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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大盜五年作案500余起 為情綁架而落網(圖)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2日 07: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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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近花甲的檢察官徐煥,還是頭一次遇見袁寶洪這樣“離奇”的盜賊。齊小妹/攝

袁寶洪經常在香河園派出所附近作案,他稱喜歡和警察“鬥智鬥勇”。

  不到五年時間,500多起盜竊案。在指認過程中,袁寶洪完全憑記憶交代了這500多起犯罪,不僅能夠清楚地説出偷盜的時間、地點、車型、顏色,有時候甚至能交代出機動車所停靠的車位——“京城大盜”袁寶洪

  本案導讀

  7月13日,袁寶洪再次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受審他被媒體稱為“京城大盜”,是“近年來檢方公訴的罪行最為嚴重、涉及數額最大的北京盜竊犯罪第一人”。

  2008年5月27日,41歲的袁寶洪因搶劫和盜竊被海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法院當時認定袁寶洪“搶劫3起,盜竊8起”。上訴期間,袁寶洪突然“悔悟”,交代了公安機關沒有掌握的犯罪事實。檢方又花了一年多的時間核實他的供述和指認,一段段只有天知地知他知的案情逐漸浮出水面。

  此前,在獄友的記錄下,袁寶洪已在看守所裏口述了一本3萬字的自傳,詳細追憶了自己前半生的盜竊歲月,更有對其家庭背景和內心世界的剖析。

  成人禮在拘留所裏完成

  26本厚厚的卷宗,不到五年時間,500多起盜竊案。9月8日,公訴人徐煥告訴記者,最初拿到卷宗時,他的第一反應是,袁寶洪有可能在吹牛。

  年近花甲的檢察官徐煥遇到過形形色色的盜賊,熟悉他們攀比、炫耀的心理。但無論如何也沒人敢將自己的盜竊履歷編得這麼離奇:不到五年時間,共砸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盜竊車輛500多起,“沒有哪個罪犯願意不顧後果地坦白罪行,除非有立功機會。主動坦承余罪的舉動本來就跟盜竊的僥倖心理相悖。”

  在指認過程中,袁寶洪完全憑記憶交代了這500多起犯罪,不僅能夠清楚地説出偷盜的時間、地點、車型、顏色,有時候甚至能交代出機動車所停靠的車位。在帶領警方前往事發地點指認時,即便是當地已因拆遷改頭換面,袁寶洪稍加思索,便能準確定位而袁寶洪的這些描述,警方最後又從受害事主的口中得到了印證。

  在核對盜竊案件時,袁寶洪很配合,他不但主動坦白余案,還不忘向檢察官追述自己盜竊生涯的來龍去脈。

  1967年10月出生於北京普通工人家庭的袁寶洪,人生中有21年是在監獄、看守所或勞教農場裏度過的1985年,袁寶洪因盜竊被勞動教養二年;1988年,因犯搶劫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1996年,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2006年12月,袁寶洪再次被刑事拘留,最終因搶劫、盜竊兩項罪名被判處十三年有期徒刑。

  徐煥認為強烈的自尊心、叛逆、自暴自棄的性格最終導致袁寶洪走上盜竊不歸路。徐煥稱,儘管袁寶洪敘述自己盜竊得手後享受暫時的滿足,但這些滿足無法彌補親友的離去,父母的遺憾和青春的消逝帶給他的痛苦,“他在自傳中稱自己盜竊作案是為了尋求刺激,實際上那是一種自我麻醉和懲罰,在袁寶洪內心深處其實有一句潛臺詞,那就是我今天怎麼走到了這一步了?”

  1985年,袁寶洪18歲,因為犯錯誤被父親打罵,他負氣離家出走。由於沒來得及拿家裏的錢,身無分文的袁寶洪在北京火車站遊蕩了一圈,偷了一名女士的拎包,可沒跑多遠便被聞訊趕來的火車站民警逮個正著。

  這個拎包裏總共有51塊錢外加20多斤糧票,因為這次盜竊,袁寶洪第一次進了拘留所。在朝陽區拘留所被提審時,袁寶洪曾哭得像個淚人,哀求民警給自己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26年後的今天,袁寶洪追憶這個“第一次”時,認為被拘留是生命中躲不掉的劫數,“18歲是一個人成年之旅的開始,可萬萬沒有想到我的成人禮卻在拘留所裏完成。”

  積極表現只為提前出去

  1987年,20歲的袁寶洪被解除勞教,回家後認識了鄰居李忠一個問題青年。兩個不務正業的青年把盜竊作為不勞而獲的手段。

  袁寶洪回憶,1987年10月的一天,袁寶洪和李忠在外閒逛,在西城區鼓樓大街的一片平房區內看到一沒鎖門的門臉房裏沒人,二人互相遞了個眼色,然後閃進屋內翻箱倒櫃,盜走兩部照相機和200元錢,將相機低價變賣後兩人共得了550元錢。接著二人抽煙、喝酒、下館子、跳迪斯科,盡情揮霍。

  1988年春節過後,袁寶洪和李忠在一次盜竊時被人認出。兩人撒腿跑遠,猶如驚弓之鳥,一直不敢回到住處,商議逃離北京去河南洛陽。

  在信陽火車站兩人以租車為由將一名三輪車司機騙到偏僻角落,實施了搶劫。正當兩人在駐馬店準備找旅館歇息時,被早已潛伏在附近的便衣警察逮個正著。

  兩天后,北京警方將袁寶洪和李忠押解回北京海淀區看守所。那一年是1988年,距離上次被放出不到一年。袁寶洪因搶劫、盜竊,兩罪並罰被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隨後,袁寶洪被送到北京清河農場勞動改造。

  因為在清河農場表現積極,袁寶洪獲得減刑9個月,于1993年刑滿釋放。回家後,他跟一個叫田曉芝(化名)的女人結了婚,生了一個兒子。可婚後不到一年,田曉芝就發現袁寶洪經常偷偷摸摸地出去,盜竊惡習不改。怨恨和隔閡使他們的婚姻走到了盡頭。

  1995年,袁寶洪再次因盜竊被逮捕入獄,被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這八年的時間內,袁寶洪先後被送往河北省太行監獄和監獄機械廠勞改。

  勞改期間,袁寶洪的表現依舊匪夷所思地積極。從服刑的1995年到2001年,袁寶洪共獲十次表揚,三次被評為勞改積極分子,兩次獲單項記功,最終被減刑一年零六個月。2002年11月袁寶洪刑滿被釋放回家。

  袁寶洪在其自傳中寫道:“其實,我對我所獲得的表揚和加分根本不屑一顧,因為我從沒有以一個犯人的心態去勞動,更談不上什麼改造,我覺得最初司法對我的不公導致我的今天,我之所以積極表現是為了提前出去,就是想讓我的母親少點擔心。”

  1996年,袁寶洪被送往河北太行監獄服刑後,逐漸與家人失去了聯絡。以前母親都定時到監獄探望自己,這次連母親也沒有來過。袁寶洪突然覺得自己一無所有。

  其實他不知道,母親此時已因為患乳腺癌離開了人世。

  出獄的那天,天空很陰沉。據袁寶洪在自傳中記敘:“出了監獄的大門,只聽到身後鐵門緩緩地、沉悶地關上。再也沒有年輕時出獄的那種躁動不安甚至欣喜若狂,此時,多了成熟的冷靜、從容。”

  可是真的踏出監獄大門時,袁寶洪卻不知所措了。他向父親提出要學駕照,希望父親出錢買個麵包車,但被當場拒絕。父親説,“我得再觀察你兩年,如果這兩年你真的改好了,踏實了,我就給你買。”

  幾天后,袁寶洪在北京市太陽宮批發市場遛彎時,偶遇一個騎自行車東張西望的小夥子。直覺告訴他,此人是小偷。

  果然,這個小夥子在袁的視野內偷了一名中年男子的錢包。袁寶洪尾隨小夥子到一片拆遷的民房區,正當小夥子數錢時,袁現了身。隨後,兩人在推杯換盞中結為盜竊夥伴。這名小夥子叫陸賓,他還引薦了一名外號“大個兒”的男子和一個叫翁健銘的人。

  盜竊“四人幫”聯手作案

  袁寶洪交代,從2002年以後,上述四個人開始聯手,他們作案手段不一,有撬車後備廂的,有砸車玻璃的,甚至盜竊機動車的。從2002年11月開始至歸案,共盜竊金額超千萬元。

  四人甚至為犯罪行為研究了“戰略方針”:放眼全北京,先從外圍入手,以農村包圍城市,同時地區間穿插作案,靈活多變。

  袁寶洪起初喜歡到陌生的環境“幹幾票”,然後將獲得贓物銷往陌生的地方。袁寶洪四人團夥最初選擇在密雲縣作案。

  之所以選擇密雲縣,袁寶洪團夥認為密雲是遠郊區縣,經濟不夠發達,人們的防範意識也不如城裏人強。他們在密雲縣盜竊作案20多起,盜得機動車約6輛。另有30多起是以撬汽車後備廂,砸汽車玻璃和偷摩托車為主。

  2005年1月,袁寶洪團夥在北京國展家樂福超市附近竊得寶馬745型轎車一輛,當晚10點就開到河北滄州市以13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一個綽號叫“大龍”的人。從滄州返回北京後,袁寶洪團夥又在平谷縣連續作案40多起,而且鮮有失手。

  勝利膨脹了這個團夥自鳴得意的心理,此時,一般的小偷小摸在他們看來已經沒有多大技術含量,缺乏成就感。

  袁自稱喜歡和警察“鬥智鬥勇”。2004年10月,袁寶洪團夥剛盜竊一輛三菱帕傑羅汽車,便被“110”巡邏車盯上了,“沉著、冷靜讓我化險為夷。”袁寶洪説,這次“勝利”讓他更加有恃無恐,接著一鼓作氣,他在平谷縣先後盜竊了汽車十余輛,包括桑塔納、三菱帕傑羅、麵包車等。

  2005年7月是袁寶洪“盜竊生涯“的巔峰期。瘋狂、膽大妄為、玩刺激還有點報復的念頭,是這段時期的心理寫照。在光天化日之下,袁寶洪把作案地點選擇在檢察院、公安局、派出所、法院附近。

  在袁寶洪看來,常人越是認為安全的地方他就越容易得手。在2005年7月和8月間,袁寶洪團夥在豐台區檢察院附近及香河園派出所斜對面盜竊長城越野汽車和桑塔納轎車各一輛。

  在自傳中,袁寶洪寫道,“一想到即將在派出所門前挑釁警方便心動不已。有一次在香河園派出所附近,我們僅用了3分鐘便將一輛汽車盜走。”

  每次“勝利”之後,袁寶洪團夥總要像英雄般慶祝一番。一盆小龍蝦,幾瓶啤酒,多少個夜裏,袁寶洪團夥成員為一次又一次的僥倖而乾杯。

  袁寶洪回憶,短短4年時間,僅在香河園派出所附近作案百餘起,其中一次連續7天在西壩河南裏、中裏作案10余起,偷得廣州本田、富康、桑塔納等轎車。2006年2月,又在豐台區法院門口停車場盜竊廣州本田雅閣轎車一輛,連夜開到河北滄州以6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大龍”。

  袁寶洪把這次盜竊稱做是“為2007年春節備年貨”。

  為情綁架而落網

  袁寶洪最後這次被捕發生在2006年11月,原因不是盜竊,而是綁架。此事跟一個叫梁莉莉(化名)的女人有關。

  袁寶洪是通過網絡聊天結識梁莉莉的。梁莉莉與袁寶洪年紀相倣,在北京岳各莊批發市場當經理。

  在網絡世界中,兩人談得很投機,後來私下見過一次面,彼此感覺都還不錯,沒多久同居在一起。

  起初,梁莉莉曾多次追問袁寶洪的工作,但袁寶洪總以各種理由搪塞,後來梁莉莉乾脆不再過問。

  可以肯定的是,袁寶洪開始並沒有荒廢其大範圍、跨地區、高頻率、涉案金額巨大的犯罪活動。而後者居然對袁寶洪陽光背後的身份一無所知。

  雖然嘗到愛情甜蜜的袁寶洪,也想過為了梁莉莉金盆洗手。但2006年10月的一次爭執讓袁寶洪大為憤懣,強烈的自尊心促使他走上一條“不理智的道路”,也讓他徹底跟以前的盜竊日子説“再見”。

  他在自傳中寫道,“2006年10月的一天,在梁莉莉的家中,我與未來的岳父母吃飯。梁莉莉借著酒勁兒,不停地在其父母面前數落我。這讓我太意外了,在我們商量結婚的飯局上,她居然當著家人的面把我罵得一無是處,我覺得自己無地自容,顏面盡失,於是一聲不吭摔門而出。”

  2006年11月29日,袁寶洪為了報復梁莉莉,決定“教訓”一下她。他事先買了三卷膠帶和一把刀,然後以讓梁莉莉送人到海淀溫泉鎮的名義將梁莉莉騙出。在路上,袁寶洪夥同獄友趙妹虎把梁莉莉的嘴巴粘住,然後拉下車,將梁莉莉反綁在樹上,試圖讓她在山上挨凍一夜。

  臨走時袁寶洪拽下了梁莉莉的項鏈。但沒過幾天,梁莉莉報了案。2006年12月,袁寶洪被刑事拘留。

  今年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袁寶洪系列盜竊案。

  

責任編輯:劉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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