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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音樂人蘇越詐騙案重審 律師稱有千萬元出入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2日 16: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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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音樂人蘇越詐騙案被發回重審後,今天上午在市二中院重新開庭審理,預計將持續一天的時間。此前,蘇越被二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蘇越上訴後,二審被市高院以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

  庭審現場

  安雯甲丁旁聽 蘇越便裝出庭

  上午9點多,蘇越的朋友——著名詞作家、導演甲丁和蘇越的辯護律師陳旭最先出現在法院大門外。甲丁很低調,他表示不便接受記者的採訪。律師陳旭則在媒體的包圍中簡單介紹了他們在此次重審中的主要辯護思路和意見,表示蘇越案是有從輕判決的條件和理由的。 

  將近10點,蘇越的愛人、87版《紅樓夢》“晴雯”扮演者安雯也來到法院。經過安檢後,安雯低頭徑直走進法庭,對於記者的提問,安雯只以“對不起”作為回應。隨後,安雯在旁聽席上甲丁身邊落座,兩人不時耳語交談。5分鐘後,一名男子進入法庭將包好的三本新書交給安雯。安雯告訴記者,這是給蘇越帶的書,裏面有宋詞等,因為蘇越想在裏面寫歌。與此前在高院二審宣判時,安雯于法院樓道內情緒失控的痛哭相比,今天的安雯明顯鎮定了許多。

  10點半,蘇越被法警帶入法庭。他眼光迅速瞟向旁聽席,安雯攥拳向蘇越作出了一個加油的動作。與此前二中院一審宣判時的著裝不同,蘇越今天沒有穿號服,而是一身便裝出庭,精神看上去也不錯。

  之後,檢方宣讀了起訴書。發回重審後,起訴書的內容沒有變化,檢方指控蘇越犯罪的數額依舊是5746萬餘元。

  對於檢方的指控,蘇越表示:“大部分事實是對的。像我借了多少錢是對的,但是我還了多少錢好像還是有些問題。我希望辯護人能夠幫我把賬目梳理一下。”

  之後,在檢方的提問下,蘇越詳細回憶了案件的細節。

  律師作罪輕辯護 別讓蘇越在獄中終老余生

  蘇越的二審辯護律師陳旭告訴記者,他們將為蘇越做罪輕辯護。陳旭表示,案件發回重審後,他們重新梳理了證據,在檢方指控蘇越犯罪的數額上有一些新的突破,總計有1000余萬的出入。

  “檢方指控蘇越犯罪主要有三筆金額。第一筆涉及金額3700余萬。關於這筆錢,檢方指控稱至案發蘇越仍造成受害公司損失860余萬。但我們根據檢方提交的證據重新計算發現,案發前,蘇越已經還了3200余萬,另有600多萬在海淀法院的民事訴訟中已經涉及,而且已經法院判決。第二筆涉及金額1800余萬,其中1500萬我們認賬,但另外300萬用於增資的部分和第三筆錢中損失的180余萬的部分,我們認為這兩筆數額的定性也值得商榷。”

  陳旭還指出,蘇越的主觀惡性不大,他沒有佔有的故意,所借的錢沒有用於個人揮霍,而是全部用來堵了公司的虧空。“蘇越是有償還能力的,只不過是個時間的問題。”此外陳旭還表示,法院在量刑中還應考慮到蘇越部分應當被認定為自首的情節。

  陳旭認為,無期徒刑對蘇越來説判罰過重,他希望法院在重審後能改判蘇越有期徒刑。陳旭説,就算是受害人也不希望法庭對蘇越判罰過重。

  “與其讓蘇越在獄中終老余生,不如給他一個機會,讓他充分發揮自己的音樂天賦,為人民創造出更多的優秀作品,以彌補他的罪行給社會帶來的損失。”陳旭説。

  重審解讀

  法院改判可能性很大

  蘇越案此番被發回重審,預示著該案的未來走向將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記者請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三平律師對此進行了分析和預測。

  趙三平律師分析説,關於合同詐騙罪,我國法律規定,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此前二中院一審判處蘇越無期徒刑,已是頂格判罰。

  趙三平律師表示,從蘇越案的犯罪數額來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都屬於法定刑的範圍。而從司法實踐來看,一般發回重審的案件很少有再判維持的,由於之前一審的無期徒刑已是最高量刑,所以目前看來發回重審後法院改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能性很大,而有期徒刑最高是15年。

  案情回放

  檢方指控: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蘇越在任無錫太湖傳媒文化投資有限公司總裁等身份期間,虛構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奧運會巡迴演出活動的資格,偽造了與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宣傳部、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等單位簽訂的多份虛假《演出合同書》等,以投資迎奧運巡演可以獲取利潤回報、籌措迎奧運巡演資金等為由,先後以公司的名義與兩家單位、一名個人簽訂多份《投資合作協議書》等,騙取共計5746萬餘元。

  2011年11月10日,二中院一審判決蘇越構成合同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蘇越不服上訴。今年5月31日,北京市高院二審撤銷了蘇越無期徒刑的判決,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二中院重新審判。(張蕾 程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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