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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大盜"作案286起獲刑20年 兒時夢想當警察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12日 16: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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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大盜”袁寶洪 程寧攝

    “這是北京歷史上最長的判決書了。”指著桌子上放著的厚厚一摞文書,市一中院法官苦笑著説,這份判決書約20萬字,要是全部念完,估計得兩天。這份判決書共345頁,其內容是京城大盜袁寶洪盜竊一案。

    此前,有據可查的國內最長判決書,是湖北省高院于2005年1月對一起往來賬目繁雜的債務糾紛案作出的一審判決,判決書長達163頁,字數近10萬字。而國外最長的判決書,則是俄羅斯法院對尤科斯石油公司前總裁霍多爾科夫斯基的判決,該份判決書不是以頁數計,而是以厚度計。用尺子一量,該份判決書足足有25厘米厚。

    據主審法官介紹,寫袁寶洪一案的300多頁判決書,感覺並沒費多大事,她把工作量分解開,每天寫一部分,不知不覺中就寫完了。

    審理此案的法官介紹説,袁寶洪一案的判決書之所以這麼長,是因為袁寶洪盜竊次數多,而每一起盜竊事實,在判決書中都要有相關的證據體系來認定。為了節約時間,法官並未宣讀全部判決內容,而只是宣讀了認定的主要事實和定罪量刑部分。宣判完後,書記員拿著厚厚一摞判決書,讓袁寶洪簽字。據了解,由於判決書太長,打印345頁費時太長,法官只打印了一份判決書讓袁寶洪簽字。至於給檢方及其他方面的判決書,則要慢慢複印。

    袁寶洪涉嫌盜竊一案,本報在上週一作了詳細報道。今天上午,此案有了一審結果。市一中院認定袁寶洪盜竊共286起,搶劫3起。該院以盜竊罪判處袁寶洪有期徒刑15年,以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兩罪並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0年。

    法官介紹説,袁寶洪自傳裏供述的盜竊500余起,但檢察機關根據證據,在起訴時只對其中289起盜竊事實提起公訴。最終,法院認定其中286起盜竊事實。而袁寶洪在自傳裏供述盜竊事實的行為,被認定為自首,予以從輕處罰。而他在搶劫案中,也有坦白交代行為,也予以從輕量刑。

    袁寶洪其人其罪 自傳充滿炫耀和回味

    北京市一分檢徐煥檢察官辦理袁寶洪一案,這位經驗豐富的老公訴人,剛看到袁寶洪的“自傳”時,他一度不相信是真的。徐檢察官認為,沒有哪個罪犯願意不顧後果地坦白罪行,除非有立功機會,主動坦承余罪的舉動本來就跟盜竊的僥倖心理相悖。但是,在核實之後,徐檢察官發現,袁寶洪在“自傳”裏所交代的盜竊行為,確實發生過。

    袁寶洪是什麼樣的人?他作案500多起,難道不知道自揭罪行,會被多判幾年?在看了他長達3萬餘字的自傳後,記者覺得,他更多的是在回顧自己這幾十年的經歷,更多的是在炫耀其作案手段,是在回味其揮霍贓款時的奢華生活。從字裏行間,難以找到真正的悔罪內容。

    小時候曾夢想當警察

    為何要不停地偷車?“刺激啊。”袁寶洪如是回答。為了尋求刺激,袁寶洪和同夥專門跑到法院、派出所門口偷車。為了尋求刺激,他在盜竊之餘,還攔路搶劫。袁寶洪和同夥大多在深夜,到居民樓附近搶劫獨自回家的女子。他對記者説,搶劫更能發泄他心頭的憤恨。而他心頭的“憤恨”從何而來?據了解,袁寶洪出生在一個普通工人家庭,他從18歲起一直從事偷盜“事業”,但不為外人所知的是,他從小的夢想居然是當個警察。從警察到大盜的跨越是如此之大,不得不説,這是命運的一種嘲弄。

    據袁寶洪介紹,他小時候學習不好,還喜歡打架胡鬧,最終被勒令退學。18歲時,他有一次犯了錯誤,在被父親打罵後,負氣離家出走。由於出走時身無分文,袁寶洪在北京火車站遊蕩了一圈,並在一家小飯館內偷了一個女顧客的包,但沒跑多遠,便被聞訊趕來的火車站民警逮個正著。袁寶洪偷的包裏有51塊錢,還有20多斤糧票。因為這次盜竊,袁寶洪第一次進了拘留所。在拘留所被提審時,袁寶洪曾哭得像個淚人,哀求民警給自己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不過,他最終被勞動教養兩年。袁寶洪認為這樣的處罰過於嚴厲,他説:“我心裏暗下決心,等出去之後要報復社會。”於是,袁寶洪走上了盜竊、坐牢、再盜竊、再坐牢的循環之路,直到2006年他因涉嫌搶劫女友,而被抓獲。

    三天不偷就手癢

    “這麼多年來,就像吸毒一樣,我偷東西已經上癮了。”用袁寶洪的話來説,三天不偷他就手癢。袁寶洪作案500多起,在長期的盜竊生涯中,他自創出一套盜竊方法。據袁寶洪供述,他和同夥每次作案都要戴上膠皮手套。幾年下來,光是膠皮手套就用光了兩大箱。袁寶洪和同夥的作案速度極快,往往是停車場保安聽到砸車、撬車的動靜,趕過去時卻連人影都看不見了。

    袁寶洪的盜竊生涯在2006年戛然而止。2006年,袁寶洪在網上認識了梁某,梁某是一家市場的經理,經過聊天,兩人成為男女朋友。同年10月,袁寶洪帶梁某和她的家人吃飯,商量結婚置辦房産的事。袁寶洪説:“在梁某家中,我與未來的岳父母吃飯。梁某借著酒勁兒,不停地在其父母面前數落我。這讓我太意外了,在我們商量結婚的飯局上,她居然當著家人的面把我罵得一無是處,我覺得自己無地自容,顏面盡失,於是一聲不吭摔門而出。”

    為了報復女友,袁寶洪事先買了三卷膠帶和一把刀,然後打電話給梁某,以讓梁某送人到海淀溫泉鎮的名義將其騙出。在路上,袁寶洪夥同獄友趙某把梁某的嘴巴粘住,然後拉下車,將梁某反綁在樹上,試圖讓她在山上凍一夜。臨走之前,袁寶洪拿走了梁某的項鏈。幾天后,梁某向警方報案,袁寶洪遂被抓獲。2008年5月,袁寶洪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憑記憶交代案件500起

    在上訴期間,袁寶洪突然開始交代他的許多盜竊事實。在獄友的記錄下,他還在看守所裏口述了3萬字的自傳,詳細追憶了自己前半生的盜竊歲月,更有對其家庭背景和內心世界的剖析。隨後,在指認過程中,袁寶洪完全憑記憶交代了500多起盜竊行為,不僅能清楚地説出偷盜的時間、地點、車型、顏色,有時候甚至能交代出機動車所停靠的車位。在帶領警方前往事發地點指認時,即便是當地已因拆遷改頭換面,袁寶洪稍一思索,便能準確定位。

    徐煥檢察官用“江洋大盜”來形容袁寶洪。而這位“江洋大盜”,在自傳的最後告誡世人:“不要以身試法!”

    對話袁寶洪 沒想到只加刑七年

    記者:你在看守所裏寫了3萬字的自傳,為什麼會有寫自傳的想法?

    袁寶洪:當時在看守所裏,管教民警跟我説,你把你從上學到犯罪的前後經過,都寫一下,對別人也是一種教育,對自己也是一種總結。於是我就寫了。

    記者:但你在自傳裏把500多起盜竊行為都供出來了,有沒有想到過會因此被加刑?

    袁寶洪:我當時沒想那麼多,我當時就想,要發自內心地去寫。如果遮遮掩掩的,寫出來的就不真實。

    記者:因為自傳裏供述盜竊行為,比上次的13年多判了7年,你是怎麼想的?

    袁寶洪:我想到要比今天的判刑重,沒想到只有20年。我覺得不好好交代的話,如果服完搶劫罪被判的13年,以後盜竊的事被發現後,再重新判刑,就判得更重了。

    記者:走到今天,你認為是什麼原因?

    袁寶洪:從小家裏對我管教比較嚴,在花錢方面受的約束比較大,再加上自己好逸惡勞,又結交上了不好的朋友。現在非常後悔。

    記者:偷盜這麼多次,是單純因為缺錢花,還是別的什麼原因?

    袁寶洪:我18歲時只偷了51塊錢,就被勞教兩年,我就覺得不公平,不是懲前毖後,出來後我就想報復社會。後來我就懷著挑釁的心理去派出所門口偷,偷的車賣了有700多萬元,我不缺錢花,繼續偷只是為了刺激和挑釁。

    記者:家裏人知道你一直在偷嗎?

    袁寶洪:我一直瞞著家裏人,説有個修車的工作。家裏人對我也早失望了,不管我。

    記者:這麼多年你有過正式的工作嗎?

    袁寶洪:也去找過工作,但人家一聽有前科,都不要。

    記者:現在總結自己40多年的人生,你是如何認為的?

    袁寶洪:如果從第一次盜竊開始,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就淪落不到今天,這就是我的報復心理造成的。我這些年的真實心理就是幹一天算一天,被抓著就算倒楣,抓不著就賺了。(程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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