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2011十大案件民事案件佔一半 “慈母溺子”案入選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31日 07: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韓群鳳在庭審中。(資料圖片)

  ■十宗案件中民事案件佔一半

  ■鳳崗一宗酒店“活查封”的執行案件也罕有地出現在十大案件中

  在昨日的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佈會上,東莞市中院對外公佈了本年度的十大案件。在十大案件中,民事案件佔到了一半,有五宗;刑事案件兩宗,其中包括轟動全國的“慈母溺子”案,另外還有兩宗行政訴訟案件,並罕見地出現了一宗執行案件。其中至少有7個案件都被本報及其他媒體報道過,包括備受關注的“慈母溺子”案、殘疾人朱明建訴公交公司案,以及尹某訴東莞市綜合執法局等案件。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十大案件的選擇標注主要是案件重大程度、市民和媒體關注度,以及其社會警示教育作用等。

  文/記者鐘達文 通訊員王創輝

  案件1

  小區業主告執法局不作為

  尹某是虎門某小區的住戶,他認為綜合執法局虎門分局對自己小區的佔道經營、無證照經營等情形未完全整頓、清理,執法部門存在行政不作為。於是,尹某將執法分局告上法庭。經過一審和二審,中院最終認為,該小區路邊擺賣是歷史遺留問題,涉及民生,對其清理和整頓需要過程,不能一蹴而就,而執法部門已經一直在履行自己的職責,遂判決尹某敗訴。

  入選理由

  本案主審法官在確認被告已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考慮到生存問題顯然更重於對居住環境的追求,並認定任何執法行為不但應確保依法,而且應確保合理有度,逐步化解矛盾和糾紛。

  因此,法院支持某局在處理案涉小區矛盾過程中的執法行為,體現了現代法治所倡導的依法兼顧合理的真意。

  案件2

  競拍下的房屋竟成了別人的

  陳某釗發現,其競拍成功的寮步某房屋卻由他人取得房屋所有權,遂訴至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東莞市某服務公司、廣東鴻某拍賣行有限公司連帶返還拍賣款及拍賣手續費共計1969500元及其利息。

  二審法院判決,服務公司應向陳某釗返還拍賣款1950000元及利息,而鴻某拍賣行則應于判決生效後五日內向陳某釗返還拍賣佣金19500元。  

  入選理由

  這是一宗因拍賣標的權屬不明判令拍賣行為無效的案件,屬新型案件。聯營協議所建房屋已由其他人取得産權,聯營方又將聯營協議的投資權益委託拍賣,最終引致雙方對拍賣合同效力産生爭議。本案對規範拍賣市場,保護競買人合法權益有重要意義。

  案件3

  韓群鳳溺死腦癱孿生子

  被告人韓群鳳于1998年生下一對孿生兒子,但兩個兒子均為腦性癱瘓,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韓群鳳得知該情況後,沒有放棄對兩個兒子的治療,並四處求醫。直至去年11月,韓群鳳因經濟困難,又見兩個兒子的病情沒有好轉,韓群鳳為了不再拖累自己的丈夫及家人,便寫下遺書,讓兩個兒子服下安眠藥。待兩個兒子熟睡後,韓群鳳將兩個兒子的頭朝下按在浴缸裏,致其溺水死亡,最後自己也服下農藥自殺。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的犯罪動機並不是單純為了其本人擺脫負擔,其在對兩個腦癱兒盡力照顧十三年後,卻未看到好轉的希望,源於多年艱辛積累的精神壓力和對未來生活的絕望,為了讓家人和孩子都得到解脫。因此其犯罪動機有值得寬宥之處,且案發時控制能力明顯削弱,屬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再加上悔罪態度較好,韓群鳳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入選理由

  法院認為,本案是新聞媒介和社會大眾高度關注的敏感案件。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進行了微博直播,無論是本案的審理過程還是裁判結果,都為社會各界所普遍認可。同時,本案的審理和報道喚起更多人用正確的方式去關心和幫助這些特殊的家庭,也加快了我國社會救濟制度的改革步伐。

  案件4

  殘疾人告公交公司 索免費乘車權

  原告朱明建患有言語肢體二級殘疾,他在東莞搭乘公交時,向司機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要求得到免費乘坐公共汽車。司機卻以原告係非東莞戶籍為由拒絕。最終,原告花費3元購買了公共汽車車票。

  朱明建訴稱,公交公司以其為非東莞戶籍為由拒絕原告免費乘車的做法是違法的,是對非東莞戶籍殘疾人的一種“歧視”,嚴重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嚴和平等權,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書面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原告自願撤訴。

  入選理由

  在本案中,原告在提起訴訟的同時亦向東莞市政府、市交通局等提交司法建議,要求落實非戶籍殘疾人享受同等優惠權利的政策。這一案件體現了普通民眾特別是特殊群體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在提高,個案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社會的進步。

  案件5

  車主不服繳納罰款後又被加處罰款

  陳某華被道路監控拍攝到交通違法,交警部門對其處以200元的罰款。陳某華不服,于2010年11月申請行政復議。其後,陳某華繳納了罰款。但交警部門認為陳某華未及時繳罰款,於是還通過銀行自助終端扣除了加處罰款。原告對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決認為,陳某華在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期間繳納了罰款,不應當再計算加處罰款,交警收取加處罰款的行為應當撤銷。  

  入選理由

  案件主審法官釋明了行政法規中的兩條疑似矛盾的法條,可以作為這類型案件中的典型,確定未來此類案件的審判標準。

  案件6

  遊客旅行受傷告旅行社

  謝某芳在參加被告旅行社組織的漂流活動時頭部、腿部多處受傷,為此共花費醫療費1920.8元。謝某芳隨後將旅行社告上法庭,索要醫療費、誤工費等。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決謝某芳和旅行社的責任為“七三開”。

  入選理由

  本案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時近春節,是旅行出遊的旺季。法院希望通過此案提醒旅行社等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主體要切實盡到義務,也提醒消費者要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及法律意識。

  案件7

  網購被騙 報案及時追回錢款

  東莞市某公司為其老闆在網上購買機票,卻因此被騙取銀行賬號信息,最終被取走40多萬元。公安機關調查發現被騙款項已被分解轉入另外9人的賬戶。雖然這9人都是被冒名開戶的,但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仍判決,9被告協助原告取回案涉賬戶內被騙款項及利息。

  入選理由

  本案涉及到的被告分佈在四省八縣市。原告向公安機關報案後,公安機關迅速凍結了大部分賬戶。原告以不當得利為由將十名被告起訴至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承辦法官在充分調查取證的前提下,高效地作出判決,為當事人追回九成款項,起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案件8

  房産仲介霸王

  條款被判無效

  仲介經紀人與祝某簽訂了一份《看樓書》,該看樓書約定祝某不能再通過其他經紀人與該物業之業主聯絡。但祝某其後還是通過另一家仲介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房産仲介公司以祝某未支付佣金為由向法院起訴。

  法院認為:原告並非獨家代理涉案房産,祝某通過不同的仲介公司促成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是合法的。  

  入選理由

  本案是典型的房地産仲介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件,法官從法律角度分析了房産交易中關於禁止“跳單”的約定,判決既保障了房産購買者作為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也促進了房産仲介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案件9

  “活查封”

  使酒店起死回生

  案件有八名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鳳崗某酒店成立之初便出現了資金鏈斷層,應向申請執行人支付欠款570多萬元。不過,出於保護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考慮,執行法官並未立即評估拍賣房産,而是酒店內部設備進行“活查封”,允許酒店繼續經營,讓被執行人獲得時間來扭虧轉盈。這種方式使酒店可以維持自己的資金鏈。  

  入選理由

  本系列案執行局在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又確保了被執行的酒店得以繼續生存經營,最大限度地保障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實現了雙贏。

  案件10

  零口供

  仍定搶劫罪  

  本案被告人郭某拒絕承認自己曾經犯下搶劫罪,但法官通過諸多間接證據相互印證、得出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的定罪結論。判決後,被告人服判未上訴。  

  入選理由

  法院方面表示,當前刑事犯罪活動的智慧化傾向日益明顯,一些犯罪分子歸案後拒不承認犯罪事實或做虛假供述,偵查機關很難取得直接證據。而本案正是一宗主要利用間接證據、運用刑事推定定罪的典型案例。運用間接證據證明案件事實,對“零口供”案件的司法審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熱詞:

  • 入選理由
  • 排除合理懷疑
  • 案件事實
  • 房屋買賣合同
  • 活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