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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民警“賣”戶口獲刑 涉案20.1萬上繳國庫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7日 05: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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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26日,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稱,因違規為201人辦理戶口並收受賄賂,鄭州市公安局戶籍內勤、民警弓麗麗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並處沒收財産2萬元,涉案贓款20.1萬元全部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髮現,弓麗麗在擔任鄭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蜜蜂張派出所及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派出所蜜蜂張戶籍服務站戶籍內勤期間,抵擋不住戶口“掮客”蘆某某和蘆某的多次“進攻”,最終同意幫助二人將不具備戶籍遷移條件的201人的戶口,從鄭州郊縣戶籍地遷入至蜜蜂張派出所及蜜蜂張戶籍服務站轄區,並按每人1000元的價格共收取“掮客”好處費20.1萬元。

  今年3月,鄭州市紀委查辦經濟適用房領域腐敗問題時,發現了專門辦戶口的蘆某某,經蘆某某交代,弓麗麗違規辦理戶口的事情浮出水面。2011年4月4日,年僅29歲的弓麗麗因涉嫌受賄被鄭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一分局刑事拘留,4月15日被逮捕。

  案發後,弓麗麗的家屬將涉案贓款20.1萬元上繳。同時,弓麗麗在案件審理期間,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的立功情節,故法院認定弓麗麗犯“受賄罪”,減輕處罰,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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