或流落街頭,有的還危害自己及公共安全。

  5月,與楊某殺嬸案形成對比的是,武漢“徐武事件”正在上演,“被精神病”成為輿論熱點。而一些上訪者稱被強送精神病院的事也時有發生。

  “該治療的進不去,不該進去的卻被強制收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精神衛生立法研究者劉白駒認為,有此亂象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立法滯後和相關法律存在缺陷。

  社會救助不足

  精神病人治療的一個現實是,家庭監護責任過重,社會救助嚴重不足 

  過去一年,國內發生了數起精神病人殺人案件。也發生了多起精神病人被殺事件,公開報道的就超10例,“兇手”多是他們的親人。

  去年7月3日,吉林梨樹縣農民白小濤殺死了患精神病的妻子劉影。白小濤稱,劉影十多年來看病花費巨大但無好轉,病發時會拿刀砍人,還多次舉起兒子要摔死。

  去年7月初,劉影又抓傷白小濤,還用菜刀剁死了鵝,嚇得女兒不敢回家。白小濤稱,去年7月3日半夜,劉影起來燒衣服,他一狠心從後面用繩子勒死了她。

  “他們如果及早得到(入院)治療,或許能避免悲劇的發生。”北京地平線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律師黃雪濤,通過對100多個案例和300多篇新聞報道分析,歸納出這些病人的共性是:家庭監護責任過重,社會救助嚴重不足。

  精神病治療週期長、易復發,有些要終生服藥,對於許多家庭都是沉重的負擔。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09年初公佈的數據顯示,我國各類精神病患者在1億人以上,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超過1600萬,70%得不到治療。

  衛生部公佈的全國註冊精神科醫師16383名,平均每10萬人擁有1.26名,全球平均數字是3.96名。據世衛組織研究數據,中國精神病發病率佔所有疾病發病率總數的20%,是世界平均發病率的兩倍。

  與高發病率、低治療率形成對比的是經費投入過少。據了解,在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完善的國家,精神衛生投入佔衛生總投入比例約為20%,我國是1%。

  在經濟發達的廣東,該省精神衛生研究所所長賈福軍2009年接受媒體採訪時説,廣東有精神病患者1500萬,其中150萬是重性,住院治療的人只佔20%-30%。經測算,廣東要解決精神病患者看病問題,需在三至五年內投入30億,但每年投入只有1500萬。

  長期無法可依

  相關法律難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難以規定國家、政府在救助方面的責任和力度 

  黃雪濤認為,對家庭形成負擔的不僅是醫療費用,很多家庭都缺乏必要的醫護知識,也沒有充足時間。

  據報道,江蘇泰州的朱家虎患病後花費八九萬治療沒效果,家裏負擔不起繼續治療的費用,而朱家虎是個“武瘋子”,會惹事傷人,妻子於是將他鎖進了鐵籠。

  劉白駒認為,對精神障礙患者的救助,需要家庭、社會、政府共同努力。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委員、國務院參事馬力,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説,世界上有3/4的國家已有精神衛生立法,非洲一些欠發達國家59%也已立法。我國自1985年就啟動了相關立法工作,馬力多次參加調研。但因種種原因,精神衛生立法進展緩慢。 

  到2000年,衛生部、民政部、全國殘聯、全國婦聯又重新將此法草案提出來討論。

  2007年,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人口衛生體育室主任宋森發文呼籲加快立法進程。他在文章中列舉,十屆全國人大期間,2004年有258位、2005年有131位、2006年有104位、2007年有219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了關於精神衛生立法的議案。在醫藥衛生領域,與精神衛生相關議案的數量僅次於食品安全衛生法。

  到2009年,精神衛生法徵求意見稿終於出臺,並列入當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輿論曾預計“年內通過”。如今兩年已過,還無通過的跡象。

  劉白駒説,從立法過程來看,精神衛生法26年難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難以規定國家、政府在救助精神障礙患者方面的責任和力度。

  他介紹,早期因國力不足,這個問題突出,但隨著經濟發展,這個問題已不是很大難題了。精神衛生法第三次徵求意見稿明確了政府在精神衛生防治方面的責任,特別是明確對經濟困難的精神障礙患者的救助,“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