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藥家鑫案怎麼判?法院向旁聽者徵“民意”引爭議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5日 12: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華西都市報記者針對此焦點專訪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處處長孫劍博

  ●爭議焦點

  法院該不該現場向旁聽者徵求量刑意見?

  ●法院回應

  法院會參考民意,同時要嚴格按法律規定判決

  西安法院開審大學生藥家鑫撞人殺人案時現場向旁聽者徵量刑意見?

  昨日,這一消息引發網民關注,並引發爭議。

  有人認為這是法院釋放的一種“信號”。

  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就此專程採訪了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處處長孫劍博,孫處長證實,“徵詢旁聽群眾意見”確有其事,是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08年作出的規定,並非只針對藥案才徵詢意見。

  至於民意會在判決中起到多大的作用,孫處長説:“法院會參考民意,同時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判決。”

  李寰

  怎樣量刑

  法院現場發問卷徵意見

  2011年3月23日,藥家鑫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這起本來就備受社會關注的大學生撞人殺人案,因為一份“民意調查表”將西安市法院推到了風口浪尖。

  問題焦點在於,法院給旁聽人群發放調查問卷,西安市中級法院並非首創,但選擇了這樣一個敏感的案件,又是就判死緩還是死刑立即執行來調查,想不引起爭議都難。

  藥家鑫案開庭當天,庭審現場有500名旁聽群眾,每人都收到一份“旁聽人員旁聽案件反饋意見表”,問卷上除了庭審的合議庭成員名單,還有兩個問題:您認為對藥家鑫應處以何種刑罰?您對旁聽案件庭審情況的具體做法和建議?

  包括西安音樂學院等多家高校的學生,以及與受害人同村的村民參與了填寫問卷調查。

  爭議焦點

  參考民意有法律依據嗎

  受害人張妙家的代理人張顯表示,堅決反對在此案中“問卷調查作為量刑參考”。

  張顯認為,民意調查必須具備一定的代表性和廣泛性,而且還需要對參加人員有必要的法律程序,人員組成上也要有合理的結構(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等社會各界所佔的人員比例),而法院對此案的做法是十分草率和不負責任的!

  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常務副主任趙三平律師分析説,刑法的一個重要原則是“罪刑相適應”。在現行刑事法律對於定罪量刑的規定中,沒有可以參考“民意”來定罪的規定。

  因此,西安中院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能夠把調查結果作為量刑參考的依據。

  而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以民意調查的結果影響判決,最起碼很不嚴肅。

  華西對話

  不只針對藥家鑫案

  關注度高的案件都要徵求意見

  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就此事找到了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處處長孫劍博,並進行了對話。

  華西都市報:當時現場發放問卷調查出於怎樣的考慮?

  孫劍博:“‘問卷調查’並非是因為藥家鑫案而專門設立的,從2008年開始,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就作出規定,要求各級法院對社會關注程度高的,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案件進行民意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