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歐木華:禁止馬路乞討交警責任最大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9日 15: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合肥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7月26日下午,珠海市通過《珠海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條例》規定,在機動車道上兜售、乞討或者發送物品,以及機動車駕駛人向在機動車道上乞討的行人予以施捨均被禁止,《條例》生效後,無論是行乞者還是駕駛員都將面臨交警警告或50元罰款。(7月27日《廣州日報》)

  出臺這個管理條例,將有助於讓社會重視馬路乞討問題,但值得商榷的是“管理條例”不能是“罰款條例”,不能搞“以罰代管”。“管理條例”中交警的管理責任在哪?難道交警職責就是在旁邊看著,然後罰款嗎?

  這個條例沒有突出強調交警職責是不公平的。馬路行乞現象原因有很多,站在司機角度看,司機每年向有關部門交納這費那費,交管部門有責任保障交通通暢。在馬路上行乞的乞丐,也不是司機叫來的,交警作為管理者,任由乞丐進入馬路算不算失職?交管部門向駕駛者收取各種費用,卻又提供不了通暢舒心的交通環境,提供不了也就罷了,還要向司機罰款……這樣看來,交管部門真可謂時時刻刻立於不敗之地、好事佔盡。細細分析一下,交警失職讓馬路行乞成為一種頑疾,有關部門不對此罰款,卻要讓失職者處罰司機和乞丐,這算不算交管有病,司機吃藥?

  其實,乞丐之所以選擇馬路行乞,不是因為他們發現司機普遍有愛心,而是因為在這種特定環境下,司機容易“就範”。很多司機為了能快點離開,才選擇給乞丐一點零錢,説白了,這是司機在為交警的作為不足買單。當然,筆者不贊成司機在馬路上施捨,問題關鍵不在於是不是應該允許或禁止馬路行乞、馬路施捨的問題,而在於乞丐為何沒得到社會救助問題,在於馬路上本不該有乞討行為——這並非歧視乞丐,也並非限乞。從這個角度看,顯然,交警不能只是充當罰款者的角色,而應該主動成為社會救助的一環。

  有些交警可能會無奈地説,並非沒有救助,救助之後這些乞丐又來馬路行乞。這不成為理由,這不正説明我們的救助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嗎?如果一個救助機制,能讓乞丐覺得還不如馬路行乞,那麼,我們到底是應該堅持救助,還是放棄,然後果斷向他們開出50元的罰單?

(歐木華)

責任編輯:趙春曉

熱詞:

  • 交警
  • 馬路
  • 管理條例
  • 條例
  • 司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