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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乞丐”穿梭車道 專家稱市民不要廣施愛心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5日 16: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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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機動車道上行乞

  近年來,城市道路上機動車的數量不斷增多的同時,也催生出許多職業“馬路乞丐”。他們穿梭于車水馬龍的道路上向司機乞討,不但給交通帶來了許多安全隱患,還影響了市容。相關人士表示,在司機“廣施愛心”的大環境下,“馬路乞丐”可以獲得很大的利益,想制止非常困難。所以,建議廣大司機不要給馬路乞討者施捨錢財,切斷“馬路乞丐”的財源,從而徹底消除馬路乞討現象。

  【目擊】

  “馬路乞丐”穿梭于快車道向司機乞討

  8月3日中午,記者在鄭州市航海路與未來路交叉口看到一名40多歲的男子在機動車道上乞討。該乞討者背著一個灰色揹包,頭戴黃色帽子,手上戴著已經變黑了的白色粗布手套,左手裏拿著賺錢的工具——抹布,右胳膊拄著拐杖,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的。

  等紅燈亮起時,該乞討者便到等待通行的車輛前,先用抹布在前擋風玻璃上擦兩下,然後不停地向司機點頭,嘴裏念叨著什麼。如果司機沒有掏錢的意思,乞討者就會趕緊尋找下一個目標。

  該乞討者雖然腿腳不好,但走起路來並不慢,來回穿梭于機動車道上,且不停地變換車道,非常危險。

  有時,直行的車輛正在等紅燈,道路最內側的左轉彎道是綠燈,乞討者在向直行車道上的車輛行乞時,左轉的車輛不得不緊急躲避,影響了左轉車輛的正常通行。有時,機動車剛啟動,乞討者突然出現在面前,司機只能無奈地緊急剎車。

  收入可觀 不斷有司機進行施捨

  記者觀察不到3分鐘,就有一名開著轎車的女司機給了乞討者1元錢。之後,又有3名司機先後給了錢。也有司機見乞討者走過來,或趕緊搖上車窗玻璃佯裝看不見,或用搖手的動作表示“沒錢”,乞討者也會知趣地走開。

  乞討者乞討的道路中間剛好挨著BRT公交停車站。10分鐘後,乞討者好像累了,就坐在BRT公交站臺的臺子上歇息起來,還悠閒地點起一支煙。

  讓人痛心 未成年人被誘參與乞討

  20多分鐘後,記者驚奇地發現,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走到乞討者身前,和乞討者説起話來。隨後,乞討者繼續休息,小女孩則從背著的包裏拿出一塊抹布,走向正在等紅燈的機動車開始行乞。

  記者看到,這個小女孩的身高還沒有轎車高,如果有其他機動車擋住視線,坐在駕駛室裏的司機根本就看不到小女孩弱小的身體。還好,小女孩比較守規矩,一般不變換車道,只在靠近BRT公交站臺的左行車道上行乞。

  小女孩乞討的效率比乞討者要高一些,在同情心的驅使下,很多司機會給她零錢。小女孩在乞討的間隙,還不斷地打著哈欠,好像很瞌睡。

  【調查】

  群眾:在馬路上乞討非常煩人

  大家如何看待在機動車道上的乞討者?記者進行了調查。

  “一到紅燈的時間,他們(乞討者)就上來了,有時不給錢他們就一直黏著,非常煩人,這種情況下即使給錢了,也不是心甘情願的。”司機孫先生説,他們這樣穿行在機動車道上,非常危險,司機如果注意力不集中,很可能撞到他們,如果真出了事故,誰來負責?

  鄭州市民單女士説,她最恨那些帶著孩子乞討的人,在這樣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很難有所作為,把孩子的一生都給毀了。

  “現在好些了,以前經常能看到快車道上乞討的情況,不過他們一般不找出租車。確實非常危險,有時候他們會突然殺出來,弄得司機措手不及。希望交警部門能夠將這類頑疾徹底治理。”一位出租車司機説。

  【現狀】

  九成以上市民拒絕施捨

  “上下班的時候,經常能遇到在機動車道上乞討的人,他們大多是職業乞討者,在司機等紅燈的特定環境下,容易討到錢。”在鄭州某公司上班的郭永飛説。

  “擦幾下玻璃就能賺錢的話也太容易了,比上班族強多了。”在鄭州東區工作的張女士説,現在職業乞討的太多,把人們的善心都給磨沒了。

  鄭州市民秦女士表示,如果是殘疾人或者是小孩的話,她會給一些零錢,感覺他們也不容易,如果碰到手腳正常的,堅決不給,給錢就是害他們,助長他們不勞而獲的思想。

  “乞討本來就不應該在文明社會存在,更何況是在馬路上乞討,既擾亂了交通秩序,又威脅到個人的生命安全。應對馬路乞討者進行罰款處理,而對施捨方則要進行安全教育。”一位網友在自己的博客上寫道。

  在記者調查的十幾人當中,超過90%的都明確表示拒絕向“馬路乞丐”施捨。

  採訪中,許多市民表示,在機動車道上行乞的情況也不是出現一天兩天了,相關部門應當及早行動起來,治理這些“馬路乞丐”,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

  【説法】

  惡性乞討事件敲響警鐘

  “我以前在鄭州市航海路上的客運總站附近,遇到過流氓乞討者,他們強行給外地車輛擦窗戶,司機如果不給錢的話,就攔著不讓走。”鄭州市民張女士説,這都成了強買強賣了,嚴重損害了鄭州的形象。

  記者在網上搜索後發現,也有一些比較“霸氣”的“馬路乞丐”。

  2010年3月8日,鄭州市農業路,一個穿軍綠色大衣的乞討者在轎車等紅燈時跪在轎車前阻擋轎車討錢,如果不給錢,就不讓車走,被網友們戲稱為“最牛乞丐”。

  “馬路乞丐”有時還會引發重大交通事故。孫進虎是一名職業“馬路乞丐”。2003年8月,孫進虎在南京浦合線某路段行乞時,看到一輛大貨車迎面駛來,想強行攔截乞討,沒想到卻引起兩輛貨車追尾,致一死一傷。同年9月28日上午,駕駛員王某駕駛出租車途經南京浦合線時,孫進虎又強行攔車乞討。王某因受驚嚇,方向失控,出租車衝向路邊小店,當場造成一死兩傷。

  後來,孫進虎被檢察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成為職業乞丐被檢察機關公訴的第一人。

  機動車道上行乞違法

  河南新動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廣曉説,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條中有“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的規定,所以“馬路乞丐”是違反相關法規的。從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考慮,一些人穿梭在快車道上行乞非常危險,如果因為他們的乞討行為而發生交通事故,乞討者也要負相應的責任。

  “行人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馬路乞丐’進入機動車道行乞,存在許多安全隱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可以處50元以下罰款,但一般執行不了。”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一大隊民警孟繁勇説,他們遇到“馬路乞丐”一般是勸阻,讓其離開機動車道,但“馬路乞丐”經常和他們打遊擊,民警一走他們就又回來了。

  孟繁勇説,今年四五月的時候,鄭州市相關部門聯合發起一場大規模的打擊沿街乞討人員的行動,效果比較明顯,現在道路上的乞討人員明顯少了許多。

  “一些車主的施捨其實是在害人害己,因為這種行為縱容了別人在危險的地方做危險的事。要根治這種社會現象不但要加強交通管理,司機師傅們也要配合一下,只要‘馬路乞丐’都討不到錢,他們就不會到機動車道上來了。如此人車兩相安,才是大愛!”一位網友説。

  【建議】

  希望市民不要“廣施愛心”

  “這幾年,救助站為減少街頭的流浪乞討人員做了很多工作,但很多乞討人員並不領情,看到我們的工作人員就跑。”鄭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長謝小衛説,他們一般會和公安機關聯合起來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救助,經過多年的努力,鄭州市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數量也在逐漸減少。

  謝小衛説,如果流浪乞討人員確實家裏有困難,可以找當地政府解決,比如辦理低保等,但現實情況並非這麼簡單。和流浪乞討人員打了多年交道的他非常了解這一特殊群體,“流浪乞討人員大部分是外地人,且相當一部分並不是家裏生活困難,他們都成了職業乞討者了,還有些是有組織的乞討群體”。

  “‘我們兩個小時可以乞討到幾十元錢,而救助站能給我們什麼?’‘你們別影響我們工作。’救助站的工作人員經常能聽到這樣的聲音,這些乞討者把乞討當成謀生的手段,內心深處非常抵觸救助站的幫助。”謝小衛説,而且,這類乞討現象很難靠救助從根本上消除。目前,仍有許多善良的市民向職業乞討者施捨錢財,這種環境“溫床”對乞討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謝小衛希望大家通過正規的捐款渠道來奉獻愛心,只有改變這種“亂施捨”的環境,讓職業乞討者沒有利益可言,才能從根本上消除“馬路乞丐”。

  【他山之石】

  珠海:立法禁止在機動車道上施捨

  據報道,近年來,珠海市的一些主幹道的部分交叉路口乞討行為開始增多,乞討人員走上機動車道向等紅燈的車輛駕駛人伸手要錢。這些乞討人員包括一些殘疾人、婦女和兒童,有的乞討人員用頭撞擊在等紅燈的機動車車窗玻璃或強行清掃車輛等滋擾行為,有些機動車駕駛員不給錢或者不搭理他們時,這些乞討人員會用各種不文明的方式嚴重影響交通道路安全,不僅威脅到行乞者自身安全,而且還影響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為了治理這種不文明的乞討行為,7月26日,珠海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機動車道上行乞和駕駛人在機動車道上施捨均被列為禁止行為,嚴重者將面臨50元的罰款。

  以立法的形式對馬路行乞者和駕駛員施捨行為開罰,珠海在全國開了先河。(首席記者 李紅 記者 郭躍華 實習生 李鋒/文 記者 王富曉/圖)

責任編輯: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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