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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炒金團夥非法交易逾8000億 3年獲利十億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6日 08: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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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近日偵破一起特大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案,打掉一個非法炒金犯罪團夥。經查,自2009年4月以來,以郭某為首的家庭式犯罪團夥,非法進行黃金期貨交易,累計收取客戶保證金約15億元,非法交易額達8000多億元,非法獲利近10億元。

  以高額佣金誘惑發展代理商

  今年3月,南昌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江西省公安廳轉發公安部督辦的,郭某等人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案的線索。

  線索表明,自2009年4月以來,以郭某為首的家庭式犯罪團夥,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以中天香港集團有限公司、中天黃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名義,向全國各地發展公司代理和個人代理6000多個,主要以電話營銷方式招攬客戶炒黃金期貨,向全國31個省(市、區)和香港地區發展客戶4萬多人。通過其設立的網絡黃金交易平臺進行“倫敦金”等非法黃金期貨交易,累計收取客戶保證金約15億元,非法交易額達8000多億元,非法獲利近10億元。

  辦案人員發現,以郭某&&的犯罪集團,在江西發展的代理商共有20多個,但能夠立案的有兩個:以南昌熊某為首的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案,以南昌李某、涂某、計某為首的非法炒金案。

  2010年,熊某在網絡上發現了中天黃金公司的期貨宣傳廣告,廣告稱該公司為香港公司,在全國誠招代理商,並承諾每手65美元至70美元不等的標準支付高額佣金發展代理商。

  在高額佣金的誘惑下,熊某在該網站註冊並填寫了《代理商申請表》,成為南昌市的代理商。之後,他在南昌市老福山附近租用了一間寫字樓作為自己的辦公地點,並聘請了4名業務員,宣傳自己是中天(香港)黃金公司在南昌的代理。

  按照同樣的方法,南昌李某、涂某、計某成為中天黃金公司代理,並在2009年底成立南昌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該公司名義非法代理江西地區的中天黃金期貨交易。

  據查,李某、涂某、計某3人向全國各地發展代理商及客戶500余人,非法收取佣金(非法獲利)280多萬元,涉及非法經營額達16億多元。熊某發展客戶30多人,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數額達500余萬元,抽取佣金50多萬元。

  99%的客戶無法從中獲利

  中天香港集團如何發展自己的客戶?客戶又能從中獲利多少?這一系列疑問在犯罪嫌疑人口中得以回答。

  “業務員給機主撥打電話,是中天黃金期貨的宣傳手段。”熊某供述,代理商通過網絡搜索等方式得到相關人的聯絡電話,之後業務員對電話機主進行反復地宣傳中天黃金公司的黃金交易程序。“對期貨投資感興趣、且有豐厚資金的中老年人,是中天公司發展客戶的目標人群”。

  “其實,99%的客戶都無法從中獲利。”民警朱金説,中天黃金公司的交易軟體是自主研發,黃金價格也由公司操控,意味著客戶無論是買漲還是買跌最終都虧損。並且,軟體上發生的交易是內盤交易,實際上沒有真實資本市場合約的交割,與資本市場毫無關係,交易的資金沒有流到資本市場上,而是被中天黃金公司挪作他用。

  利用網絡故障致不能成交

  “經過大量分析,我們發現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案件。”南昌市經偵大隊民警陳哲説,首先,中天黃金是香港的公司,在國內開展的黃金業務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其次,該公司是以保證金放大100倍的高倍率進行交易,是變相黃金期貨;再次,公司及其代理讓客戶將保證金打入事先開設的個人賬戶內,是地下資金走賬,該黃金期貨交易的實質是“地下炒金”,為典型的非法期貨交易。

  南昌市公安局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在中國大陸境內僅上海黃金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是合法黃金期貨交易所,國內並沒有開放包括“倫敦金”在內的境外黃金和外匯市場。即使有資金真的用來炒“倫敦金”,有的機構也會利用網絡故障,讓客戶在賺錢或大跌時不能成交,讓客戶虧損。本報記者郭宏鵬黃輝本報實習生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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