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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越涉嫌鉅額詐騙案開庭重審 作揖致謝前妻安雯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3日 09: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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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越被帶到法庭上受審

    安雯早早來到二中院等待安檢

       昨日上午,備受關注的音樂人蘇越涉嫌鉅額合同詐騙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重審開庭。

  此前蘇越曾被二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後被市高院裁定發回重審。蘇越的辯護律師對其作了罪輕辯護。

  蘇越的前妻安雯來到法庭,給蘇越“助陣”。

  法庭外面前妻安雯 攜帶3本書準備送蘇越

  9時40分許,蘇越的前妻安雯(87版《紅樓夢》中“晴雯”的扮演者)經過一中院安檢進入法庭。

  與一個多月前蘇越案二審宣判當天相比,安雯沒有再次大哭,只是坐在旁聽席上不住地嘆氣,臉色十分憔悴,顯得心事重重,面對記者的採訪也無心回答。

  記者看到安雯今天攜帶了3本新書來到法庭。

  安雯表示,蘇越在看守所中還在搞音樂創作,這些書準備送給他,其中包括一本宋詞。

  辯護律師 稱蘇越如果騙錢早跑了

  在此案開庭前,蘇越的兩位辯護律師剛來到法院門口就被媒體“圍堵”。

  “我們將為他作罪輕辯護。”辯護律師之一的陳旭向記者表示,他經過仔細閱卷和調查後,發現被騙單位的實際損失數額並沒有那麼大,與檢方指控的數額有“上千萬元的出入”。他將在法庭上出示相關證據證明這一點。

  “綜合案件情況來看,蘇越根本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陳旭律師表示,蘇越借來錢只是用於公司的投資和經營,並沒有像普遍詐騙案件那樣將資金揮霍掉,而且蘇越還將自己的個人資産投入到公司經營中。

  “蘇越持有外國綠卡,如果他是騙錢,拿著錢早跑掉了。”陳旭説道。

  “根據我們的了解,蘇越公司所擁有的資産可能上億。”陳旭律師還表示,蘇越只是因為經營不善,導致這些錢最後一時還不上,但蘇越是有償還能力的,如果再多給他一些時間,這些錢是完全有可能還清的。

  一名被騙者 希望法院判他輕一點

  據陳旭律師透露,蘇越案被騙事主之一的于某曾在去年6月就向法官表示,“他這個人小聰明,大愚昧,希望法院能判他輕一點”。

  于某稱,一方面他覺得蘇越在這件事上做得比較糊塗,另一方面又認為蘇越確實有音樂天賦和相應能力,如果能讓蘇越早點出來(指出獄),他還有希望能拿到錢。

  陳旭律師認為,對蘇越從輕判罰不僅是其本人的意願,也是被騙事主的意願,這有利於歸還被騙方的損失。

  陳旭律師表示,蘇越還具有自首的情節,原本偵查機關只掌握一起涉案事實,但蘇越到案後積極配合偵查,還主動交代了另兩起涉案事實,因此希望法院能予以認定。

  庭審現場安雯揮拳打氣兒蘇越作揖致謝

  上午10點30分,蘇越被法警帶上法庭。蘇越一走進法庭,剛剛還在大聲嘆氣的安雯立即從座位上起身跟蘇越打招呼,並攥緊左拳,接連用力地揮動好幾次。

  看到安雯為自己打氣兒,蘇越臉上露出笑容,彎腰合手向安雯致謝。

  蘇越穿著一件灰色上衣,在法庭上陳述案情時顯得很平靜。

  “大部分指控事實我認可,我借錢的數額沒問題,但還款的數額我覺得有出入。”針對檢方的指控,蘇越提出了部分異議。

  蘇越辯稱 借錢只是為了“過渡一下”

  蘇越説,他從1993年開始涉足影視製作,2006年時公司的發展還很順利,正在做上市準備,這一年還投資了上億元,但卻遭遇“滑鐵盧”——電視臺大量退片。

  雖然經過他做大量工作,最後沒有退片,但資金卻遲遲無法回籠,佔用了公司大約9000萬的流動資金。

  “我借這麼多錢,當時只是想過渡一下。”蘇越説,他當時向公司股東隱瞞了短期借款行為,以為很快就能度過資金危機。

  蘇越帶著反思的語氣説:“奧運巡演活動其實並不存在資格問題,我早在2005年就開始做了。後來借款時,錯就錯在提供的文件及公章是虛假的。”

  “我一直在做還款的準備。”蘇越説,如果他早點被釋放,損失肯定不會有這麼大。

  截至發稿時,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一審判決法院認定 涉案5746萬餘元

  根據二中院2011年11月所作的判決,蘇越被認定涉案的合同詐騙數額為5746萬餘元。

  經二中院查明,蘇越虛構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奧運會巡迴演出活動的資格,利用偽造的太湖傳媒公司與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宣傳部等多家單位簽訂的多份虛假《演出合同書》、《合同書》,以投資迎奧運巡演活動可以獲取利潤回報為由,與其他公司簽訂《投資合作協議書》等騙錢。

  被判無期徒刑後提出上訴

  二中院認為,蘇越作為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解決其所經營單位的資金問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其單位具有承接迎奧運巡演資格或以為單位增資的事實,以單位名義,採取與他人簽訂協議的手段,騙取他人錢款,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

  對於蘇越所提其沒有想非法佔有,只是想讓企業渡過難關的辯解,二中院認為,蘇越明知其單位已無法正常經營並欠下鉅額債務,其單位及個人已無實際歸還能力,仍虛構事實並以此為基礎與他人簽訂合同,詐騙他人鉅額錢款,並將所騙錢款主要用於歸還公司債務及公司經營,造成被害單位、被害人鉅額經濟損失。

  雖然蘇越騙取他人錢款的動機是為單位解決資金問題,但對於與被害單位、被害人簽訂的合同,蘇越及其單位不可能履行,實際也未履行。從其行為及結果看,應認定蘇越及其單位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其行為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據此,二中院以合同詐騙罪判決蘇越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後蘇越提出上訴。

  2012年5月31日,北京市高院作出二審裁定,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決定撤銷一審判決,並將該案發回二中院重審。

  人物鏈結

  蘇越

  1955年生於北京,是國內資深的作曲家、音樂製作人。

  他出事前是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理事、中國音樂家協會流行音樂學會副主席。

  《黃土高坡》、《熱血頌》、《月滿西樓》以及《血染的風采》等都是蘇越的作品。他還為電視劇《永不放棄》、《結婚十年》、《大漢天子》等的主題歌作曲。

  蘇越同時為中國歌壇培養了包括黃格選(微博)、朱樺、戴嬈、李慧珍、白雪等在內的大批歌手,有“樂壇伯樂”之稱。

  安雯

  原名張靜林,是蘇越的前妻,87版《紅樓夢》中晴雯的飾演者。

  安雯從演員到歌手,再到徹底轉入幕後,最後以編劇現身。

  2011年11月,蘇越被北京市二中院認定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安雯在微博上坦言:寧願與他一起死去。

  2011年12月,為了給蘇越籌錢還債,安雯宣佈正式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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