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偽造存款方印章勾結銀行職員騙8040萬 曝銀行漏洞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4日 08: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這些大案絕非孤立事件,而是一些商業銀行疏于內控使風險長時間積累後的集中反映。對風險不重視、不敏感、不作為,內控管理不嚴,制度執行不力,激勵約束機制與業務快速發展中的風險管理要求嚴重脫節,是真正的重要內因。 

  □非常案件

  本報記者徐偉

  本報通訊員梁婷

  以高利息誘使他人到指定銀行存款,再偽造存款方印章,勾結銀行工作人員使用偽造轉賬支票把存款“挪用”出來。以此偷梁換柱之伎倆,騙取存款方共計8040萬元。

  今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詐騙案進行宣判。被告人熊世勇犯票據詐騙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被告人曾隋華犯信用卡詐騙罪,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彭永清犯挪用資金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0萬元。被告人彭春、余群紅,因利用其銀行櫃員的職務便利,違規轉出儲戶存款,為他人牟取非法利益並收受財物,均犯挪用資金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分別獲有期徒刑7年、14年。其餘6名被告人被判2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熊世勇、彭永清一案,反映的只是金融制度漏洞和銀行違規操作的冰山一角。此類案件發生的原因與銀行惡性競爭、以票據抵押等手段吸收存款有主要關聯。因為這種吸收存款的手段必須由客戶包括企業財務會計人員配合,銀行內部人員不可能完成整個操作,這就給偽造金融票證騙取資金者以可乘之機。

  高息引誘偷梁換柱

  2010年年初,熊世勇找到彭永清,稱自己經營的重慶火鳳凰投資有限公司近期缺錢,又有其他工程項目也需要投錢,讓彭永清幫忙融資,並承諾月息3分。彭永清遂通過旁人找到重慶某蔬菜公司的經理夏某,提出只要承諾把錢存入銀行一年內不支取、不查詢,即可得到高息。

  據蔬菜公司總經理夏某回憶,2010年4月,一名叫白峰的人説可幫其公司介紹一家銀行,把公司的錢存入這家銀行,只要保證一年內不取錢,就可以得到20%的利息。在通過公司黨政工會議後,夏某讓財務人員存了1000萬元到南岸區彈子石的重慶某銀行。夏某認為,不管銀行怎麼使用這筆錢,只要是在銀行開的戶,對賬單是銀行的,最終能拿到本金和利息就行了。

  不僅蔬菜公司一家,同年5月至7月,張某、許某等7人在彭永清等人的高息引誘下,紛紛存入共計6540萬元到指定銀行。

  沉侵在“高息回報”之中的夏某沒有想到,就在他同意存1000萬元進指定銀行的同時,彭永清、彭文鋼與時為重慶某銀行對公賬戶櫃員彭春3人,卻在商定如何將錢從蔬菜公司的賬戶中轉出。彭永清承諾,轉賬成功後會給彭春、彭文鋼好處費。

  據彭春供述,2010年4月初,蔬菜公司派財務人員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和預留印鑒片手續時,彭春趁其不備,將事先準備好的蔬菜公司假章蓋在銀行印鑒片上並交給蔬菜公司財務人員。為防止造假行為被銀行及蔬菜公司發現,彭春又提出將蔬菜公司填寫的資料進行修改。之後,彭春拿出銀行的空白資料交由彭文鋼填寫,由彭春在兩份協議上蓋了蔬菜公司的假章。

  為了防止不被蔬菜公司察覺到錢已被轉走,彭永清與彭春、彭文鋼商量做過兩次假的對賬單給蔬菜公司,而真實對賬單則寄送到了火鳳凰公司所在地。於是,蔬菜公司賬上的1000萬元全部被彭春等人轉出使用。事後,彭春從熊世勇、羅中澤等人處獲好處費30萬元。

  卡折合一隨意取款

  2010年8月10日,重慶某銀行發現營業部綜合櫃員余群紅在8月9日採取卡折合一的開戶方式,截留客戶文某等人的儲蓄卡,隨後對余群紅所轄業務全面核查,查出自同年5月21日至8月9日余群紅共違規辦理開戶業務11個,初步查實涉及金額6590萬元。

  余群紅交代,在2010年8月前,重慶某銀行可以辦理活期存摺加卡的賬戶,於是余群紅就按與刁麗等人之前商量的辦法,截留用戶的儲蓄卡。

  余群紅和刁麗之前並不相識,介紹兩人聯絡的正是彭永清。據彭永清供述,其做了很多資金仲介業務,手法多是用支付高額利息引來出資人,同時買通銀行工作人員,指定出資人到該銀行工作人員處開戶,由銀行工作人員把銀行卡截留下來,然後再把出資人銀行卡上的資金劃到用款人賬戶使用。

  記者了解到,按照重慶某銀行規定,櫃員不能幫客戶在取款憑證上簽字,對大額存取款在5萬元以上的應憑客戶本人的卡和折及身份證、密碼到銀行辦理;如果委託他人辦理,還需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而身為銀行櫃員的余群紅,卻在明知違規的情況下,夥同刁麗等人用偽造的存款人身份證將款項轉出,並且在刁麗等人以代理人身份前來轉賬時,也未要求對方提供身份證。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余群紅、刁麗在彭永清的授意、安排下,在私自違規為儲戶辦理“一卡一折”並截留銀行卡、身份證複印件後,通過轉賬、取現、由他人轉賬和提供信用卡及密碼的方式,將張某、許某等7名存款人在重慶某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摺賬戶共計6540萬元全部轉出。事後,彭永清獲好處費86萬元;刁麗獲好處費116萬元;余群紅獲好處費124萬元,其餘參與者分獲10萬至176萬元不等的好處費。

  本報重慶3月16日電  

  ■案意點擊

  案件中被告人的作案方式如出一轍。其主要操作模式是以高息為誘餌,引誘大客戶到銀行開戶存入大額資金,然後利用銀行和存款企業管理漏洞,通過偽造客戶印章資料、金融票證等手段,騙取銀行資金。這些大案絕非孤立事件,而是一些商業銀行疏于內控使風險長時間積累後的集中反映。對風險不重視、不敏感、不作為,內控管理不嚴,制度執行不力,激勵約束機制與業務快速發展中的風險管理要求嚴重脫節,是真正的重要內因。這類案件所暴露出來的我國銀行業在內控管理上的漏洞,給銀行業操作風險防範再敲警鐘。

熱詞:

  • 銀行工作人員
  • 蔬菜
  • 銀行資金
  • 偽造
  • 被告人
  • 銀行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