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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委書記下令拆8棟違章別墅 戶主申訴撤令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8日 08: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聲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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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紅旗農場原包裝廠後山,8棟違章別墅頗為豪華。

  ■記者 劉曉波

  湘潭市岳塘區紅旗農場原包裝廠後山,堪稱湘潭城市核心區的“綠心”,屬於規劃中的湘潭寶塔公園的紅線範圍。可從2007年8月以來,8棟別墅拔地而起。去年11月,岳塘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開始立案調查,後向8戶業主下發《限期拆除決定書》,市委書記也明確要求將8棟違法別墅依法拆除(本報曾作連續報道)。

  大半年過去了,違法別墅拆了嗎?記者這幾天做了調查,結果出乎很多人的意料:經別墅業主集體申訴,日前,岳塘區政府法制辦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撤銷了《限期拆除決定書》。對這8棟別墅該如何處理,至今仍無定論。

  【回顧】 違法別墅,市委書記親令拆除

  2008年3月,湘潭市紅旗農場與唐某簽訂合同,將該農場原包裝廠後山一塊約20畝的集體土地及建築物租給唐某有償使用,租期48年。

  然而,在沒有進行規劃審批、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康某、齊某、唐某等8戶人家在此陸續建起了8棟別墅,共佔地1600平方米。

  去年11月,湘潭市岳塘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簡稱“行政執法局”)接到舉報後,開始立案調查,發現這8棟別墅都處在擬建的湘潭寶塔公園規劃的紅線範圍內。

  今年1月11日,該局舉行聽證會,下達《限期拆除告知書》,責令8戶人家於今年1月27日前自行拆除各自私建的別墅,但8棟別墅仍巋然不動。

  2月14日下午,湘潭市委書記陳三新在經過現場時特意下車察看,明確要求將這8棟違法別墅依法拆除。2月24日至27日,岳塘區行政執法局又下發《限期拆除決定書》,責令當事人從接到《決定書》之日起的15天內自行拆除私建房屋。 該局還表示,當事人逾期如不自拆,將&&組織相關部門按程序強制拆除。

  【復議】 戶主集體申訴,“自拆令”撤銷

  然而,事件的進展卻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據8戶別墅主人之一的黎思明(化名)介紹,收到岳塘區行政執法局送達的《限期拆除決定書》之後,他們8戶業主表示不服,聘請律師,集體向岳塘區政府法制辦申請行政復議。後來,法制辦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撤銷區行政執法局發出的《限期拆除決定書》。

  黎思明説,他們這8棟別墅確實沒辦國土、規範等手續,“我們也認可是違章建築,但這有前提條件。按國家有關政策,我們在承租的有效期內,對集體土地有使用權。再説,那個地方當時很偏,規劃建寶塔公園,我們確實不知道,也沒看到有公示。建房的時候,也沒有哪一個部門來過。”

  “寶塔公園有400多畝,8棟別墅只佔一角,不會影響公園的建設。”黎思明説,他們寫了報告,送給市人大、市政府,建議不要拆除別墅,而是留在公園作配套設施,不必要造成損失。“如果非要拆,適當補償一點,我們也能接受。市裏的重點工程建設,誰都擋不住,我們肯定會配合。”

  【理由】 執法主體不對,執法權有爭議

  岳塘區行政執法局下發的《限期拆除決定書》為何會被撤銷呢?黎思明稱,“法制辦行政復議決定是説,執法主體不對,對執法權有爭議。我的理解是,即使要拆,也不由岳塘區行政執法局來拆。”

  記者提出,能否看看《行政復議決定》,黎思明稱“沒必要”,因為“目前還沒拿出處理方案,有關部門希望我們不要有其他動作和影響。”

  岳塘區行政執法局副局長羅飛翔表示,此事背景複雜,不便公佈。“到了可以報道的時候,我們會通過區委宣傳部,組織媒體對外發佈,不要媒體找上門來。區法制辦已經組織了一次復議,以他們的結論為準,我們更不能答覆了。”對於8戶別墅業主的申訴,羅飛翔稱,“這是他們的權利。”

  在岳塘區政府法制辦,記者表示想看看《行政復議決定》,一負責人表示,“暫時不宜公佈,主要涉及的是執法權的問題。比較敏感,不接受採訪,我不跟你談這些。”

  追問

  拆還是不拆,是個問題

  記者追問岳塘區政府法制辦一負責人,8棟別墅究竟會不會拆?對方表示,拆與不拆是執法部門的事,行政復議的程序是走完了。“以後會看到結果的,但岳塘區會嚴格依法辦事。”

  岳塘區政府一工作人員介紹,今年初,岳塘區原本已經制訂了針對8棟別墅的強拆措施,但後來無法實施。至於什麼原因,對方表示“不清楚,現在這事不是區裏能拍板的。”

  觀點爭鋒

  業主委託律師:

  1、關於建房所用土地來源,業主有與紅旗農場簽訂的為期48年的合法租賃合同。

  2、業主大部分是農場子弟,在集體土地上建房,雖不合規,但有一定情理。

  3、房屋從2007年陸續開始建設,而違章調查取證卻是2011年11月才開始。相關執法部門未及時制止,有嚴重的過失行為。

  區行政執法局:

  1、土地使用權不等於房屋建築許可證。

  2、別墅建在寶塔公園的紅線範圍內。

  3、任何建房在未取得規劃許可的前提下,均屬於違規。

  網友看法

  網友民間紀委:一定得拆,不拆不足以平民憤,而且要乾淨徹底地拆除,不能有善心。法是法,情是情,法不容情。要是不拆,讓湘潭其他已被拆除的違章建築的主人何以信服?

  網友蓮城必勝:如果有關部門沒在第一時間去制止和處理,就應該補發建房證。有的房子在建了五六年後,還補辦了建房證呢!強烈支持保留紅旗農場8棟別墅,珍惜社會資源。

  網友代表婁石:相關部門的監管不力,是造成今日既成事實的推手。單方面處罰業主,有失公允。對相關部門應該問責到底。

  記者手記

  禁令之下無“特區”

  在湘潭,違法建設曾經一度成風。但可喜的是,近年來,湘潭嚴控、嚴查違法建設,依法拆除了一大批違章違法建築。有數據顯示,去年,全市共控制違法建設19萬餘平方米,拆除違法建設80多萬平方米。 今年4月,湘潭更是出臺《徵地拆遷和控違拆違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對不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和監管職能,對違法建設不及時調查處理,不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依法應作出而不作出拆除、沒收決定或拆遷行政裁決的,將追究責任。

  然而,儘管“禁令”嚴厲,市委書記也曾親自過問,這8棟違法別墅不僅“巋然不動”,原來下發的“限期自拆令”也被撤銷。奔走在岳塘區行政執法局和區政府法制辦,答覆是“事情敏感,暫不宜公佈”。其背後原由,記者難知其詳。 或許,有人會説,能否人性化處理,側重處罰,莫拆算了?但正如網友所言:“對這樣的公然違法行為的人性化,就是對其他守法公民的不公平、非人性化。對這些非法建築的拆除,代表的將是城市規劃的勝利、法治的勝利、對今後非法建設衝動的抑制!” 湘潭這8棟違章別墅的“命運”究竟會怎樣?不管最終處理結果如何,拆違控違不應該有“特區”!■記者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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